对古物的热爱深植于中国人心中,他们活在过去之中。尽管广州及其属地纳入帝国版图相对较晚——仅在两千年前才成为中国领土——但粤东与粤西(Broad East and Broad West,即广东与广西)的人民仍将自己的世系追溯到大举南迁之前,遥指北方诸省祖先的故居,尊崇那些遥远过去发生历史大事的地方;相比之下,近代史实简直不值一提。

图八 穷人
图八 穷人

若有哪一个民族对过去怀有如此崇敬之情是情有可原的,那便是中国人。他们的史籍记载绵延两千五百年未曾中断;若其经书记载可信,则在此之前两千年,他们的国家生活就已延续,可追溯到民族起源的朦胧曙光。亚伯拉罕(Abraham)蒙召之前,他们已是一个民族;他们的早期历史与古埃及人同时。亚述(Assyria)、巴比伦(Babylon)、希腊(Greece)、罗马(Rome)相继兴起、繁荣、衰亡;而中国延续至今,历经战乱与革命——血染中国、王朝倾覆——民族特性却完好无损地保存下来。

与中国走过的漫长岁月相比,欧美大国不过是襁褓中的婴儿。中国人的政治制度、道德规范、哲学与文学的经典著作,已传承二十多个世纪。对他们而言,过去不是一堆霉气熏天的故纸、散发着腐朽的窒息气味(正如我们常常觉得的那样),而是一座富饶的宝库,飘散着至纯智慧与最高典范的芬芳。

由这种对过去的强烈热爱与尊崇,滋生出极端的保守主义。统治阶级——官员与绅士,这些昔日宝藏的守护者——反对一切革新与改革。他们排外至极,若非被迫,绝不会与其他国家往来;时至今日,他们中大多数仍乐意关起大门、驱逐所有外国人、缩回壳中直到永远。保守主义已走向极端,整个民族仿佛化石一般。只要绅士阶层(即士大夫)还握有今日之权,这种极端保守主义就将长存。只有当开明思想的传播——尽管他们竭力阻止,传播仍在进行——在思想领域或更广阔的社会与国家生活中引发某种革命,从这个自封的寡头集团手中夺走权力,这层化石般的硬壳才会被打破。

与这种排外精神紧密相连的,是对自身优越性的过度自负和荒谬的自大,以及对一切外国事物的无端仇恨。只要说某物"不是中国的"——尤其在伦理与宗教事务上——就足以给它打上"不予认可"的烙印。他们自称"中国"之人,相信自己的土地不仅是地理上的大地中心,更是知识与文明的中央源泉,视域外一切为野蛮人、化外之民,甚至更糟——魔鬼。过去这种排外表现为对边境之外民族的傲慢冷漠或轻蔑鄙视,视之为粗鄙未化、样样不如己。与咄咄逼人的西方国家交往后,这种冷漠演变为积极的敌意,使仇外成为有影响阶层、乃至各阶层相当普遍的显著特征。这种情绪在中国与西方国家交往初期的强横对待中滋长加剧,尤其因鸦片贸易被强行输入而加深——尽管皇帝与高级官员最强烈抗议,民意也普遍反对。广州作为这些早期冲突的发生地,更明显地显露出这种仇恨的苦涩。我们走遍乡间,所到之处都被称作"洋鬼子";这个称呼已如此流行,许多人似乎不知别的叫法,当被责备用这种侮辱性语言称呼人时,反而会问:"那我该叫你什么呢?"

最大的敌意来自广州府的人民,广州府辖地覆盖整个三角洲,以及向北、向西同样广袤的地区。这些人是全省人数最多、最富裕、最有影响的,同时也最深受排外偏见浸染。他们有许多令人钦佩的品质:聪明勤劳、善于经商、富有进取精神,其咄咄逼人的影响力令我们敬重。他们不仅掌控本乡本土的生意,更把全省的生意握在手中。全国各地,来自这些下游地区的人控制着贸易,按自己的意思打理一切;在其他省份,从事所谓"广州贸易"的,也都是广州城周边各县的人。然而他们不仅反基督教,更极端排外。走到省内内陆各地,他们煽动民众反对我们,常常在原本安宁兴旺的地方挑起骚乱。他们极度骄傲自负,不仅轻视外国人,连本国较不发达地区的人也极其鄙视。毫无疑问,他们是最难打动、最难施以良好影响的民众;但一旦归信——我们希望这一天不会太远——他们的力量转向正途,便会成为我们所有基督徒中最有干劲、最富进取心的信徒。在他们目前这种敌对态度下,向他们传道几乎得不到什么鼓励;但对热情的传教士——从不怀疑福音终将得胜的人——来说,他们归信真理后展现出的无限可能,使那一地区成为最诱人的工场。他们的商业才能已在多方面得到认可。他们使自己成为欧美商人不可或缺的人,买办(compradore,即华人总管)在一切与本地人的生意往来中都是不可或缺的助手。居间人的地位赋予他们很大的权力,他们不动声色地为己所用,很少鲁莽到让自己陷入被动、任雇主摆布。在广州和香港,银行和商行周围、街头巷尾,随处可见成群的买办:肥头大耳、油光水滑,身穿华丽锦缎,一副志得意满、财运亨通的神气。广东人几乎垄断了这些肥缺,不仅在南方,在华中、华北各通商口岸乃至日本也是如此。他们的精明与进取不仅令我们敬重,更显示出其品格底层的坚实,是大有可为的良材。

华南另一部分人民的进取精神表现在另一个方向。他们发展出一种与本民族传统安土重迁大相径庭的迁徙习性;仅从本省就有数十万人前往亚洲东南端的沿海地区。他们涌入暹罗(Siam),直到该国几乎全部商业都落入他们手中,还深入到北部遥远疟疾肆虐的老挝王国(Laos kingdom)地区。他们大批前往缅甸(Burmah);在远东所有英、法、西、葡殖民地,他们构成人口的绝大多数。他们正在移居婆罗洲(Borneo)和东印度大群岛(East-Indian Archipelago)的各个岛屿,似乎注定要取代三明治群岛(Sandwich Islands)的原住民。澳洲和美国的华人全部来自广东省。他们走到哪里都带着排外精神,在很大程度上与他人隔绝。他们特有的熏陶使他们看不见其他民族的长处,欣赏不了西方学术与改良的好处。当某物的明显优越性摆到眼前时,他们便退回那个无可救药的论调:适合美国或其他国家的东西,不适合中国。与各国持续交往,以及接受基督教知识、普遍开明的人越来越多,最终必将引发对陈旧刻板信念与习俗的反动。人民在本土普遍的勤劳节俭,随处可见、令人印象深刻。穿过城市狭窄的街道,人人似乎都在忙碌:挑着担子的苦力匆匆而过,切玉机的嗡鸣,打铜器的喧闹,铁匠铺的叮当,手织丝机的咔哒,金箔匠锤子单调的捶打,绣工耐心的针线——在她们灵巧的手指下绽开奇美绝伦的图案;集市上人群熙攘,运进水果、蔬菜和鱼;还有千百种其他行当,在敞开临街的店铺里进行——都让人深切感到:人人有活干,人人忙于生计。

广袤的粮田、果园和菜园养活了无数人,千百万人的需求衍生出各式各样的行业,使各行各业都有活可做。实用压倒华饰,节俭是芸芸众生每天生死攸关的大事。他们的需求简单有限,但如何满足这些需求,常是令人焦虑的问题。工人的月工资从三元到六元不等;必需的食物约花费一元半;由于几乎人人都有家小或亲属要供养,要收支相抵、让所有人吃饱,非得极度节俭不可。大米是主食,配以猪肉、咸鱼或蔬菜,量力而行。有些地区大量食用番薯,但那被视为穷人的食物;一个只能吃得起番薯的人,被认为已跌到贫困的最底层。他们的衣服都按一个式样制作,通常是结实耐穿的粗布。在乡下,男女一起耕种田地;在早春寒冷的日子里,必须在沼泽般的稻田里翻土或犁地,这样的劳作常使他们患上严重的风湿病。看到他们——尤其是妇女——双腿陷在泥水里翻着沉重的稻田泥土,令人心酸;旁边一条破烂小船靠在滑溜的田埂上,船里坐着两三个衣衫褴褛的孩子,带着一点最粗糙的干粮和最简陋的炊具。劳工通常一天吃三顿,但常常从黎明干到黑夜,中午只靠一碗冷米粥果腹。店员和学生一天只吃两顿正餐:上午十点左右吃早饭,下午五六点吃晚饭。男人们围坐在一张公用桌旁,中间放一大盆或一大桶米饭,各人添饭;周围摆着荤素菜肴,各人用筷子随意夹取。有客人在场时,主人用自己的筷子从公用盘中夹一口菜,送到客人嘴里,是极大的礼遇。他们使用这些简单餐具的技巧令人惊叹。有一次我作客于一位道士(Taoist priest),午饭只是一碗不知怎么炒的粉丝,用筷子吃。主人把每一口都稳稳送进口中,一点碎屑不掉,令我佩服;而我再怎么努力,也只是把碗里的东西撒了一桌子,只有小部分进了嘴。

中国人的身材一般比盎格鲁-撒克逊人(Anglo-Saxon)矮小,许多人看上去瘦弱不堪;但在苦力阶层中,却不乏体力惊人的例子,他们的耐力常令我惊叹。某日我安排去广州以北三十英里的一处布道站,急于尽快赶到,便雇了一顶轿子、三个轿夫,约好清晨六点出发。我们按时启程,走了五英里,轿夫们告诉我还没吃早饭。我说可以在附近的食店停下吃。他们说,如果我出钱就吃。由于约定的轿价已包含一切费用,我拒绝了。又走了五英里,我催他们停下吃饭,怕他们病倒。他们说不,要等回到广州再吃,在店里有饭吃,不用自己花钱,每人早饭约五分钱。我不再多说,只想看看结果。他们走到离广州二十三英里的一个镇,行了五个小时,在那里找人替班,把我留下,自己回城吃早饭——全为省下五分钱。这让我大开眼界:人竟能自愿在早饭前走四十六英里路,而且大半时间还挑着重担。从那布道站返回途中,我遇到更惊人的例子。乘船顺流而下,我发现两个轿夫,当天早晨刚把一位中国人从广州抬到三十五英里外的一个镇,现在乘渡船返回。当时下午四点,他们从早晨六点起粒米未进。船费已有人替他们付了——四十英里九分钱——但不含晚饭。三分钱能买两大碗米饭,他们却嫌贵不吃。船本应在次日天亮抵达广州,不幸在广州上游十五英里处搁浅,我们直到下午两点才进城。早晨见延误已成定局,这两人主动提出把我抬进城,走那十五英里,要不是我的行李太多,他们真会这么做。二十七小时没吃东西,其间还抬着重担走了三十五英里,居然还有力气再把人抬十五英里——简直难以置信。

中国没有印度那样的种姓制度。人民整体是同质的,不仅指同一民族,更指权利与特权相同。最高职位向各阶层有志者开放;不乏出身卑微者擢升至国家最高官职的例子。他们的生活大致沿袭古老的宗法制度:聚族而居,家族界限分明。广州一带现有的家族,都是很久以前由早期移民建立的,而这些移民又把自己的起源追溯到北方更古老的家乡。有谱牒可考的、定居岭南(the Ridge以南)的原初家族中,许多已分支出去,各房迁往相隔遥远的地区,但都把家族最初的落脚地视为老祖家。我常问在城里遇到的男子家乡何处,他们会说出乡下某个遥远的村庄;但很快就会发现,他们自己、甚至他们的父亲都从未去过那个地方。那却是宗族的原籍所在,因而也就是他们的"家"。这些宗族在一切政治和地方事务上抱成一团,敌对宗族之间常生仇隙,发展成公开敌对。械斗是中国生活中常见的插曲。不久前我路过一个地区,那里宿怨已久的两族爆发了公开战争。两族的壮丁各自组成小股军队,在官府调停之前已打了几仗。死亡不下十八人。清点双方死者,发现一族比另一族多死了两人,于是赔了二百元人命钱,两条命的账就此扯平。恢复和平后,知县明智地不再追究,不敢问罪于民,怕两族反倒联合起来对付他。常见整村只住一族:我们一位按立牧师的家乡就是如此,全镇三千男丁都姓赖(Lai),别无他姓。另一处我们设有布道站的刘浦(Liu-po),有一万男丁都姓温(Wan)。

每个家族都有以祠堂为中心的组织,祠堂里供奉着已故先人的牌位。每年至少举行一次团聚,大约在复活节(Easter)前后,正是扫墓祭祖之时,届时分烧猪肉给族人,作为对其族内地位的认可。威胁剥夺某人的那份猪肉,意味着要把他逐出宗族。此时还要安排修墓和每年的墓祭。祠堂通常设有办学基金,也资助学生;族人考取功名后,可领取固定津贴,功名越高津贴越丰。随着家族分支繁衍,贫富自然分化:有的贫穷,有的兴旺,族中事务通常落到兴旺者手中。族中总有一部分人务农,耕种祖产;有的经商;但无论多穷,每户人家都希望至少供出一个读书的儿子,哪怕考不上功名、当不了官,至少能当个教书先生,做家里的文化人。然而也有整村整村的地方,百人中没有一个能读写通顺的。这套宗族制度目前是基督教传播的障碍。大集体行动迟缓,中国人举家归信的时代尚未到来。一个人要面对整个敌对的宗族,承认自己背弃了祖宗的宗教,不能再去坟前和祠堂祭拜,是件非常严重的事。结果常常是被逐出宗族;不仅如此,还常因被认为给宗族带来耻辱而遭到暴力对待。不过将来这套制度会成为大助力,因为那时归信的趋势将是以家族、宗族为单位。

村务通常托付给几位因财富或文名而出众的人管理。他们被称为绅士,或绅衿(Shan-Kam);族中默默无闻的成员要向官府告状或申冤,只能经他们居间调停。宗法制就这样与封建制合流。在许多幅员广大的乡区,社区通过族长实际上自治,甚至能抗拒干预、向知县发号施令。这就是中国制度长存的秘诀之一。无论外在政权如何更迭,百姓世世代代受绅士以同样的方式统治。中国法律还有一条原则:罪犯的亲属在一定程度上要为其罪行负责,因此全家都要为每个成员的行为操心。最近广州以东发生的一案就揭示了这一点,还有其他令人惊异的情节。一男子精神失常时杀了母亲。他幻觉看见一条疯狗冲进屋来,抓起斧头将其砍死——那正是他母亲。他被捕,家产全部没收,全家沦为乞丐。审判后被处以磔刑,即凌迟:十二刀,最后一刀枭首。受牵连的不只是他的直系亲属:启蒙老师因名声受玷污而深受打击,服鸦片自杀——按当时的说法,他必定把托付给他的幼小心灵教坏了。审判时,知县问他的第一句话是:"我前世对你有何亏欠,你今生要带给我这等耻辱?"他也被牵连在内,法律认为他对辖区内发生的罪案负有连带责任,于是被革职,贬到另一地区任低职。

中国的家庭生活既不能增进家庭和睦,也无助于改善男人的社交一面。它唯一的亮点是尊敬老人,但这一点被推到荒谬的极端、放大到如此地步,以致其他一切义务都被掩盖。"幼者当敬长者"这一原则的正确性,我们不打算质疑,但希望它能辅以另一条同等重要的原则:长者应当看顾保护幼者,尤其在幼者无助的婴儿时期。子女不仅要对父母尽孝,幼弟在很大程度上也要听命于长兄。长幼之分不仅在年龄,更在权威,贯穿亲属关系的每一等级、细致入微。兄弟姐妹中,长幼各有不同的称呼:"阿哥"(Ah-Koh),意为"第一"或"为首者",是对兄长的称呼;"细佬"(Sai-lo),意为"小的一个",是对幼者的通称。叔伯姑舅也照此区分;此外,父系亲属与母系亲属各有一套完全不同的称呼。父亲的兄长称"阿叔"(Ah-Shuk),父亲的弟弟称"阿伯"(Ah-Pak),都是叔叔,但等级不同;这些区别不只是名称上的,更标示着各自有权行使的权威程度。订婚与婚姻之事由父母决定并一手安排,当事人常常毫不知情;小两口直到完婚之日才第一次见面,也是常事。万一双方此前相识,按礼法,订婚后必须严格避免相见;若别无他法,便把一方送去亲友家或学校住到婚期。我认识寄宿学校(Boarding-School)的年轻姑娘,家人来信叫她们回家小住,名义上是探亲,到家才惊恐地发现自己要出嫁了——这竟是她们第一次听到这等大事的风声。不过也有例外:比如订婚姑娘的母亲是寡妇,准女婿可以登门,帮她料理家务,婚前就尽儿子的孝道。婚后妻子住进夫家,受婆婆管束,侍奉婆婆几乎形同奴隶;若婆婆苛刻,她的日子既不幸福也不轻松。初到夫家,她与丈夫一同祭拜祖先牌位,这似乎标志着她正式成为夫家的一员;丈夫死后,她也不能自由返回娘家,仍受公婆管束,公婆若已去世,则受丈夫的叔伯或兄长管束。男人实际上没有"岳母"问题,婚姻并未使他们与妻子的娘家建立多么亲密的关系。同姓不婚,即使已隔四十代。男女之别是真正社会交往的永久屏障。条件允许的,妇女都深居简出。富贵人家的妇女有自己的房间,男人不得入内。她们在那里打发时光,常常无所事事地闲坐;若肯动手,便料理家务琐事,缝衣刺绣——许多人绣工极精;为裹小的脚做精巧的小鞋;梳头打扮,或蓄长指甲,夜里小心地用银指甲套保护。大量时间花在最乏味的闲聊上。小丫鬟伺候着,送上烟袋——许多佳人也抽烟——端上碟碟干西瓜子和香茶。边闲聊边嗑西瓜子,是中国仕女的一大消遣。这样荒唐地耗去了多少光阴,难以计算;但常能看到右侧两颗特定的牙齿被磨耗、过早损坏,可见它们被用得何等频繁。她们中识字的很少,见识几乎和闺房一样狭小。养得起的人多实行多妻制,但正妻的地位远高于后娶的。穷人中许多这类限制自然取消,房屋常常只有一两间,但男女之别仍尽其可能严格遵守。男人接待最亲密的朋友来访,妻女从不露面;她们也许在帘后偷听,但始终不见人。绅士请朋友吃饭,便在饭馆包个房间,或在江上包条船摆宴;至于男女同席的宴会,那会把他们的礼法观念震得粉碎、再也无法恢复。这些荒谬严苛、刻板的礼法,滋生出矫揉造作的假道学,剥夺了男人最需要的东西——良好女性社会的熏陶教化,反而助长了礼法本想防范的东西。整个制度建立在对女性低劣而全然不配的评价上:女子被视为软弱易错,必须用这些限制把她围起来,免得她辱没家门。单是提出这种可能性,就是对真正女性尊严的侮辱;而限制本身的存在,反而引人探究其缘由,唤醒本不该唤醒的念头。任何宗教或文明的决定性考验,都在于它如何评价和对待女性;以我们熟悉的高标准衡量,中国在社会和宗教两方面都远远不及格。

缠足之风盛行于广东,如同别处一样。孩子刚学会走稳,裹脚布就缠上了,小脚被挤到最小的尺寸。这习俗由来已久,几乎普遍。它的残忍、它常使妇女陷入的无助境地、它可能带来的疾病,都不足以阻止人们。维护它的理由种种:有人欣赏它,说:"女孩如柳,走路应婀娜摇曳;如花立于纤茎之上;碎步莲步是体面的通行证。"有人说,好人家都不愿娶大脚姑娘;婚后若脚的大小可疑,她会成为婆婆和小姑们的笑柄,过着凄凉疲惫的日子。反之,小脚保得一生安逸:大脚女人要干活、风雨无阻地出门,而有"金莲"(golden lilies)的女人安坐家中,或乘轿出行。父母常贪财,认为小脚讨喜、在婚姻市场上价更高,便把女儿当商品买卖。这陋习的害处如此明显,令人诧异它竟能延续。除了疼痛和畸形,它还使妇女极度无助;许多为体面或攀高门而给女儿裹脚的人大失所望,残忍的受害者被判了贫困劳碌的一生,而无助的境况更使艰辛加倍。我见过许多衣衫褴褛的穷妇,裹着最小的脚,以拾柴为生;要把柴背好几里路,因脚畸形而踉跄跌撞、痛苦不堪。然而这习俗根深蒂固,连皇帝也无力废除;听来荒谬,但政府若执意干预,很可能引发叛乱。

华南人民中存在各种形式的奴隶制。男子对家庭几乎有绝对的支配权,必要时可卖掉任何家庭成员。有时负债者会把自己和后代几代人都抵押给债主。最常见的家奴形式是买幼女作家中使女。许多小康之家每个女儿都有个丫鬟伺候,但通常是一个小小的人儿充当全家的苦工,背上背着几乎和自己一样大的孩子,跑数不清的腿,照料家务。穷人有时幼年买来女孩,养大给儿子做媳妇。很难深入内幕了解这些小生命过着怎样的日子;但已曝光的事例表明,她们的生活通常不仅是无尽的劳苦,往往还遭受最残酷的虐待,被以最可耻、最无情的方式对待,看不出动机,只为以施虐为乐。

人民的住宅都按一个格局建造,贫富之别只在大小、用料和装饰。正面通常没有窗,只在中间开一扇门,通一条短走廊,两旁是小房间,再往里是露天的天井。好人家的天井铺砖,摆着盆花和养金鱼的大缸。再往里是正厅,摆着直背椅——可能是最上等的乌木镶珍珠制成,配大理石椅面椅背。椅子靠墙整齐摆放,椅间放小茶几,给客人放茶。厅的远端是主位卧榻,常十分华丽,在磨光的上等乌木上镶着闪闪发光的珍珠,铺着靠垫。若客人身份够高,主人坚持请他坐在榻上自己的左手边。仆人立刻端上茶和烟袋款待客人,捧烟袋的是体面人家不可或缺的随从。茶泡在精致的瓷杯里,盖上盖子闷好。墙上挂着字画卷轴,有水墨小品,也有朋友书写赠送的对联。正厅两侧是家人居住的套房,后面可能还有几进天井和房间,多为女眷所居。床是木结构,常雕刻精美,光滑的床板上铺简单的席子,盖毯子,枕头按喜好用瓷、木或皮制成。蚊帐必不可少,常缀着刺绣缎边。富人的床与穷人的床在舒适度上并无本质差别——穷人不过是在两条粗凳上架块木板,铺上席子。房屋地面总是砖石铺就,因而潮湿。有些房子落下"闹鬼"的名声,其实只是潮湿和由此产生的有害气体使住户生病。我一位中国朋友租了一所这样的大房子,邻居来告诉他,必须驱邪,否则全家必病。仪式是烧香烛、放大量鞭炮,想来是为吓走邪祟。他是基督徒,不愿沾染偶像崇拜的样子,来问我该怎么办。我告诉他,真正净化空气的是鞭炮中大量火药的燃烧,建议他买些纯火药——不做成鞭炮——撒在墙边和潮湿最重、气味最难闻的角落,点燃。他照做了,欣慰地发现空气净化了,住在那里期间全家无病。放鞭炮能驱邪的流行观念,源于同样的误解。每月初一、十五两次,加上许多特别的日子,广州街头都要放大量鞭炮。许多有害气体被烧掉或驱散,于是人人健康;但百姓不懂自然规律的作用,把好处归于响声,以为是响声赶走了病魔和其他邪祟。

饮酒是普遍习俗,但醉酒相对少见。他们喝几种用米酿的烈酒,但通常只喝少量,酒杯只有普通顶针大小。婚丧喜庆的宴席上,酒被视为不可或缺。酒上脸很快,贪杯者立刻现形。茶是全国通行的饮料,永远清饮,不加奶不加糖。茶的品级几乎数不清,最好的茶很少、甚至从未流入欧美市场。以茶待客是举国一致的习俗。走进最穷农夫的家或最忙商人的店铺,必有一杯茶端到面前;接茶必须讲究礼数:若对方双手奉茶,必须双手接过,还应邀主人或在旁的朋友同饮。他们很少喝凉水,大多数人从不喝,看我们大口喝清水,惊讶不已。水越凉他们越不爱喝。他们用的水大多很不干净,泡淡茶时把水烧开的习惯是一大保障。一天我路过水果市场,见一位老人用小杯喝着我以为是水的东西,觉得新鲜,便问:"您喝的是水吗?"他深恶痛绝地回答:"你当我是牛吗?"原来他喝的是一种特别好的酒,清澈得颜色与水无异。

吸食鸦片是人民的大恶,其害处怎么说都不为过。关于此话题已有很多言论著述。有人辩称这习惯本身相对无害,归咎于它的种种恶果大多、甚至全部另有原因。然而,有资格的医生的看法——他们在民间长期的经验与观察赋予他们权威发言的权利——是:它对身体的损害极大。我在全省几乎各地、各阶层中的实际观察表明,它是不折不扣的祸害。它可怕地流行,但几乎只限于男人,女人染上此瘾的极为罕见。女人们把它当作——按她们的信念——一切苦难的最终解脱,最常见的自杀方式就是吞鸦片。有些地方五分之四的男人吸食;说全省五分之一的男人是此瘾的奴隶,想必不算夸张。这瘾滋长时悄无声息,一旦控制了一个人,便以比酒鬼嗜酒更强的欲望锁链捆住他。它掏空人的体力,麻痹人的智力,摧毁人的道德感,彻底断送人的男子气概。它泯灭天伦之情,使人在永不餍足的欲望鞭打下,卖妻鬻子以满足毒瘾。它使人无法工作经商,又所费不赀,很快把受害者拖入赤贫。瘾深的鸦片鬼是世间最可怜的景象之一:骨瘦如柴,头发蓬乱,衣衫不整,脸色灰暗,牙齿变色难看,眼白发黄,闪着不自然的光——一具活骷髅。这恶习威胁着整个民族的元气,给父亲或儿子被奴役的家庭带来无尽的苦难。广州的烟馆几乎和纽约(New York)的啤酒馆一样多。对中国人,它有特殊的诱惑:店铺生活一律枯燥,他们没有别的资源、没有娱乐;家里在舒适和交际上毫无吸引力;这阴险的魔鬼便在他们受着无可救药的空虚折磨时走近,轻易把他们网罗。商务或社交拜访中,递上一口、吸上一口鸦片成了习惯;宴席散场或一夜狂欢之后,这梦幻的魔鬼如温柔的魅惑者般缠绕上来。对在寒冷潮湿的田里劳累一天的穷人,它来缓解酸痛的肢体、驱散风湿;书生发现它是治疗头痛的妙药,是从霉烂虫蛀的故纸堆到梦幻般现实的奢华感受的轻松过渡。然而受害者并非都甘为奴隶;他们烦躁挣扎,只是徒劳。我见过数百人来医院求治;即使决心坚定,他们也会在身上私藏鸦片,或买通门房弄货,以至于在十五天的戒治期间必须对他们严加看管。有一次,船家硬塞给我一班吸鸦片的水手,违反约定;烟味难闻,又妨碍做工,我藏起他们的烟灯,不许他们吸;他们却在地板上爬到我跟前,头磕在舱板上,可怜巴巴地求我还给他们,说没了它会死,我只好归还。我的轿夫曾在半路上违抗明令,在人挤人的集市上把我放下,行李任由陌生人群摆布,自己溜进烟馆。我见过有人为谋一份糊口的长工而立誓戒毒,却完全抵挡不住瘾头。鸦片初到中国时,中国人的道德韧性正处低谷,于是轻易成了猎物。当反弹到来——必定会到来——许多弱者将被淘汰,幸存者无疑会成为更强健的民族,无论智力、道德还是体魄。吸烟几乎和喝茶一样普遍;事实上,待客时两者几乎形影不离。有些地方男女老幼都吸烟。烟草是穷人的慰藉,是相对便宜的奢侈品。他们的烟草通常很淡,吸得很少,烟袋只够吸几口,烟常经过水过滤。吸鸦片的人无一例外也是老烟枪。

中国人是天生的赌徒。赌博是何时发明的,我从未考证出来,但倾向于认为它是从那片土地上自发生长出来的——在那里,赌博确实被推到了比任何地方都更过分的地步。它无处不在,形式无穷无尽。孩子们拿着买糖食的铜钱一路赌过去,掷骰子决定是花三文买两只糖鸭或一把花生,还是一文钱拿走。每个乡下集市的赌摊从早到晚人满为患,城里整条街都专作此用。年轻人会当掉衣服工具,换几两银子去碰运气。他们拿文武科举的结果下注;彩票大行其道;他们的许多祭拜本身就是简单的碰运气游戏。他们掷半月形的木块看运气是否眷顾;摇装满竹签的签筒求个吉利数字。他们向神明祈祷,求买彩票中奖;为求好运,什么都拜。常有人拿着彩票追着我,求我在票上扎个眼或写个字,好带来运气。几年前广州街头死了一个穷乞丐,有人点上香插在尸体旁,随即在赌桌上连连得手。消息很快传开;那可怜的乞丐一天之内收到的香烛钱——用来拜他的尸体——比他生前为衣食得到的还多。街道挤满狂热的人群,人人都想得到乞丐鬼魂的帮助——据说那鬼魂知道彩票的中奖号码——直到官差清街、把尸体埋了。赌博虽为法律所禁,官员却为金钱默许,在许多地方是绅士们生财的丰厚来源。

尽管自诩道德高尚,中国人在道德天平上位置很低。无意细述他们的不道德行为,只说一句:和所有异教民族一样,《罗马书》(Romans)第一章描绘的那幅图景,在他们身上处处应验。他们不大尊重真话;说谎不仅被视为正当,许多情况下还受称赞。穷人的谈话尤其污秽不堪,令人不忍卒想。实在难以想象,人再堕落,嘴唇怎能说出那些从他们舌尖滔滔不绝滚出的话。若罗得(Lot)在所多玛(Sodom)被迫听的谈话和中国入耳的这类话相似,他确实值得最深切的同情。严格说他们从不骂人发誓;但我常觉得,比起他们谈话中密集夹杂的可怕污言秽语,一句痛痛快快的英文粗话倒是一种解脱。听男孩们嬉戏时、母亲们对女儿说话时、父母教牙牙学语的孩子复述时说出那些话——我简直不敢相信有人竟卑劣到说得出口——而且说的人似乎全然不觉得有何不妥——这揭示的堕落之深,令人震骇;在中国,被迫天天听这种话,是我一生中最大的煎熬之一。疍民(boat-people)在这方面似乎比谁都糟。他们是广州人口的重要组成部分,内陆各城也多少都有。他们是下层民众,历史不详。有人认为他们是这片土地的原住民,被中国人征服。家在水上,住大小船只或水上棚屋。语言相同,习俗与岸上人迥异。他们的妇女从不裹脚,信奉的神祇也不同。在广州约有二十万人。他们的道德状况比一般民众低得多,基督教工作至今在他们中间尚未立足。他们被剥夺了岸上人享有的许多权利;但只要上岸定居,就能为子孙争取到被剥夺的那些权利。他们的船是沿江往来的常用交通工具。妇女摇橹,常背着婴儿。他们是强悍的族群,通常性情温和,但常以口角打破街坊的安宁,骂起人来滔滔不绝,令人咋舌。

总体而言,他们勤劳、稳重、服从权威这些基本品质,预示着令人欣慰的未来——当开明思想和福音的大能把他们改造成积极进取的基督徒。在半开化状态下,他们无疑比那些没有文明、没有教育、没有固定政体的民族更难打动;但正是这些暂时阻碍基督教广泛传播的品质,将来会成为最有力的助力,确保基督教全面而永久地扎根。

图七 绅士与儿子
图七 绅士与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