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稿范围:原书第29081—37963行(APPENDIX,1819—1833年)

附录一:恒河外传道联合会总纲(A GENERAL SCHEME OF THE ULTRA-GANGES MISSIONARY UNION)

基本原则(FUNDAMENTAL PRINCIPLE)

本联合会的基本原则是:在威斯敏斯特神学家会议(Assembly of Divines at Westminster)所议定的《信条》(Confession of Faith)及《大、小要理问答》(Larger and Shorter Catechisms)所载诸教义的信仰上达成一致。

第一:联合会的目标(FIRST — THE OBJECTS OF THE UNION)

  1. 培养彼此的团契。 恩典、知识与恩赐的互通。
  2. 彼此扶助。 在疾病、贫穷、危险、灾难、羞辱、逼迫之时。
  3. 对可能潜入的教义或敬拜上的错谬,作我们共同的见证。
  4. 除去绊倒人的事。
  5. 裁决可能发生的疑难案件,无论是在外邦人中间,还是在联合会成员自己中间。
  6. 组织并维持学校体系。 搜集教育状况的资料。广泛设立学校。改进教育计划。提供合适的初级课本。以公款维持学校。培养师资。
  7. 建立并维持一所总神学院。 为教导资质优良的本地人。为教育我们自己的子女。
  8. 管理寡妇基金。 记好账目。设法使其增长。决定发放补助的时间与数额。
  9. 办理一份期刊。 为其供稿。使之值得读者一读,并于其宗旨有益。我们自己致力于其发行。
  10. 促进普遍的知识。
  11. 实行差派或资助我们的各慈善团体的敬虔意愿,即传道会(Missionary Society)、圣经公会(Bible Society)与圣教书会(Tract Society)。

第二:联合会的权力(SECONDLY — THE POWER OF THE UNION)

一、消极方面(Negatively)

  1. 不干涉个人判断之事,凡不影响基本原则者。
  2. 不干涉私产。
  3. 不干涉家庭安排。
  4. 不干涉各传道区具体事务的细节。
  5. 不干涉敬拜的方式。
  6. 不干涉传道会的安排。

二、积极方面(Positively)

  1. 劝告。
  2. 责备。
  3. 将违反本团体规条者逐出团契,剥夺其特权。
  4. 撤回或给予其支持。
  5. 以公开的联合行动表明其意见。

第三:联合会的理由(THIRDLY — REASONS FOR THE UNION)

一、圣经的字面与精神。

二、我们离欧洲遥远。 与家乡通信需时甚久。信件多有不确定。供应有时难保,如遇战争等。

三、气候普遍不利于健康。 时常需要调动与航行。合适的给养、药品、传道用物资等,有时在一处比在另一处更容易购得。

四、为使我们的传道目标得以实现。 人才、忠告、影响力联合。孤立的努力收效甚微;以为它能成大事,是不合哲理、荒谬的。

五、为确保善工的持久,在困难时可从一站调派工人到另一站。 我们可能因病倒下。有人可能被迫暂离。有人可能放弃圣工。有人可能变坏。有人不久将死。事物本身没有内在的推动力使其延续。管理得最好的传道区也会因工人中断而受损。若无人接续,初创之功付之东流,宏大目标胎死腹中。

六、我们都是同一差会差派出来的。 为同一目的受教育。靠同一来源供养。同一群人对我们怀有特别的关切。

七、我们的见解大致相同。 在教义、敬拜,以及传播基督教的方法上。

八、我们的处境特殊。 在印度这一边,没有人数与我们相当的传教士团体。我们被强大的社群包围,日后或因嫉妒或其他动机,我们的行为将受审视,我们的计划被系统地破坏,我们的名誉被诽谤,我们被驱逐或毁灭亦未可知。

第四:联合会的益处(FOURTHLY — ITS ADVANTAGES)

一、关于家庭的安适。 友谊的交流。一处便宜、别处昂贵之物的供应。为健康而互访。我们的子女。

二、关于圣工的成功。 祷告与基督徒之爱的精神得以培养。以彼此的试炼与劳苦交通,互相鼓励。彼此忠告。热心将被激发。撒但在外邦人中的国度将被更有系统地围攻。

三、关于归信者或慕道者。 这些地方的人多经商。新归信者可被推荐给不同口岸的弟兄照管教导。否则,印象会因缺乏持续的方法或教导间隔太久而消失。归信者将从其效果认识基督教的真义。

四、我们的体系将随时间获得力量、规模与广泛的用处,在情感认同与计划统一上尽可能紧密,只要与个人判断的完全自由相容。

五、印刷小册子与书籍之利。各站都可得到供应。

第五:杂项说明(FIFTHLY — MISCELLANEOUS REMARKS)

  1. 有记录以来,从未有孤立的努力成就伟大而持久的善工。
  2. 凡以联合与合作为重要目标之处,一些非本质的意见分歧必须牺牲,或同意搁置。人们的想法不可能完全一致。
  3. 一个建立在宽广原则之上、按良好计划管理的联合会,将比个人最妥善的努力成为国内教会更有力的辅助。
  4. 起初可能遇到反对。有人看不到联合之力的效用如他们所当看到的,有人恐怕其中暗藏图谋他们自由的隐秘设计。
  5. 此事看似极为重要,几乎关系到我们传道事业的福祉。时光、身体的软弱与死亡的临近,不容在这件关乎如此重大后果的事上长久犹豫。

最后:提议(LASTLY — PROPOSITIONS)

一、应郑重考虑:在已有固定牧师的基督徒中企图分党结派之不妥。

二、应承认:在可行范围内促进普遍知识与文明之重要。

质询(QUERIES)

  1. 某些地方的生活费用远高于别处,是否宜设法取得传道会的认可,由联合会来核定这些费用?
  2. 假如一位传教士已认捐寡妇基金并加入联合会,后来变坏,他的家属在这种情况下是否仍享有该基金的特权?

附录二:恒河外传道联合会章程(RULES OF THE ULTRA-GANGES MISSIONARY UNION)

一、名称。——组建一联合会,定名为"恒河外传道联合会"(The Ultra-Ganges Missionary Union)。

二、目标。——本联合会的目标为:在成员之间培养彼此的团契;坚固并延续与联合会相连的各传道区;促进神圣真理在恒河以东(on this side the Ganges)异教与回教国家的传播。

三、成员。——凡伦敦传道会(London Missionary Society,通常称为传道会)差派往印度、赞同本联合会原则并愿加入者,均可接纳为成员。

四、委员会。——委任一委员会管理联合会1819—1820年度事务,其中三人分任会长、司库、秘书之职,即:W. 米怜牧师(Rev. W. Milne)任会长;C. H. 汤姆森牧师(Rev. C. H. Thomsen)任司库;W. H. 麦都思牧师(Rev. W. H. Medhurst)任秘书。委员会每年改选。

五、委员会的权限。——委员会有权处理一切日常与紧急事务;但凡重大到深切关乎公共利益、且可暂缓者,应提交全体成员审议并据此决定。

六、登记册。——秘书应备登记册一份,将一切议事录与往来函件的副本载入其中。

七、季度报告。——每位成员每三个月应向秘书呈送一份简要报告,载入登记册,说明其所属传道区在工人、学校、书籍、讲道、死亡、出生等方面的进展与状况。

八、委员会的通信。——委员会每年四次向每位成员,或至少向每个传道区,分送每季度载入登记册的内容副本。

九、委员会会议。——委员会每月第二个星期一开会处理事务。

十、全体大会。——每年举行全体大会一次,时间地点另定,会上由事先指定者作一两次公开讲道。不能出席全体大会者,应尽可能派代表参加。首次年会定于1820年6月第三个星期二在马六甲举行。指定讲道者:马六甲的 W. 米怜牧师(Rev. W. Milne);槟榔屿的托马斯·贝顿牧师(Rev. Thomas Beighton)。

十一、经费。——凡为联合会事务抄写传递文件、赴全体大会的路费等所生费用,俱记入联合会账下。

十二、经费来源。——与联合会相连的每个传道区每年认捐一次,全体大会上公开募捐,以充公费;不足之数,呈报传道会,由其基金补足。

十三、与其他团体的交往。——本联合会成员应努力与一切持守宗教改革基本教义、以在东方传播福音为目标的其他团体的成员,培养基督徒的团契。

以上各条,于1819年4月27日在马六甲议定,由下列人员签署:

罗伯特·马礼逊牧师,神学博士(Rev. Robert Morrison, D.D.) 威廉·米怜(William Milne) C. H. 汤姆森(C. H. Thomsen) 沃尔特·亨利·麦都思(Walter Henry Medhurst) 约翰·斯莱特(John Slater) 塞缪尔·弥尔顿(Samuel Milton) 托马斯·贝顿(Thomas Beighton) 约翰·英奇(John Inge)

附录三:恒河外传道区传教士寡妇孤儿基金章程(RULES OF THE FUND FOR WIDOWS AND ORPHANS OF THE ULTRA-GANGES MISSIONS)

一、名称与宗旨。——设立一基金,救助恒河外传道区传教士的寡妇与孤儿,受传道会赞助。

二、经费来源。——成员的认捐,平常每年不少于十二西班牙银元,入会时另缴入会费六银元;以及仁人善士的捐助。——附注:若《印中拾穗者》(Indo-Chinese Gleaner)有盈余,一半拨归本基金。

三、管理。——本基金受恒河外传道联合会指导,由当时在任的委员会管理其事务,但重要问题与章程修改,留待联合会周年大会决定。

四、救助办法:

  1. 寡妇,每年五十西班牙银元。 寡妇回国者,另加发一年津贴;寡妇去世,丧葬费二十五西班牙银元。
  2. 无父之子女。 自幼至十岁,每年十五西班牙银元。 自十岁至二十岁,每年二十西班牙银元。 子女去世,丧葬费为一年津贴之数。 附注:男童津贴至十八岁止,女童至二十岁止。
  3. 父母双亡之孤儿。每年所得为寡妇之子女所得的一倍半。 自幼至十岁,每年二十二个半西班牙银元。 自十岁至二十岁,每年三十银元。 附注:若有父母去世而未指定子女监护人者,案件提交委员会,委员会暂代监护人,直至作出妥善安排。 教育。——应理解,孤儿在教育方面继续享有其他成员子女所享的同等权利。 以上所定数额,须按基金状况调整;基金充裕,委员会有权增加;基金拮据,则不能全额发放,须按固定比例削减。津贴按季发放,领受人愿在何处居住均可。

五、司库。——中国大卫逊公司(W. S. Davidson and Co.)。

1819年基金状况

一月——收到现金:653银元 六月——查默斯博士(Dr. Chalmers)认捐:50银元 共计:703银元

附录四:捐助人名单(LIST OF SUBSCRIBERS)

R. 马礼逊牧师,神学博士(Rev. R. Morrison, D.D.) W. 米怜(W. Milne) C. H. 汤姆森(C. H. Thomsen) W. H. 麦都思(W. H. Medhurst) J. 斯莱特(J. Slater) T. 贝顿牧师(Rev. T. Beighton) J. 英奇(J. Inge) J. 斯金纳(J. Skinner) W. 法伊维(W. Fyvie)

附录五:关于中国政府对待尊敬的东印度公司驻广州职员行为的思考(THOUGHTS ON THE CONDUCT OF THE CHINESE GOVERNMENT TOWARDS THE HONOURABLE COMPANY'S SERVANTS AT CANTON)

在华经营英国商务的人所受的委屈,并非单件单件都骇人听闻,以致一提便见其分量与压迫;必须合在一起看。它们源于一套深思熟虑的压迫体系,巧妙地披着似是而非的道理与论证的外衣;其达成目的,不靠公然蔑视人类的情感与情理,而靠骗子的一切谎言与迂回诡计。例如,他们不承认事实,即贸易是互惠的利益交换;他们开放市场出售自己的货物。不,若承认了,贸易便有平等,买卖双方便有互惠的权利。即便他们对买方没有多大感激,至少买方也有权得到商人和政府的礼遇,也有权为自己充分申辩。他们深知这些合理的推论,于是出于权谋,而不单是出于虚荣,把自己架到高高在上的巅峰,从"天朝"颁布这样的观念:他们对商务完全不在乎,宁可不要;他们只是出于怜悯与仁慈才容许贸易;他们是施恩者,因此外国商人作为其恩惠的承受者,毫无权利可言;没有互惠的义务,一边全是怜悯与仁慈,另一边就该只有感激与顺从。这种巧妙的做法贯穿整个政府。他们在推理中先设一个虚假的原则,或在事实上先立一个不真,然后大发议论,令一切对手惊愕而彻底败北。他们常向所面对的人作似是而非的诉诸理智与常识。既已习得虚假推理之术——即从虚假的原则或虚假的事实出发推理——又握有权力在手,他们便常胜不败。求告公道者哑口无言。百姓有句俗话:"官字两张口。"他们在公道正义的假面下行真正的暴政与压迫;因此在英国的人,见中国公文并未全然悖逆情理,便对中国政府那种缓慢的、碾磨般的、令人难堪的压迫作出错误的判断。要把英国人在中国所受的一切具体的不公与虐待一一列举,无穷无尽。公文中对其人身、其东家、其国家、其国王的轻蔑态度,不易忍受,而在英国远离其直接接触的人,又不易切身体会。当面被称作蛮夷、恶魔、官府的撒谎者;听见国王陛下的官员与船只被污名为掠夺者,都必须忍受。在致中国人的公文中,他们不许称自己的东家为"尊敬的",不许称英王为独立的君主。公司职员的本地仆人,仅因服侍他们就被罚款惩治;尊敬的东印度公司的贸易被中断,船队因最琐碎的借口被耽搁——也许是某个本地商人欠了一笔费用,而英国人与此毫无关系。

这些是恒常的、定期的、每日的祸害。偶发的、性质更严重的非正义行为也不少见;例如:公司职员仅因替委员会向政府递送公文就被监禁;英国水手误杀一名中国人就被勒死;斗殴中有人被杀、无法辨认凶手时,整个船队被扣留;两名行商在公司的协助和政府的事先许可下,正设法挽回其财务状况,却被发配;为此对大班提出许多虚假指控,还企图把他从东家的职责上赶走,于其东家有害,于其个人有伤;国王陛下的船只急需给养而被拒绝,而英国敌人的巡洋舰却被接入其港口并得到充足供应;绝对拒绝接受委员会关于事实的官方陈述,而中国政府发出的指控却有损英国的贸易与荣誉。

以上是一些有理由抱怨的委屈。或许不能指望一下子全部消除。然而,若逐步侵蚀中国人自夸极大优越感的借口,这些委屈大概可以大为减轻。这就是把斧子砍在祸根上。大班可否被授予治安法官的权力?或者更好,派一位军法官(Judge Advocate)驻广州,对英国人有民事管辖权,并作为一切非纯商务事务中经认可的交涉机关。那时中国的文官将面对一位平等地位的英国官员。

最后一条提议可能带来的效用,可由以下考虑进一步证实。

从两三千名英国人,或受英国旗保护的人,每年到中国来,停留六七个月。如此众多的人,偶尔与聚在海港大城郊区的一些最坏的中国人往来,要完全防止犯罪是不可能的。偶尔有欺诈、暴力、杀人之事,是意料之中的。中国人不给外国人以其法律的保护。几乎每年都有英国人丧命或被抢,而通常没有任何调查;即使调查,也一律无果。政府严求以命偿命,杀的是他们自己的人,而对公道如此漠视,以致实际上不在乎取的是无辜者的命还是凶手的命;因此把一个英国人交到他们权力之下,极其困难。但英国人有时确有暴力行为,应受公正的惩罚。然而,把他们交给中国政府,不是交给公道,而是交给必死——无论有罪无罪。为防止英国人的性命被不公地夺去,在中国时罪犯被包庇,带回英国后,在别国政府治下所犯的罪又不受惩罚。英国臣民杀英国臣民,中国政府不问,在印度或英国也不受惩罚。于是几千人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得不到任何法律的裨益。对中国店主的小欺诈时有发生,中国人除设伏用棍棒殴打罪犯外别无补救之法,而在这种情形下他们自己有时也吃亏。中国政府既如此懈怠,不给其法律的保护,又如此不公,落入其法网必是毁灭,那么,任命一位军法官审理一切案件,惩罚或保护英国人,并作为一切非纯商务事务——甚至纯商务事务,若大班认为宜请其干预——的交涉中介,岂不为上策?中国人大概不会反对这种方式;因为他们的做法是:把外国罪犯交还邻国惩治,也要求把本国人交还他们。若任命军法官有不可克服的反对,就把治安法官的权力授予大班。惩罚罪行的权力,最能使人在中国人眼中有尊严;没有这些权力,中国最低的区官也自认高过英国商务的总代理。这种虚幻的优越感之大害,时时感受到,而在谈判时最甚。守旧计划将使祸害延续;试行今所提议者,毫无风险,或大有裨益。中国人不接受常驻京城的公使。若有军法官,他可每三年赴京一次,向皇帝呈递英王的祝贺;既常有机会在朝廷,便可对广州政府起牵制作用。以防止和惩罚我们自己人犯罪为由设置这样一位官员,比以任何其他身份出现,更容易克服对其留驻的反对。中国人同世上一切帝国一样,财政困难颇大。今年(1814年)他们已多方腾挪。北方的叛乱与歉收,对他们伤害极大;各处商人欠政府巨款。农夫无力以实物纳税,甚至无力归还政府借给他的籽种。政府已向富户摊派,要求高级官员为国辞去俸禄,并降低捐官的价格以招徕众多买者。此意在表明,他们并非高出寻常财源甚远;不是暗示他们会因失去某一财源而破产,也不是说他们会为欧洲商务舍弃或冒险其统治。不,不要求他们如此。所求的只是:他们公道、公平、有礼。

附录六:事件记叙(NARRATIVE)

记英国军舰"托帕兹"(Topaz)号一取水队水手与伶仃岛(Lin-tin)华人居民之间冲突之事,附1821—1822年广州时事评述。马礼逊博士(Rev. Dr. Morrison)著。

伶仃岛,或更准确地写作零丁(Ling-ting),意为"孤苦伶仃",是一座圆锥形的山,从海湾或宽阔的海峡中升起,那海峡是通往广州之江的入口;该岛距澳门约十八英里,距狭窄设防的关口——称为虎门(Hoo-mun),即"Tiger's Gate"(虎之门),葡萄牙人译为"Bocca Tigris",英国人简称为"Bogue"——也约略同距。

直到1814年,伶仃岛几乎无人居住。那年,英国商馆大班埃尔芬斯通先生(Mr. Elphinstone)与其同僚,因与中国政府交涉,将当季英国船只在伶仃岛附近扣留了相当长时间,不许它们在交涉期间进入虎门、驶往黄埔(Whampoa,或应写作 Hwang-poo)锚地。船只在彼停留期间,给岛上有蔬菜家禽可卖的村民带来了好市面;自那时起,人口渐增。迁来定居者来自称为嘉应州(Kea-ying-chow)的地方,在广东与福建两省交界处;那多山之区不断走出一批贫穷而冒险、常傲慢好斗的人,随处见有未开垦之地便定居下来,自称"客人"或"来访者"。这些人中有许多移民到南方的各个岛屿;英国船只雇水手时,所雇的多是嘉应州本地人。

中国人说,伶仃岛上的这个社群约有两千人;为防中国强盗,他们立下规矩:一闻锣声,男女老幼各执所能执的武器,一齐集合。

1821年12月15日,"托帕兹"号军舰(时在广州)舰长理查森(Captain Richardson)派小艇上岸取水,并让水手在山涧中洗衣服。为防备水手与村民冲突,指挥官特意不让水手带武器上艇,还派了军官随行约束其行为。中国人因先前的宿怨,水手刚一登陆便敲响铜锣——警报的信号,全体居民执农具、长竹竿(竿头缚刀以为矛)、棍棒、石块等,一拥而上扑向水手,似有意致残或杀害。舰上见水手有险,值班中尉发炮数响,同时派一队海军陆战队去救援。但未及救出,已有十四名军舰水手受伤,六人重伤;一名中国人黄日满(Hwang-jih-man)被杀,另五人受伤,其中一人后伤重而死。

按中国官方公文所载(据被杀者之兄所供),水手挑衅在先:在冲突前一日挖了些番薯,又抢走两坛烧酒。

12月19日,理查森舰长致书广州巡抚阮(Yuen),陈述其部下遭袭之事,并说华人所受的损伤,皆由其自身不端所致。

巡抚派两名官员前往查办;但他们要求把受伤的水手送出船来,在岸上由他们验看。理查森舰长不允,也不许中国行商陪同中国官员登船,在英王的甲板上摆出一副中国的公堂。

此事报到巡抚那里,他似在气头上,发文宣称他的官员绝不能登军舰验看伤者;他说,这与官府体统不合;他把英国舰长不肯把人送上岸之举,称为"'外夷'的耀武扬威",天朝不能容忍;又直言不讳地断言,舰长关于其伤者所说的话,大半不实。

英国舰长起初力陈,巡抚应复他一信,而不应就行商发一道命令了事;但巡抚认为这也是那种不应纵容的傲气;为挫此傲气,他仓促下令,停止英国商务,他深信这会使贪利的外国人就范。又宣称:凡所犯杀人案,要公司驻华管理委员会负责;随即命令厄姆斯顿先生(Mr. Urmston)及委员会其他成员(即马洛尼先生(Mr. Malony)、威廉·弗雷泽爵士(Sir William Fraser)、罗巴茨先生(Mr. Robarts))去命令、敦促并迫使理查森舰长交出"番鬼杀人犯"(中国人的说法),以便审判定罪、抵命。若不从,他威胁要"久停其贸易"。

广州(或广东)省巡抚兼管邻省广西;广东、广西之意即东边的"广"与西边的"广";故中国人称他为两广总督。英国人向来误称他为"总督"(Viceroy)。这一字面错误导致对其权力的误解。有时人们怕他过甚,有时又对他期望过高。他未经皇帝批准,不能创立任何新法新例;必须按成例与现行法律行事;他没有独断之权,但在法律指明的某些案件中,他可与第二长官抚院(Foo-yuen,一种副总督)会衔立决。

现任总督名阮(Yuen,即阮元),年约六十,在各省任官多年。他曾是风流文人,爱作诗、爱编书。按鞑靼—中国式省级政府的体制,各官员彼此牵制颇多;但新皇帝道光(Taou-kwang)用人失当,把省内三个最高职位——总督、巡抚、粤海关监督(Hoppo)——都交在阮一人手中,他的有些公文钤用此三职的三方印。

阮总督有个宠信叫费(Fei),近被擢为省臬司(Provincial Criminal Judge,即按察使)。费年约三十,骄傲轻率,仗总督的庇护,敢行激烈手段。正是此人,本季在紧闭的门内,审判定罪了美国水手弗朗西斯·特拉诺维亚(Francis Terranovia),罪名是致死一名中国船妇。

总督与臬司二人,一心要取一个英国人的性命,对其他官员的建议充耳不闻;特别是布政使(Poo-ching-sze,即省 Treasurer)与盐运使(Salt Commissioner)建议:伶仃之事既发生在离海岸不远的海上,就应在彼地了结,不应牵连广州的商务。但阮与费本季的施政表明,他们深信:只要摆出强硬姿态,以减其利来烦扰外国人,便无事不成。阮总督在向皇帝奏报特拉诺维亚案时说,外国人至上的善就是贸易;美国人迟延推诿、作虚诳之辞,不肯遵权威、道理、正义之命交出"番鬼杀人犯",贸易一停,便立刻交了出来。

对于总督要求公司商馆委员会去命令迫使海军舰长交出"番鬼杀人犯"的要求,他们答复:英王军舰的舰长不受他们管辖;他(总督)的要求……

阁下所要求的,是不可能的事。他们建议中国官员直接向英国军官交涉,双方和气了结此事,不牵连商务。这一陈述再合理不过,却不合总督的政策,他充耳不闻,一再重申:商务管理委员会必须对军舰的行为负责,因为军舰是为护航护商而来的;这种负责或担保,他显然扩大到可向保证人或人质要求的一切。

军舰恰为某事驶往澳门锚地,次日又驶回。总督的耳目机警,立刻报知军舰下去之事,总督随即发了一道侮辱性的公文,说舰长因所犯罪行害怕了,正一点点溜走;但若不交出这些"番鬼杀人犯"就离去,英国大班及其同僚须对所做的一切和丧掉的两条性命负责。

总督不派任何官员登军舰验看受伤水手、兼听两造之词,却把村民召集起来,只听他们一面之词;臬司费派人到伶仃,把腐烂的尸体装棺运到广州。

英国人大概预见,若国王陛下的舰长执意离去——他终究要走的——而不向中国人交出任何人,他们将陷入极严重的困境,便开始备船出海,把金银装上"滑铁卢"(Waterloo)号。政府懂得装金银是什么意思,却出于轻蔑听任其为之,深信贸易——用中国人轻蔑的话说,对利的贪爱——是一条铁链,必能把外国人拴在广州。说基督教国家的居民普遍弥漫着好贸易、贪利之风,或有太多真实;英国又有朋友向中国人灌输"英国离了中国的茶叶贸易便不能生存"的观念;中国人认定了这一点,便事事想以中断商务来遂其所愿。

理查森舰长第二次致书总督,总督却不拆封(即不收),而经中国行商之手转交委员会,让行商在他们面前拆开,把内容用公司的印转报总督。此举意在让委员会以行动表示他们口头不肯说的话,即:他们不能授权一个送信人拆舰长的信,他们可以代他行事。信被行商拆开,但因是英文,他们看不懂;据说后来总督既不自己拆,也不许当面拆,便退回舰长。总督大怒,说他今后只收经行商翻译的外国人来信,而行商中没有一个懂任何外国语言。他们翻译公文的方法是:通过口头传话得其大意,用中文写下来;在涉及外国人索欠若干银两或其他简单事实的公文上,这倒也行;但一涉及说理,又希望文体口气与事实同样忠实,这方法就很不完善了。中文里,意思可以用上对下、下对上或平辈的口气表达;他们却把外国人嘴里的话写成卑躬屈膝的口气,不单为满足虚荣,更为可以如此待他。因此政府宁愿外国公文用外国文字送来,那样便可让本国译者对公文的文体精神负责。次好的与政府通信之法,是送中文与外文各一份;但这又让行商和政府有话说:"这中文译得不好,我们去重译一份好的"——即更合他们心意的。基于这些原因,埃尔芬斯通先生在1814年说动地方政府允准:公司送交政府的公文只用中文,加盖印章。然而阮总督此次却正式宣称:只许行商翻译外国公文。

广州的中国政府竭力使外国人不懂中文、中文典籍与法律;不许他们进衙门;把给外国人出法律主意、帮他们写呈词供状的本国人定为汉奸,罪证确凿即是死罪。外国人既如此无知无助,地方政府在与之交涉时,便惯把一切不喜欢或不方便的事都称为非法;政府又不重真实,添几个情节或删几个事实,便可使其公文证据与记录随时为自己辩护。

即便关乎外国人的性命,它也能把公文做成这样:在恶意之下,每个情节都对被告不利,一切可宽恕或可辩解的情节都被删去。

在伶仃事件交涉之初,阮总督似乎以为能影响公司船只的船长们去恳求委员会和海军舰长交出一人正法;怀此想法,他在一道公文末尾附了几句给船长们的话,命通事把公文送到每条船上,把大意讲得清清楚楚。公文嘉奖船长们行为规矩,惋惜他们被海军指挥官的不端牵连。船长们给行商复一便条,说他们无权就此事与阁下通信。

后来,眼看要离港了,他们致书总督,请准把私货带走。总督拒绝,叫他们去找大班和海军指挥官设法除去障碍,还说不许再拿呈文来烦他。他们却又烦了他一次,说人人都有权指望执政者主持公道;总督既已准公司装运金银,又放行三条船,船长们指望他要么准他们装运已买下付过款的私货,要么命令 行商偿还欠款,并准他们装运家具什物。

他复文说:在放行那三条船一事上,他已比严格的体统所当容的更加宽容仁慈了;"如今,"他又说,"这些外国商人不思感激,反把一次不当的宽容当作另一次的借口;但命案的法律程序未结之前,"他说,"我不许一丝一毫的货物上下船,也不许他们把家具什物装船。"

然而,就在这道公文送达的当晚,船长们已把家具什物装了船;英国商馆撤出广州,登上黄埔的船只,据猜是打算彻底离华,把这棘手的事交英印两国政府处理。

1822年1月11日清晨,船队派出武装小艇在广州接应商馆人员。尊敬的东印度公司大班厄姆斯顿先生(Mr. Urmston)当着几位船长的面,亲手降下英国旗,不愿在这等重大场合假中国人之手。同日下午,商馆旗升上公司自己的"滑铁卢"号,在黄埔。

次日1月12日,黄埔的十条公司船只顺江而下,锚泊于一处,中国人称蚝墩(Haou-tun),欧洲人称二沙(Second Bar)。

离粤之前,行商们渐渐相信商馆委员会离华之意是真的,便一面似乎在地方政府处出力调停,一面又向外国人许愿诸事将速定。11日,行商们手里拿着总督的命令,说"不许装运一丝一毫的货物",却劝船长们不要搬动东西,说不久便可全搬。10日,一位行商中的老先生许诺,主要靠他的努力,三四天内全部办妥;但凡有经验者都可作证,这类事上中国人谎话连篇、诡计多端,即使偶尔说真话也不可信。而在与外国人打交道时,他们竭力使外国人不懂语言,断绝其得知官府作为的一切消息来源,欺骗起来极其容易。

那些主张"中国人当得的,就当如欧洲国当得的一样给"的人,似乎忘了中国不像欧洲国那样给外国人以得公道的帮助。例如,外国人在英国,可得语言上的一切帮助,可自由出入一切法庭,可聘本国最能干的律师为之辩护,使其得以利用一切可宽恕或可辩解的情节。在中国,一切相反。若有本地人帮外国人写状子,政府便喊"汉奸!",这喊声不是空喊。有记录在案:一名本地人被诬告为外国人写呈词给政府,以"汉奸"罪被斩首。在这种情形下,外国人自然怕受欺、怕中计;在中国人那里不肯给的,在别种情形下给倒是合理的。

例如,"交人受审"之说,还有比这更合理的吗?尤其行商还保证,此案情形特殊,决无性命之忧。1784年,行商们拿这套说辞和保证,在欢宴杯酒之间哄住外国行东(Factors),而无辜的炮手被带进城受审;几小时后便宣布,案子(中国人用洋泾浜英语说"hab setty",即已经了结)了结了;怎么了结的?无辜的受害者被勒死。

1821年美国水手弗朗西斯·特拉诺维亚案亦然;即按对他最重的指控,他也不过犯了误杀或可恕的杀人。中国人放话说此事必不要他的命;无论如何,须先得皇帝对案子的裁决。

美国贸易一停,弗朗西斯便被应保护他的人抛弃;行商们保证拿他万无一失;中国官方公文说他是"交出来的"。审他的是三四名官员会审,欧洲人一概不许旁听。审官们当天傍晚已打定主意,次日天亮,不告诉他本人,也不告诉与他有关的人,便把他勒死了。

在中国,勒死被认为是最轻、最不辱的死刑,因为保全尸体完整。受刑者被勒死在直立的十字架上,双臂绑在横梁上伸开。

弗朗西斯凌晨三点被叫起,劝他吃早饭,说今天可能没饭吃;他笑着说太早了;再三催促,才吃了。他被带过那架将受死的十字架;他是天主教徒,按那派基督徒的习惯画了十字。随后被匆匆带过一座大厅,当着总督的面,又被带回去迎接他意想不到的命运。据说有几百兵丁围住那地方;直到刽子手把手按到他身上,他才疑心其用意。他便挣扎,向天、向心呼吁,似向自己人求救,但被抛弃,无助,脖子上的绞索一紧,眼珠便突了出来。

这一幕上演时,总督正拟一道告示,以自称天朝的堂皇辞令,宣布处决弗朗西斯、重开贸易。同时上奏皇帝,说弗朗西斯"在公堂"上罪证确凿,总督"传番鬼大班观斩"。

1月12日。当晚,行商们到"滑铁卢"号——大班和委员会所在——来问军舰下澳门之事。中国人盼它离去,因为那样地方政府便可向北京报称:英国舰长因所犯罪行害怕,逃跑了。但军舰又折回伶仃(Lin-tin),此计不得行。

1月13日,总督发文,自称确信先前所为出于误会……

1月13日,总督发文,自称确信先前所为出于误会:起初他以为委员会与舰长串通一气;但委员会既愿蒙受如此大损失,可见他们确不能约束海军舰长;总督慈悲,不忍使无权遵其要求者受此损失。因此暂且宣布开市,略做些生意,使粤海关渐收税饷;但除非委员会向他指明"番鬼杀人犯"如何交出受审受罚,贸易仍须再停。又说委员会可放心回商馆。"但,"他说,"记住,我预先告诉你们:除非你们明白保证杀人犯如何交出,你们的贸易仍要停。"

据说委员会答复:"阁下所要求的条件,于我们是不可能的事;贸易既仍要停,我们回商馆也无用。"他们又简略论述了自卫之权,以及把偶然杀死侵犯其人身性命者当作杀人犯的流弊;此论基于自然法的普遍原则,非基于任何一国的成文法。中国既不许本地通晓其法律者助外国人,中国的成文法对外国人便无用,全凭坐堂官肯给多少。当总督或地方官解释法律不受牵制,又可无惧反驳地按其偏见编造公文证据时,中国法律对欧洲外国人便成了一纸空文。

在中国住过多年、有机会深知其衙门办理外国人案件情形者,都记得:下级官员在其公文证据中把众所周知的事实断然否认,斥为全假——而那些官员恰是涉案者;然后便按"其证据为真"这个方便的假定办下去。

广州本地人对外国人普遍怀有敌意;无论官民,谁若露出一点为外国人主持公道的意思,便招同辈之恨。

1月16日,收到总督来文,说他不愿拆委员会最后送来的公文,已命行商拆看,内中是否明说"番鬼杀人犯"("托帕兹"号的人仍如此称呼)如何拿获、何时传到即到。既未明说,案子便不能结。

总督因此再派行商——最后一次——经委员会向海军舰长索一声明,说明杀人犯如何交到;或其意是如何处置。

行商奉命代总督拆委员会所交的任何公文;若内有上段所说之声明,便转呈他;若满意,贸易即开;若公文无此声明,行商奉命掷回,不再就此事多谈多议。总督又说:船只既已命离去,不发出口单;但若要走,炮台不开放炮强留。

行商被问何种声明可使总督满意,同意由海军舰长作一简单声明:伶仃之事重大,出了人命,将奏明英王,有关人等将依法究办;或按中文更严格的译法,"按本国法律查办";此诺可由海军部或任何有权机关派调查庭,调查军舰官兵在伶仃时的行为,而完全兑现。

18日,一份致行商的书面文件,载上段之意,交行商转送广州。

"行"(Hong,官话读 Hang)在中国指大商馆或商业建筑;行商(Hong Merchants)通常……

"行"(Hong,官话读Hang)在中国指大商馆或商业建筑;内地通常所说的行商,约等于"批发商",以别于苏格兰人所说的只开店铺的"商人"。但本文所说的行商,是经特许的批发商公司,专与欧美外国人及亚洲各口岸——即"从海外到广州口岸的外国人"——交易,故其正名为"洋行商"(Yang-hang-shang),即"海上的批发商"。

这班人近年约十至十二人,富者少、贫者多;虽有如此大的专卖,却因不善经营大业或其他原因,并不兴旺。他们的专卖在于:他们是唯一合法与外国人交易者,而非合股;每个行商各用其本钱贸易;但若有行商倒闭,其欠外国人的债(限额内)须由全行各人的公所分红偿还。每条外国船进港贸易前,须得一名行商向政府作保,保该船一切;因此这些人有时又称"保商"。几年前,行商中贫者多,政府又疑他们受某些外国人的不当影响,便把两三个较富、资深的行商组成一委员会,总管全行。

地方政府不让自己的官员直接与外国人交涉,总设法经行商之手统治;其官方命令常发给行商,由行商转饬外国人。用意有二:一是把执行交涉之权交给最熟悉外国人的人,而这些人不能向外国人索取叩头下跪等礼——经试探,外国人不愿也不惯这类礼貌教育。二是政府用行商作执行大臣,便可使其对一切事负责,从而更容易勒索、欺压那些大胆不驯、或按中国人看法粗鲁乖戾的外国人。

这些半官半商的行商,往上两三代多是福建省人;当年商务从该省厦门口岸移到广州,他们随之而来。非福建籍者是广东人,只有一人来自大江(长江,Yang-tsze-keang)北岸,故被其他商人称为"江北人"。在中国如在别国,要洗去出身微贱的耻辱,需几代人的漫长时间;至今说起一些老牌富行,还常说"他祖父在澳门街上挑着担子卖柑子";或说另一家"他父亲开铺子卖旧锁";年轻一辈中,有些人自己当年做过店员或通事(官方称押货出洋的翻译为通事);据说还有一人当过仆役。有一人颇有些家世,自己也曾在政府中任过体面的官职;但这位中国绅士做了个糟糕的商人,很快把带进来的财产赔光,如今实际上破产了。

这些人中,有些在父辈致富后受过教育,在中国也算受过良好的教育,有机会与本国的官员富人交往;但一进商号做事,便须常到各衙门伺候,又有无数事务要办——既是政府对外国人一切举措的执行者,又有"行"(其商号称行)的浩繁生意——便无暇增进学问了。

另一些人,按中国话说"在世上是打出头来的",钱财上改善了境况,却几乎不会写字。

行商们的日子一般不好过,一半因本国政府的官气与暴虐,动不动骂他们是"番鬼的奴才";一半因他们作保的不只是有教养守规矩的外国商人,还有吵闹不驯、酗酒的水手和走私的奸商。所以他们一发财就厌恶行商生涯;但不许退出,皇帝说:他们当行商为私利,富了就须为公益留在行里。

处此境地,行商们在政府与外国人相争时,一般设法两面欺瞒以自保。对政府说:"这些外国人野蛮粗鄙,又是恶魔,没法跟他们讲理";对外国人则大讲官府加给他们的苦楚与"勒索",以软其心。

1月20日,行商们把"英国必有司法调查"的声明给总督看了,奉命回复:除非公文是致总督的,他们不敢呈。总督既有意调停此事,便照18日公文之意另缮一文, 按要求致总督,交通事送往广州。

所谓通事,广州有四五名,由政府委派而不支薪;多是无知之辈,翻译的本事不过会说中国人在广州用的洋泾浜英语。他们不识英文,连本国文字也不常识得。这四五人在内雇了不少文书,记装货单等;在外雇了不少"讲嘴的",在商馆伺候,为押货的税官讲解。凡重要事务,本人须亲自到场。

政府虽指望这些通事翻译,却不鼓励他们学外国话;稍有努力便遭白眼,以为此等知识会通汉奸。这是同样的卑鄙心思,诱使中国人使妇女无知,怕识字会给私情提供方便。

1月22日,道光元年除夕,收到行商来信,说已把委员会最后的公文呈总督,但年关在即,未得正式批复。新年头几天他们将亲自带来批复,共商此事。

送上述信件的官方差人还带来消息:皇帝已批准将首席行商革职,即褫去其品级的标志。

读者须知,鞑靼—中国政府把臣民分为十等:无品级的平民大众为一等,另有九等品级。

鞑靼征服者在命中国人薙发留辫的同时,也改了服制,尤其是帽子,与以前中国所戴的帽子完全不同。夏冬的官帽不同,但都同意为低圆锥形,顶上有圆顶子,以其质料颜色显示戴者的品级。

一、一二品以红宝石或珊瑚顶子为标志。 二、三四品以蓝色顶子为标志。 三、五品以水晶顶子为标志。 四、六七品以不透明的白色即乳白色顶子为标志。 五、八九品以金色或镀金顶子为标志;最低应为银色,但从不戴。

此五色五料以别九等;同色之中另有分别:如一品为素红珊瑚,二品为雕花珊瑚,三品为深蓝,四品为浅蓝,余类推。

这些品级授予文人及文武官员。宰相、督抚、将军等为一品。

政府不只把品级授予科举得中者与军官,也卖给出得起规费者,以此为财源。所卖的荣誉若只是虚名,或只在礼节上有些特权,中国舆论便不以为意……

但当朝以实际卖官——毋宁说卖做官的资格——在中国人眼中自辱门楣,因为这背离了立国之本:一定的文学资格是做文官的唯一凭据。

行商们人人都有这样那样的荣誉顶子。首席行商原有一颗红的,随财富增长,逐渐捐上去。最后那颗顶子比直捐更体面,是先帝为嘉其巨额捐助国用,特旨赏的;据说皇帝如今褫去此顶,待某些条件履行后再复还,并有复还之许。

加于首席行商的惩罚,源于上述行商的负责或作保之制。小行商为某条自愿作保的船负责;但此次政府偏要首席行商为一种违禁货的普遍输入负责,而他并不经营此货,与此毫无干系。

在澳门、黄埔,自鸦片被禁以来,地方官纵容走私入华已久:有的官员看着每箱交货,收规费;有的在衙门里远离走私现场,每年收贿,默许违反上谕。

1821年9月,澳门一名华人——向为葡萄牙人与中国官员之间经手收付各项常例贿赂的中人——被政府拿获,罪名是雇凶助其倾轧对头;凶手得手后,把水银灌进那人耳朵,伤其脑而不杀;又薙下那人头上的短发,和在茶里,逼他喝下。

出此毒计、出钱雇凶的恶棍,长年以讼棍为业、给衙门送利,横行乡里;衙门觉得他有用,总庇护他不受国法制裁。但他在官场朋友中终究树了敌,有人设法把他的劣迹并其在乡里的势力夸大呈到总督面前,说捕役拿他不住,他一吹哨便有数百人来护。总督又惊又怒,立命派兵拿获,下入臬司狱。这讼棍便把怒火转向旧日的官场朋友,当即供出自己是包贿的中人;附近衙门官员每箱或每年各收若干(数目确凿),纵容鸦片走私:受贿的不只是衙门里的下级跟班,还有上司大员,还有蓝顶子的武官,甚至戴红顶子的水师提督。

总督对鸦片之事不可能一向不知——他衙门里的文书、幕友、武官常用此物;但如今的揭发使他更不能装聋作哑,也更危及自身:在广州做了几年官,再以不知此等弊政为辞,朝廷必不恕;若立刻惩办被告发的官员,那些人归他管,他对朝廷在一定程度上有管束之责,惩办了也未必免于申饬,甚至降级。

于是他不惩办正犯,却打定主意告发首席行商——一个胆小怕事的富人,中国人绰号"胆小的小姐",好欺负;告他作保失职,未向政府指出每条载鸦片的外国船。那人辩称从未经营鸦片,与经营者也无干系;又不能搜船查货;又管不住纵容、实则保护鸦片走私的政府官员,都是徒然。总督定要他负责;首席行商第一次早晨见总督,便被告知:奏请革职三年的专折已发出。若三年内该行商经理得法,杜绝鸦片进口,便奏请皇帝复其顶戴。

顶子当即从帽顶旋下;但据说纳了一大笔"好处费",准暂戴,待圣意如何;今晨听说,圣意照准了阮总督所为。

总督羞辱了行商,接着连发数文,把鸦片贸易的骂名全推给外国人——葡萄牙人、英国人、美国人——而不推给中国的吸食者、中国的走私者与贪赃的中国官吏(公道地说他们本该分担一部分)。因英国东印度公司禁其船只运鸦片来华,总督把英国(除其水手外)从他加给一切鸦片贩子的许多骂名中开脱——卑鄙可耻的贪心、可鄙的贪利之念;他说他们从中华天朝运去提神的茶叶、治病的 大黄给西方万民,换回的只是毒物。在一文中他试以祸福之说动其宗教之心,许诺神明将护送正当商人平安渡海;而走私害人毒物的,头上悬着人间王法的恐怖与阴间神明的震怒。总督说,美国船长敢运鸦片,因他们没有国王管束。

阁下虽未在案中直攻自己的官员,但料他会寻别的事由惩办几个。这是广州政府常用的法子:不便揭真情,便寻别项罪名牵连被告,以掩饰自己。

总督派一高品官员扮作密探,监视缉私船。该员拿获几名正在走私——正是派他们去缉的货——的缉私兵,欲拿,缉私兵拒捕,死伤一二人。阁下深以本国政府为耻,压下案情,命以寻常命案问拟。

本季查办鸦片船时,总督把英国公司船与"乡村船"(country ships,指印度的私商船)分为两事;基于此,伶仃事发时,他的公文虽宣称"停止广州全部英国贸易",仍准乡村船及其代理人照常经营。

星期五25日,行商们下到二沙,带来总督公文,驳回理查森舰长把伶仃之事交英国政府办理之议,重申交出"番鬼杀人犯"的命令或要求。此复使行商们在向理查森舰长索最后公文时所抱的希望落空;委员会得报,立命各船起锚过虎门。

这一段江面通常要雇引水;但广州总督威胁引水,助船过虎门者死。然而北风正劲,各船得罗斯船长(Captain Ross)海图精良的指引,无引水也安然驶下;虽事不愉快,这队巨舰列成的阵线却壮观美丽,由……

由以下船只组成:

"却敌"(Repulse)号——约翰·帕特森船长(Captain John Paterson) "滑铁卢"(Waterloo)号——理查德·阿尔萨格(Richard Alsager) "哈里斯将军"(General Harris)号——乔治·韦尔斯特德(George Welstead) "布里奇沃特"(Bridgewater)号——威廉·米切尔(William Mitchell) "阿特拉斯"(Atlas)号——查尔斯·莫特洛克(Charles Mortlocke) "肯特"(Kent)号——查尔斯·奥特韦·梅因(Charles Otway Mayne) "洛瑟城堡"(Lowther Castle)号——亨利·科布(Henry Cobb) "凯利城堡"(Kellie Castle)号——亚历山大·林赛(Alexander Lindsay) "查尔斯·格兰特"(Charles Grant)号——休·斯科特(Hugh Scott) "基德将军"(General Kyd)号——亚历山大·内尔内(Alexander Nairne) "康登侯爵"(Marquis Camden)号——托马斯·拉金斯(Thomas Larkins) "斯凯尔比城堡"(Scaleby Castle)号——D. R. 纽厄尔船长(Captain D. R. Newall,后在穿鼻与船队会合) "温莎"(Windsor)号——托马斯·哈维赛德船长(Captain Thomas Haviside)* "法夸尔森"(Farquharson)号——威廉·克鲁克香克(William Cruickshanks)*

*此二船先前已遣回英国,停于穿鼻,后被扣留。

国王陛下军舰"托帕兹"号,三十六炮,查尔斯·理查森舰长(Captain Charles Richardson),在上述公司船只驶往该锚地时,正停于穿鼻(Chuenpee)。

总督曾许诺炮台不开放炮;但此诺不可全信,各船过炮台时炮皆装双份弹药,火绳点燃。公司船只在炮台上游出现时,炮台下游的国王陛下"托帕兹"号起锚上驶,必要时接应。

下午约四点,全队锚泊穿鼻;穿鼻之意为"穿了鼻孔的鼻子",因此锚地得名于一块当中有孔的礁石。

从前如1814年,曾坚持船只退出虎门之外即为决裂,是终止一切谈判之举;因此如今没有好理由指望中国人再有进一步的让步。

25日晚,在穿鼻,"斯凯尔比城堡"号自英国直航带来的公司邮包送到"滑铁卢"号,带来许多私人信件和公共消息,26日及后几天,全队人心为之振奋。加冕的盛典与王后的薨逝,在他们看来似同时发生。

1月28日,收到行商来信,说听说船已过虎门,一船正从别船半载的货中补满;又说:"有要紧话面告,请停止倒货,勿远去,待我们到。"

29日,他们到"滑铁卢"号,同来的还有那位老先生——人称"江北人"。要紧话是一项提议,意在使地方政府得以了结此案:办法是委员会致书政府,声称理查森舰长说,有两名水手某某、某某从军舰上失踪了。以此为地基——作伪证(在中国,书面声明代誓)——他们要盖起一座法律的上层建筑,证明此失踪二人即杀人犯。此议被断然拒绝。剩下的办法是:军舰离去几天也好,使总督得以上奏朝廷,说英国巡洋舰载着杀人犯逃跑了。

据悉委员会书面重申前议:公司船只与伶仃之事毫不相干,牵连其商务是不公的;若政府今后把国王陛下船只之事与公司商船分开,他们愿回广州。

在与行商的往复劝说中,上面那位老先生——年轻时做过中国讼师——似乎发现了理查森舰长原先就向总督陈明的一点:伶仃居民的袭击与所遭的致命还击,是一日之事;而地方官却报称:十一月二十日村民追水手索番薯烧酒,二十一日水手带械上岸报复。"你这说法,"老先生说,"在法律上大不一样;还击正在被袭之时,与分两日的事,是两回事。"行商们便提议理查森舰长致书总督,陈述案情。理查森舰长原已向中国政府陈明案情,但为通融起见,不反对重述;他便写了一信,由马礼逊博士译成中文,不附英文本,以免借口改正翻译而曲解事实与说理。舰长又在信中说明离华之期将近,免得日后说他不先告知而去。

1月31日,收到澳门葡萄牙总督来信,对英国表示友好,愿为公司事务效力;若愿意,可在此事上向中国人调停。信附一公文译文,是澳门附近一名地方中国官——葡萄牙人称"白屋官"(Casa-Branca Mandarin)——给葡萄牙人的。该员照小中国官的常例,写得堂皇,夸张常胜过其本已夸张的上司。

其谕旨大意:天朝子民被杀二人,英国人须抵命二人,否则永断贸易;英国大班等携眷在澳门暂住,不过是格外施恩;如今贸易已停,家眷已登船,非交出两名英国人抵命,永不准回。

据信总督阁下的调停被谢绝了;委员会既与省总督通信,一个下级中国官的多事干预便不值理会,"白屋官"的"札"被退回。

葡萄牙政府占据澳门的原则是容忍——每年向广州政府纳银。中国人向葡萄牙政府发号施令,要进炮台随时进。澳门城内有中国衙门、中国海关,也有葡萄牙政府、葡萄牙海关。

英国商馆住澳门,不是凭葡萄牙人的恩准,而是凭中国官府给葡萄牙人的一道命令所生的权利。荷兰在法国统治下与葡萄牙交战时,澳门葡政府命荷兰商馆离澳;荷兰大班费了些力,从中国政府取得一道否决令,废了澳门葡政府之命,荷兰商馆便赖着不走。凡自广州得执照乘"札船"赴澳的欧洲商人,都带一道给澳门葡政府的命令,准其登岸;但葡人若不喜欢他,可禁本国臣民租房给他——中国人不能强迫他们出租;欧洲人也不惯住中国房子。但此难只临到个人,凡经本国政府认可者无此虞;据说葡萄牙朝廷有常谕,命澳门官员给欧洲商馆安排房屋。

2月1日,收到行商来信,说政府已派一官员当日离粤,下到船上来查伶仃事之原由,行商及前文提到的那位老先生陪同。

3日这些人到穿鼻,4日官员们登上军舰,与理查森舰长会谈。舰长只让大副、"托帕兹"号军医和马礼逊博士进舱——博士为英方传话。中国行商不许登船;那位老先生先前以朋友身份在船上,此次会谈被排除在外。

伤者名册原是军医开的,由军医和理查森舰长签字,交给中国人;他们当即按马礼逊博士的口译笔录了中文。据告之,中国人寻衅的可能起因是:一名军官打碎了两坛烧酒,那是伶仃居民藏在沙里、要弄到水手手中的。而偷番薯的原告,据猜源于两只宠物山羊的看守人割了些番薯叶喂羊。中国官员此次无权断案;会谈结束时说将禀报总督。他们看了一名尚未痊愈的伤者的吊床,也看了几个刀伤已愈者的疤痕。

中国官员受到殷勤接待,军乐奏、陆战队列队如仪;离船时鸣炮三响致敬。

大班厄姆斯顿先生偕阿尔萨格船长(Captain Alsager)登中国官员乘坐的兵船回拜;理查森舰长也到他们船上回拜中国官员。舰长和厄姆斯顿先生离甲板时,中国人鸣炮三响。

兵船上有两门葡萄牙铜炮,一门约铸于1630年;告之一名中国官员,他对炮之古老大为欣慰。

兵船管带戴水晶顶子,看似朴实和善。他陪文官们登军舰,表示愿与理查森舰长友好往来。

行商们这天仍想要一点法律虚构的地基,要人说一句假话,如"两人落水失踪",好让政府说这二人即杀人犯;行商仍坚称政府不认自卫之辩,不把案子当作可恕的杀人;所以拿了伤者名册、听了事之原由,也帮不了他们做出一份可呈皇帝的说法。

中国官员此来,似乎未带具体的调停条件,只带上司的泛泛意思:外国人自拟的任何说法,上司都不查真伪;所以这些官员来,不是带来安排的条件,而是要在原先中国政府所定的原则上设法结案,即:军舰的人杀了两个本地人,因此两个英国人或须正法,或须说成淹死,或说成随军舰逃走了。

总督如今大权旁落,因副总督(中文称抚院 Foo-yuen)到粤;如本记叙开头所说,新总督手里本攥着抚院的印。

新抚院是满洲鞑靼人,在此问题上与总督多有不同;既如此,对外国人更有利——总督本是中国人,所取的立场已敌对到无以复加。

星期五2月8日,国王陛下"托帕兹"号天亮起锚;公司船队的队长韦尔斯特德船长(Captain Welstead)鸣炮致敬,军舰还炮;接着尊敬的东印度公司"滑铁卢"号鸣炮,还军舰前晚为大班鸣的礼炮。

星期五中午,致书行商,告之理查森舰长为上星期日登舰的中国官员的报告等了合理的时间,未得回复,已启程。

2月10日星期日,收到行商便条,确认收到委员会来信,许诺政府命令一下,便抄送下来。

商馆牧师亨利·哈丁牧师(Rev. Henry Harding)今日在"滑铁卢"号举行礼拜。"教堂"在后甲板上有条不紊地搭起,水手们庄重地参加。阿尔萨格船长充当领唱。

行商许诺军舰一开便发的官方公文并未发出;2月31日(按:应为笔误或排印错误,或指2月底某日)他们却下到穿鼻,呈上一份信稿,要委员会照写给他们,内称理查森舰长临去时说,查不出谁杀了中国人,但要把人全带回英国惩办。委员会还要说将致书董事部,请其奏明英王,惩办罪犯。信末恳请总督如前谕准商馆回广州、重开贸易,外国商人对此感激无量。

委员会不采用此信,重申一贯之说:他们对军舰无权,舰已去,此问题是海军舰长职权范围,不能再议。但若中国政府把国王的船与公司的船分开,准贸易照常,商馆愿回。此文交下,行商们回广州,似兴致颇高。

"江北人"在此事中三四次用最强的话作最肯定的保证,说速定了结,此次却未随最后的代表团来;绰号"娇小姐"的那人费力解释,迟延非出于他的敌意。

2月14日情人节,几位先生游览罗斯海图上称 Laun-keet 的岛,中文写作"龙穴"(Lung-heue),意为"龙的洞穴"。岛上却无洞。本地人说南边一湾即"穴"所指。岛东树下有一坛,供一块粗石,为崇拜之物。坛两侧题字祝愿一帆风顺、水平浪静,似拜者多是航海人。岛西有十来个到二十个男丁,赤贫。唯一的砖建筑是一座庙,供"三圣"(San-shing),名周、林、罗。

在穿鼻发现一瓮,内有人骨。据说一位英国外科医生为裨益解剖学,带走了头骨。

2月17日星期日,行商们带来一份致政府的信稿,口头许诺:委员会若采用,以官方名义致总督、抚院、粤海关监督,此事便了结。此文自称根据委员会给行商的最后信件,但精神文体被改低,降为奴颜;"我们"一词改用中文的"夷"字——通常译作外国人,但除"非中国人"之外,还带有……

卑下之意,颇似古希腊人用的"蛮夷"(barbarian)一词。英国译者多年来在致政府的信中已弃用此字。所拟的信还要求委员会说将致书董事部,把近事奏明国王,究办军舰上的人;末了谢政府明察,把国王的船与公司的船分开,并恳请开市,对此将万倍感激。

此信稿未被采用;但给行商的最后信件重写了,加了一句,许诺把近事始末具报董事部;此信致政府三巨头。

2月18日,法国军舰"克娄巴特拉"(Cleopatra)号到澳门锚地,据猜是去交趾支那(Cochin-China)执行使命;约同时,葡萄牙新宪法在澳门宣布。按此,Disembargador(法官)的权力大减,政权归于一议会。

公司小船今日自澳门带来一中文公文,召集华人居民开会,商议 Disembargador 在澳门二十年,为靖海氛、抗英人远征等保境安民做了多少事;因此华人居民要留他任,阻新宪法或新政府。发起开会者要就此致书中国地方政府。但据说,法官欠债四十万银元,他的中国债主才是在乎他去留的人。上述公文中华人明言澳门是他们的。

自马六甲海峡传来消息:暹罗攻打吉打(Kidda),并向槟榔屿政府索取吉打王的首级。据说此事与缅甸、暹罗现有的战事有关。

克劳福德先生(Mr. Crawfurd)约同时以商务使节身份,受孟加拉总督之命赴暹罗。这些事大概会在印度英国当局与马来半岛(终于马六甲)之间开出新关系。

2月22日星期五,政府通事到穿鼻,带来总督公文;在当事人的心境下,写得尽可能简略含糊。公文完全重开商务,但仍说军舰载着杀人犯逃走了;因此,虽命交出人犯已不可能,委员会也未被说有负责,但他们已在公文中正式说了(如最后信中)将写信回家,从头到尾叙述一切情形,以便查办。总督又说,此案他的处置,是对远方来人格外施恩示慈。

但中国政府既已完全开市——他们把英国人视为公道的事当作恩惠——便没有足够的理由拒绝贸易;委员会遂决意回广州。

行商送来官方信及政府公文,请商馆回去。"江北人"曾屡次燃起最高的希望,又屡次落空,如今不谈未来只谈过去,祝贺委员会蒙邀回粤照常贸易;行商的信也说,军舰之事毫不牵连公司。

中国政府一向主张:商务于他们是纯粹的恩惠;广州人也一向说:我们的船若自愿过虎门炮台——如这次这般——便永不准回。就地方政府而言,这两项威胁如今都已证明让位于其他更重的考虑。斗争之初,地方政府何等热烈傲慢;省总督与臬司法官对结果必感羞惭;况皇帝陛下未必满意此安排;因此,英国人虽大有理由庆幸逃脱了伶仃之事逼出的严重抉择,流露得胜之态仍是不体面、不合时宜的。*

东印度公司"滑铁卢"号, 穿鼻,1822年2月23日。

*厄姆斯顿先生(Mr. Urmston)因在伶仃事件中的作为,蒙英王乔治四世陛下特旨封为爵士。

1822年广州大火记(AN ACCOUNT OF THE FIRE OF CANTON, in 1822)

1822年11月1日星期五晚(道光二年九月十八日)约九点,欧洲商馆望见广州城外起火。火在北面,步行约十五二十分钟,直线约一英里。按火警常例,英国商馆、行商等的救火机都拉到现场。但街道狭窄,又无组织良好的消防队,政府也不协力,水供应不上,对迅速蔓延的大火几乎无用。中国人搬运财物,每有持刀剑者护卫,高声喊叫叫人让路,塞满街道。几位英国先生、公司船的军官等,尽力助灭火、拆房;本地人不合作,火势愈烈。

英国大班寓所有一露台,焦急的欧洲人在上观火;火会不会烧到商馆,众人看法不一。尊敬的厄斯金先生(Hon. Mr. Erskine,来自槟榔屿)星期五晚十一点便断定必至;约十二点或一点,厄姆斯顿先生命史密斯船长(Captain Smith,船队队长)传令黄埔,每船派小艇水手来,必要时协助。

广州多数欧洲人约半夜开始把文书贵重物品搬上江中船只。船雇价涨到平常的十倍三十倍;最后有人雇都雇不到。

公司"摄政"(Regent)号未到,本季呢绒未分给行商,仍在公司货栈。苦力(Coollies,即挑夫)早被雇来搬运呢绒等货;但火势渐大,各色人等或自身或亲属被卷入,雇工难。

星期六晨约五点,危险愈迫。两份中文公文,以英国人及一切欧洲人名义,由厄姆斯顿先生发出,交火场能找到的第一个官,请总督及其他大员命军警合力拆火周围房屋——这是灭火、保全中外未焚房屋的唯一办法。

公文措辞恳切迫切。丹尼尔先生(Mr. Daniell)与威格拉姆先生(Mr. Wigram)持一份,交到一官员手里;那人读了,冷冷不悦。斯莱德先生(Mr. Slade)持另一份到别处,给几位官员看,他们不收不读。

一封大班厄姆斯顿先生钤印的信,措辞相似而更迫切,致总督本人,由哈德尔斯顿先生(Mr. Hudleston)与罗宾逊先生(Mr. Robinson)送往城门;马礼逊博士与斯莱德先生同往。到城门,守门官兵照例大惊小怪,吵嚷着拦外国人、关城门。信却塞到一低级官员手里;那人匆匆看了一眼封面,一言不发,拿着往总督衙门跑。

政府却不拆房;街上人太多,无论华洋,未奉命而拆房,必压死许多人。总督的怯懦可笑,事后把信原封退回,理由是未用公司印而用了厄姆斯顿先生的私印——公司印已藏入妥处,一时取不到。通事又把信送去……

总督衙门;拆了信看没看,不得而知。政府毫无作为,约八点钟,商馆起火了。

整个星期六都在徒劳地阻火。东北风起;那天太阳未落,保住任何外国商馆的希望已断绝。火向西蔓延,穿过城外,直抵江边,约一英里半。

星期日天亮,只见欧洲商馆尽成废墟,只有美国领事馆、威尔科克先生(Mr. Wilcock)、贝里先生(Mr. Berry)的和马格尼亚克先生(Mr. Magniac)的一部分幸免。英国货栈全焚;九套寓所保住。

发官(Fatqua)、春官、潘启官、茂官(Mowqua)的商馆全毁。*数千房屋店铺烧为平地。一处地方,二十七人被踩死,因抢地上的银元——一贼割破一人背上的钱袋,银元落地,众人争抢。

*厄姆斯顿先生向总督及其他中国政府官员的紧急请求——拆火周围房屋——若被采纳实行,大火的蔓延将被大大遏制,欧洲商馆及许多中国建筑很可能保住。

李将军(General Le,广州协,Kwang-chow-hee)告诉笔者,五万人无家可归。记忆中从未有过这么大的火灾。他说:"这是天意。"总督在城墙上跪下向天祈祷,求免此难;徒然。星期日晨他来看废墟,为之流泪。

星期一4日清晨,公司把约七十万银元的金银装上"札船",经事先许可,解往首席行商浩官的银库,由英国水手乘船护送。一部分卸到浩官处后,他害怕起来,改了主意,请送往黄埔装船。他说的理由是:怕无家可归的饥民勾结强盗打劫他。他甚至劝欧洲人下黄埔登船,到安全处。金银解到黄埔,装上四条公司船;但离粤之劝未被采纳。大有理由疑心,他和其他中国商人常为己作虚夸之辞。浩官要甩掉金银(也不无道理),又要避免求助和可能的骚乱,所以起初夸大了强盗打劫的危险。

中国人派出军警,驱散百姓、防盗。夜间四百人,白天兵四十、役三十。一低级官员和差役求公司为此额外差使每天给点津贴,准了;照例,他们的上司不许收,退回了第一天的;差役倒不客气,照收。

4日夜,几名中国官员抢劫了看守商馆的英国卫队官****的剑和戒指,丢了脸。抢东西的人跑了;他扣下一名同伙,次日把事禀到李将军处。

说法是:中国人自邀或被****邀到他房里,他给他们看剑和戒指,请喝了点东西。分手握手时,一名中国人褪下戒指,一名拿走剑,第三名被拿获。

李将军说:即如此说,这些当差的官员本无权串门喝酒;都有罪;我打我的官,你打不打你的?

答:抢劫是丢脸的罪,不是串门。他承认丢脸,但不承认串门喝酒更对。有人告诉李将军,当告总督为最高文官;但为不使将军因部下如此下作而丢脸,被扣的人可交给他,条件是他答应惩办当事人、追回财物。他说东西可能扔了,找不回;但当事人的名字他有,必重罚。他谢英国大班把事说得体面。

也有人以为,我们的卫队官跟这些中国人搭话,任其用骗用强缴了械,已自失身份。况且大难方过,衙门上下无暇再办理这起私人冲突——一边显然玩忽,一边卑鄙可鄙。

中国官府把百姓置于一种临时军法之下。几个可怜的本地人从焚余中拾铁钉,被拖到武官面前,立按倒在地打屁股,有时用皮鞭,有时用扁竹板。一名英国水手打了别船的军官,被绑在旗杆上打了二十四鞭。

火第二夜,多数被焚商馆的银库被中国人撬。有的撬不开;有的撬开是空的。在奥利芬特先生(Mr. Oliphant)处找到银元,已搬走几千,他带人赶来驱散,保住余下的金银。

星期三6日,总督发告示,命报被焚房屋数、财产损失数、死亡人数,备其奏报皇帝。

英国人今日送一公文进政府,自陈损失约四百万银元。他们表示信天命;但同时坚持人力须尽力避祸;惜2日晨的请求未被理会,若理会了,大概一半的灾难可免。他们陈说危险: 中国房屋(内外多木料)紧贴欧洲商馆墙而建;请政府与地主公平商议,将来重建时,在中国房屋与外国商馆之间留出空地。

星期三晨,两名中国人以纵火及火中抢劫罪被斩;星期四晨,又有两人罪证确凿被斩。

今日两名拾废铁的穷人与一名路人,被倒墙压死。

有人说死亡共约百人,多为年轻人。强盗砍杀搬运财物者;抢者大概也有被护财者杀的。

地方官南海县与左堂(Tso-tang)以办理不善被革职,惩处请旨。总督本人按律须议处。据说火起之夜,他心如刀绞,脱去官帽官靴,掷入火中,表示愿因灭不了火而罢官。

星期二,两名中国人受"穿耳箭"之刑——大概就是星期三晨被斩的二人。箭形的签子穿过耳朵两处,直立着,签头有飘动的牌子,写罪名。如此用小链牵着,疾走,前面鸣锣。

星期五晨8日,又斩两名纵火犯;当晚,一男子穿女装、学女声,讨一夜住宿,被识破,是纵火犯。总督亲临城门三次,神色间可见深忧地方安宁。

英国人今日收到总督关于中国房屋与外国商馆分开建造之法的批复(即6日信中所建议的)。他命行商查勘所指地方,看能否具一详细禀报,以便政府据以行事。

阁下说2日晨的呈文他没收到;即收到了,本地人也不会服从先拆自家房屋以救外国人之命……

北风大作(他说),大火蔓延之猛,超出一切预料,使一切灭火措施无效。

本月1日澳门沙梨(Sha-le)华人村也起了火,烧死母子二人;正是那天晚上,广州大火爆发。

英国人虽保住九套寓所,但废墟瓦砾塞途,又有孤墙倒塌压人之险,无法进入。几夜来,人人随处栖身;但星期四8日,商馆大部搬进贡官(Con-se-qua,即贡官)的一所货栈——贡官曾是富人,现为破产的行商。大班和委员会住进这排房子,设立公司办事处。同日,茶叶验装重开。

拆倒被焚商馆的高墙,中国人自认无能,怕危险;于是船队的军官水手在史密斯队长指挥下,担任这尘土飞扬、肮脏、危险的差使;同时雇中国苦力把砖块瓦砾运出商馆。

1666年9月2日星期日晨爆发的伦敦大火,按记载,其破坏之广,世上无出其右者。火延烧之地,长一英里余、宽半英里。据此说,广州大火的破坏范围超过了伦敦大火。

阮总督、李将军及中国百姓都说,这大难是"天意"——"天意","天谴",是神降罚于这富庶、欺诈、奢华、堕落的城市。

洪水前人的恶若招致全世界的毁灭,所多玛的罪若招天火焚平原诸城,尼尼微大城的恶若上达于神、呼求惩罚,巴比伦、埃及、耶路撒冷若因罪被毁;相信这次世界道德之主使一连串苦难之事并发,作普遍的惩戒,又何迷信轻信之有?"神说,我必在埃及放火,施行审判。"——"刑罚是为亵慢人预备的。"*

"元素的稍一失调,何等迅速地烧掉最富者的财富,一小时内化为乌有那被偶像化的积蓄或积了半世纪的不义之财;在此如在战争、饥荒、瘟疫中,神任凭相对无辜者与有罪者一同卷入,但他仍是公义的,因为今世天意的安排不是终局;终必看见'全地之主行事公义'。"

顺服,谦卑承认神的公义,少依靠财富,少贪恋必朽的财物,多敬畏神,多信靠他的帮助,为存到永生的粮劳力,积财于天,把心放在那里——这些是从普遍灾难当学的功课。或如西克大主教(Archbishop Secker)所说:"全能者借每次审判要教的总括的功课,就是以敬畏之心看他为世界道德之主,并实行敬虔。"(《以赛亚书》二十六章9节注)神施行惩罚,或为受罚者的益处,或为使别人听见惧怕,不再作恶。"他在地上行审判,世上的居民就学习公义。"(赛二十六9)

异教与专制塑造的中国人品格,在此事上表现出的是自私自利的反面。政府未给受难的本地人任何救济;逃过火的人也未为被火破家者开捐。火中,自私之风阻了那些——按人说——本可减轻灾难的合力与牺牲。

行商们一般与欧洲人相识十年二十年,天天交易,多有几分交情;但欧洲人被烧得无家可归后,那些逃过火、有整房整栈的行商,没有一人主动留无家可归、忍饥挨饿的"番鬼"住一夜、吃一餐;须外国人先去求他们。

此责难,中国仆人不与焉;他们多忠于主人,诚实助其抢救财物。只有一两个例外。一是广州一位客人的仆人,自以为主人好恶不关他前程,据说卷了主人一百银元逃了。


附录七:致水手书(ADDRESS TO SEAMEN)

中国,1823年9月22日。

英国水手们!生在基督教国度的人们!——你们如今远离故乡海岛、远离亲人,在骄傲的异教国边境暂住,我以同胞、以朋友的身份向你们说话。我要诉诸你们的理智与你们的良善情感。我要促进你们个人的体面、我们国家的荣誉,以及你们的幸福——今生的幸福,和神我们的救主所确证的、身体死后必来的永恒生命中的幸福。你们在家的亲人境况想必各不相同:有人的父母尚在,为儿子挂心,怕他们遭遇海洋的危险,被垂直的日头晒焦,又怕被坏朋友引诱去不敬虔、酗酒、放荡;也有人无父或无母,唉,无依无靠;又有人是老母、姐妹或妻儿唯一的依靠。我以懂得儿子、父亲、丈夫、朋友之情的人向你们说话;盼你们读了这篇文字,怀念家乡亲人的一切温情,使严肃的思考更容易进入你们的理智与心。

水手们,你们知道,论到与国家之敌作战(美国人也包括在内),勇敢的纳尔逊(Nelson)说过:"英格兰期望人人尽责。"这话在战日说得壮烈,在平时也不减其真。英格兰期望——我再加一句——上天期望,人人尽责。人人对自己、对亲人与国家、对人类、对他的神与救主,都有当尽的本分。人是什么?人是灵魂与身体合成的受造者;就身体(肉、血、骨)说,人像走兽;就灵魂——属灵的、有思想的本原——说,人像天使;身体死时,灵魂不死,乃进入看不见的永恒之境。人是受造者,须为思想、言语、行为向全能的神交账;神是宇宙的创造者与保存者,宇宙由日月星辰、地与地上万物、海与海中万物组成。所以人人当每日记念:不许随心所欲;当行理智、良心与神所启示的旨意所要求的。全能的神造第一个人时,把他的旨意完完全全教给他;万国——异教的中国人与别国异教人——至今还存留这知识的一部分;人研究神的作为与神的护理,可在相当程度上推知神的旨意;但神的旨意最充分地显明在摩西与犹太先知所写的书,以及耶稣基督我们救主的使徒与其他门徒所写的书里;因为那些人出于对全人类的怜悯,被全能的神教导,知道他的旨意、他对人的要求、他向人施怜悯的计划。如今,理智、良心、圣经,须作你们的向导;你们当思想、当读书,也当听善意人的劝告,他们思想读书的时间也许比你们多。正是基于此,我冒昧自荐,献上我的忠告。

你们对自己的本分,要求你们顾惜身体也顾惜灵魂。你们须劳作,得诚实的饮食衣服;也要劳作,若可能有余,去周济亲人——他们中有的老,有的病,有的无助。人若只吃喝、做工、睡觉,不思想家人,不求心智长进,不求不朽灵魂的益处,便活得像只有身体,不比走兽强;再者,人若动心思、下气力,只为纵兽性的食欲,便使灵魂——本性中属灵、高贵、天使的部分——作兽性身体的奴隶,许多时候变得比走兽还坏;或如古人所说,这样的人是"半兽半魔"。好人用理智与宗教节制兽欲,因为神禁戒过度与放纵,又因为无节制的食欲情欲伤人健康,耗费本该周济亲人、病者、困苦者的财物;过度与放纵于人多有害,或夺人之善,或加人以恶。

你们中多次来华者深知:每年船队中许多人在黄埔死亡;有时是神护理的常道,无自己招致之因,这便无可责;但也有时死于酗酒等招来的病。

在中国的英国水手太常用主日的闲暇,在放假日把自己交给最粗鄙、最无节制的兽欲;即便在广州当差,也时常在猪巷(Hog-lane)喝醉;如此不只伤健康,更使自己的人、自己的国、自己的宗教受异教中国人的嗤笑;他与一切在异教国的不义、贪婪、吝啬、说谎、酗酒、放荡的欧洲人一样,使神我们救主在外邦人中被亵渎;这样的人无论地位高低、穿什么衣服,不只不顾自己的救恩,更拦阻别人的救恩。这些看法可畏,不只适用于在华的水手。

言归正传——英国水手们!公认你们勇敢慷慨,长官一令便奋勇作战,肯冒生命危险跳海救溺水者;但战争与危险是你们不愿其永远继续的祸患——纷争与飓风无人愿其长存。你们在平时品格如何?我告诉你们:英国议会、英国报纸、一些绅士的谈话中,指你们忘恩负义、骚动滋事,酗酒、争吵、斗殴,有时致本地人死亡;在华尤其如此,你们的不端牵连东家与中国政府交涉,为防你们在误杀案中被不公地拷打勒死,使东家损失巨额财产。中国法律不恕斗殴杀人者,不因对方先动手或言语眼神侮辱而免罪。英国法律不许以轻微借口杀人;中国法律比英国法律更严。所以你们若酗酒,或发怒斗殴,杀了本地人,不只被同胞谴责,罪证确凿,性命也难保——无人该包庇杀人犯。

别国水手被称比你们通情达理、行为端正;甚至中国人也被认为比你们有秩序、节制。现在,作为人,作为在基督教国长大的人,中国船队里的每个水手都该反省,这些指控于自己有几分真;若自己从前的行为确招此责,便决心改过。想想家,想想亲人,想想国家,想想救主,不再因自己的不端使他们蒙羞。也想想对自己的本分:有灵魂当救,不只有身体当养当穿;决心忠于她——已是或(若天许)将为其妻的人。这样,靠神的帮助,常来中国的英国水手将在品行上普遍革新,放假日的可耻过度将停止。

我本可在此与水手论对人类、对印度人、中国人、马来人及别国人的本分——行公道、存仁慈、和睦相处;因为这些人(如主祷文所示)都是神的受造物,乃是神的儿女;故有"我们在天上的父"等语。万国品格确不相同,如一家之子性情行为也不同。有的孝顺,有的忤逆;有的聪明,有的愚笨;但一家之中仍当彼此相亲。这些人类大家庭的成员——有时称"狡猾的中国佬"——机灵得很;我难过地说,他们太常骗诚实的英国水手。他们卖他劣质的毒酒,假装朋友,灌醉他,再抢他的钱。这些人当避当防。中国人不都这么坏,好人坏人都有。但他们即便无礼,也不值得与之斗。英国水手的勇敢人所共知,不必在与中国人斗殴上显;当学这些人中最好者一样节制、守规矩;别让自己被烈酒的风吹翻,而坏中国人却抿着茶,冷静地打可怜杰克口袋的主意。水手的这种单纯,人人责备;最爱慕真英国水手(True British Tar)的人,也为他太常有的轻率愚蠢流泪。

愿你们,大小伙子们,健康,万事好;我极郑重地说,愿你们借悔改、信靠我们救主的功劳,与神和好;那时你们无论到哪里,都"立志过敬虔、公义、节制的生活"。

你们诚挚的,

朋友(AMICUS)谨上

改善在华水手道德与境况的提议(PROPOSAL FOR BETTERING THE MORALS AND CONDITION OF SAILORS IN CHINA)

中国广州,1822年9月25日。

下述提议中的总计划,已得几位看过手稿的人士赞同,现付印使此事更广为人知,以便商讨其优劣、可行与否,更明确地断定。马礼逊博士乐于收到任何住在中国的、或常来中国的绅士对所提两事的书面意见或建议,供日后开会商议报告的委员会参考。

在黄埔——常来中国的欧洲船只的锚地——每年有十五至二十条大东印度船(Indiamen),二十至四十条美国小船。这些船的水手共二三千人,都说英语;因此,在自由与基督教精神运作下,为这些人在华期间谋益的任何仁慈努力,可兼顾两国。

在华水手需要的帮助,是许多人的医疗,以及全体作为道德宗教之人的本分教导。医疗方面,一切东印度船和部分美国船都有了;所要问的只是:传达帮助的方式可否改进,使病者健者境况更好,医生也少劳顿——即:设一浮动医院,把病人从本船移到安静处,远离卸货等每日作业的喧闹;更要紧的,有些病(据说是某船局部情形所致),可把医院移到江中更健康处。遇传染病,浮动医院也可使病人与健康者隔离。

况且,常有船到(乡村船、美国船,偶尔别国船),船上无医生,黄埔有时也无医生;那时浮动医院常有医生在,仁人乐于利用;按人说,可救许多性命。人死时,浮动医院的人料理丧葬,或比在船务匆忙中更体面。

然而,为水手的健康与身体安适做的多,为其心智长进做的少或没有。有些船确读祷文,这固然好;但祷文不是教导无知者,而是已受教者对神说的话;所以听祷文很少使人悔改。不论此问题,事实是:一年中在黄埔长住短住的数千水手,多有死在那里的*,既无祷告,也无任何宗教教导;主日只给他们闲暇去酗酒、与中国人斗殴。一座浮动礼拜堂,每日讲道两次,可给愿来的水手——若有敬虔热心的传道人对他们讲,必有许多人乐意来——提供合理消遣与宗教道德教导之方。此举之益,不只在心智长进的水手个人;水手行为更道德有序,很可能随之而来;一切来华贸易者的利益得保全,外国人在中国人眼中的体面也提高。

浮动医院与浮动礼拜堂与本地人全无干系,水手去也不必上岸;可预期中国政府不反对,百姓的好奇无礼也不打断礼拜。

此计划唯一的异议似乎是船只与办事人员的费用。

在伦敦泰晤士河上、利物浦、利斯(Leith)等地,已采用浮动礼拜堂,合水手之意,于他们有益。在伦敦,已采用浮动医院,得国王陛下政府与国内许多显贵赞同。

医院的费用主要在船;可望船队医生们安排轮值到医院,比各船跑更省时。药费两边一样;无船医的船,如今也出钱请别船医生看,不能反对出钱。

礼拜堂当然是全新的开支,因为英国人美国人从未为在华水手的道德宗教教导花过钱。从前常来中国的欧陆国家,船上有教师有牧师。

*见提议末尾。

中国"札船"(chop-boats)能否改装合此用,及其他细节,可由热心此事的绅士委员会查明。

尊敬的东印度公司在广州的礼拜堂于水手无用,因为水手不许上广州,除非随艇来;偶尔星期日在广州的几个也不去礼拜堂,大概以为那是给绅士不是给他们的;即便想去也容不下几个。

提交的问题(QUESTIONS SUBMITTED)

所提目标好不好?赞成反对的理由。

  1. 若好,最好的办法是什么?
  2. 困难或异议是什么?如何除去或克服?

凡书面意见,除非作者声明不公开,都视为公开。

注——

一、尊敬的东印度公司船长 W(Captain W)以为,黄埔英国水手年均死亡一百;也有人以为年均一百到二百。1820—21季,一条公司船死了三十人。

二、起初不必专备礼拜船,可先借港内某船甲板,星期日早晨用;若一日两次礼拜,下午用江中别处另一船甲板。料总有船长愿受此小不便,为试验改良水手道德,作公平的试验。

三、"伦敦港水手宗教促进会"(Port of London Society for Promoting Religion among Seamen)1818年成立。东印度公司捐了一百镑。利奥波德王子(Prince Leopold)1820年5月出席第二次周年会。——见海莫尔(Highmore)《慈善机构概览》(View of Charitable Institutions)。

1822年12月8日,伯特利旗(Bethel-flag)在黄埔升起,马礼逊博士向水手讲道。

附录八:"教会"(Church)一词的解释(EXPLANATION OF THE TERM "CHURCH")

作为1833年12月在黄埔(Whampoa)向来自各国、属不同教会的多国混杂会众所讲之讲道的附录。马礼逊博士(Dr. Morrison)著。

"教会"(church)一词在新约中有两个意思,仅此两个。它有时指基督全部门徒的总数,或各时代一切蒙救赎者的整体,天上地下皆是;故《希伯来书》说到"天上诸长子之会所共聚的总会"(general assembly and church of the first-born);《使徒行传》说"主将得救的人天天加给他们"(the Lord added to the church daily such as should be saved)。"教会"一词仅有的另一意思是:聚集一处敬拜、遵守基督制度的一群自认信基督耶稣者的单个会众。如耶路撒冷、安提阿、以弗所、哥林多、腓立比等地或其中的教会。若指一个以上的会众,不用"教会",而用复数"众教会"(churches)。

因此,在前述讲道所引的圣经段落中,小亚细亚有七个教会——那地并不大;罗马帝国各地还有许多别的教会。故我们读到:"那时,犹太、加利利、撒玛利亚各处的教会都得平安。"但我们从未读到使徒们想把它们统于一个权柄之下。我们的救主在给七个教会的郑重劝告警告中,也未暗示一个当受另一个管辖,虽则它们同处一区、同属一政府。

坎贝尔博士(Dr. Campbell)在《教会史讲义》(Lectures on Ecclesiastical History)中说:"在单个会众与基督徒整体之间的中间意义上,圣经中找不到一例'教会'一词的用法。我们如今确是这样说的——数百年来一向如此——说法兰西教会、希腊教会、英格兰教会、苏格兰教会,仿佛它们是独立自足的团体。但使徒时代从未用这种说法。他们不说亚细亚的教会、马其顿的教会、亚该亚的教会,而说'在亚细亚神的众教会'、'在马其顿的众教会'、'在亚该亚的众教会'。说到一个以上的会众,恒用复数,除非论的是基督的整个国度。"圣经作者不只如此用;教会作家的著作中,前两个世纪也恒如此用。"又说:

我们的救主的命令和新约所载原始众教会的嘉许之行,都表明教会指一个会众。主在《马太福音》十八章15—17节说:"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你就去,趁着只有他和你在一处的时候,指出他的错来。他若听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他若不听,你就另外带一两个人同去,要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句句都可定准。若是不听他们,就告诉教会;若是不听教会,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税吏一样"——即看他为已弃基督教的人。现在不能设想,每件私人口角都要闹成全国大事,而它本可轻易交一群基督徒会众处理;可见主用"教会"一词,明指当事人所属的基督徒会众。

基督徒纪律最重要的部分,如选立职员、接纳成员、除名行为不配基督徒之名者、恢复悔改的被除名者——这些都是全地教会的本分;此安排表明,"教会"指单个会众。

原始众教会的另一重要情形是:每间教会独立于任何外来权柄。它有资格管理自己的一切事务。救主本人——借其亲身职事即福音书所显明的,或借使徒的亲身教导与书信——是每间教会当服的权柄。但一间教会不当服另一间教会。摩斯海姆(Mosheim)在《教会史》中说:"那些早期的教会完全独立;没有一间服从任何外来的管辖,每间都由自己的治理者、按自己的法律治理。"又说:"第一世纪的一切教会,虽以信心爱心紧密相连、最愿彼此尽一切本分,却都拥有管辖之权,不靠外来帮助、不靠任何外来权柄而自治。圣经或其他记录中,找不到任何可据以理解某些教会依附于更大更有名的教会的命令旨意之处;相反,许多事明明表明,它们权柄相同,完全相似平等。"

吉本(Gibbon)说:"罗马帝国各城设立的(基督徒)团体——或教会——只以信心慈善的纽带联合。"

原始时代的教会,是基督徒为宗教目的结成的团体或协会,职员由团体从自己人中选出,以实行协会的宗旨。基督徒团体或教会与现代的文学科学团体大体无异,只宗旨不同:遵守神圣主的制度,彼此助其学他的道理、守他的诫命、增添他的门徒。这些小团体或教会,起初多聚于私宅,不久遍布罗马帝国。已有的协助成立新的;成立后,每间有权接纳或除名成员。敬虔是成员的本质条件。不敬虔者作基督徒教会的一员,如不识字者作文学团体的一员,一样不相称。

显然,原始时代这些基督徒教会从未想过求政府给它们法人地位,或赐民事特权、特许权利。得保护不受暴力,得以传播其宗教原则——那原则显然有利于道德与社会秩序——是他们所愿的全部。

这单纯使徒的制度,后来却被离弃;起初是较富的教会及其职员的野心,最后是君士坦丁皇帝名义上归信。从那时到如今,试行的是完全反原始、反使徒的制度。曾企图强迫一国的人都属一个教会,或编为一个宗教团体;也曾企图强迫世上一切基督徒团体服一个权柄。此企图使血流成河,徒然;如今离成功比任何时候都远,因为使徒之行与救主的权柄都不认可它,如上对原始众教会的简述所见。

约两百年前,英格兰开始回归原始的会众制教会制度,后来在该国及别国大为传播。若教会的纯洁不只在严守福音的道理诫命,也在成员的宗教道德品格,可见原始的会众制在达成此目的上,比所谓国立教会——公认其中基督徒纪律行不通——有许多优点。

原始众教会的形式也大利于向万国普遍传播——如中国这样的国家,政府敌视基督教。原始计划比世上现有的别种教会形式更少联合组织,更不易给政府以正当的疑惧之因。

以下可视为英美会众制教会的原则概要。他们主张:

  1. 圣经充足,为信仰与实行的唯一权柄。
  2. 基督徒教会是属灵的、宗教的团体,是信基督者的会众,自愿联合,为彼此造就与广传福音。
  3. 按其性质宗旨,他们在宗教事务上既不求与政治政府结盟,也不服其管辖。
  4. 这种教会的职员是监督(bishops),又称长老(presbyters)或牧师(pastors),以及执事(deacons)。监督不是许多传道人与教会的监督,而是一间教会的牧师;执事主要照管教会的属世事务。
  5. 教会的职员由全体成员选举,由现任监督或长老按手按立。
  6. 牧师或监督由教会成员的自愿奉献供养。
  7. 按新约原则,教会的治理与纪律完全在自身以内。
  8. 接纳与除名成员属于教会全体,连同牧师执事,非此二职独有。
  9. 主耶稣命一切教会遵守的公开的制度是:洗礼、主日、主的晚餐与纪律——即坚固软弱者、引导迷路者、劝告动摇者、责备悖逆者、除名邪恶者、恢复悔改者、互担重担,成全基督的律法。
  10. 基督徒教会成员的本分是:在自己心里、在自己家里、在本国、在全世界促进宗教与德行;怀弟兄之爱,彼此仁慈,向众人显博爱。

这些教会曾被用耶路撒冷祭司长问我们救主的话问:"你仗着什么权柄做这些事?给你这权柄的是谁?"他们学了主的回答。主反问:"约翰的洗礼是从哪里来的?是从天上来的,是从人间来的?"他们说:这些教会及其职员所有的敬虔圣洁之心、遵行基督之愿、教导基督教之能、使罪人从迷路上转回之成功——是从天上来的,是从人间来的?请回答我们,我们也告诉你们仗着什么权柄做这些事。

他们实在相信:救主赐圣灵造就真门徒,研读他的福音,以之为盼望之基、生活之则,愿守他的一切诫命、行他的一切制度,唯此,不加不减——这些人组成教会,便有他的权柄,虽则世上各国已有的祭司长不承认他们。

他们的推理如彼得被责备接纳外邦人与犹太归信者团契时。彼得本也以他们为"俗而不洁";但天上有声音再答:"神所洁净的,你不可当作俗物。"圣灵的恩赐赐给外邦信徒,如同赐给犹太人。"神既将同样的恩赐给他们,如同给我们信主耶稣基督的人,我是谁,能拦阻神呢?"(彼得辩道。)

救主"升上,远超诸天",他"所赐的有使徒,有先知,有传福音的,有牧师和教师,为要成全圣徒,各尽其职,建立基督的身体"——即一切教会。若今世有人有使徒的神迹之能,传同样的道理,过同样的圣洁生活,会众制教会必乐意在基督之下承认他们在一切教会中的使徒权柄;但他们不知道有这样的人。使徒的职分随第一代使徒而止;主耶稣在地上没有代表,也不需要。他自己是教会唯一的头。信而顺他的人有他的权柄;加减他所教的、"传别的福音"、立他未立的仪式规矩的,虽是"天上来的使者",所做的也没有他的权柄,无论他们自夸什么,或以什么学问、财富、排场、权力强制其主张。

"凡一处有几个主耶稣的门徒住在邻近,就当组成基督徒团体或教会,彼此帮助造就,也为传播基督徒原则。人少,或无合适的聚会建筑,都不是充分的反对理由。"他们有第二世纪拉丁教父、迦太基教会长老特土良(Tertullian)的话:"Ubi tres, ecclesia est, licet laici"——"无论何处有三人奉主的名聚集,便有教会,虽全是平信徒。"但他们有更好的权柄,因为耶稣说:"有两三个人奉我的名聚会,那里就有我在他们中间。"(太十八20)他们也有使徒的权柄,把聚于私宅的几个基督徒称为教会。圣保罗说:"问宁法(Nymphas)安,和他家里的教会安"——即聚于他家的。(罗十六23。按:原文如此,实为西四15。)《希伯来书》劝基督徒不可停止为宗教目的聚集。在《玛拉基书》的预言中有全能者恩慈的应许,鼓励他们:"那时,敬畏耶和华的彼此谈论,耶和华侧耳而听,且有纪念册在他面前,记录那敬畏耶和华、思念他名的人。万军之耶和华说:在我所定的日子,他们必属我,特特归我;我必怜恤他们,如同人怜恤服侍自己的儿子。"(玛三16—17)

附录九:对马礼逊博士文学著作的评论(CRITICAL NOTICES OF DR. MORRISON'S LITERARY LABOURS)

塞缪尔·基德(S. Kidd)著,伦敦大学学院(University College)中文教授

人们一般会承认,谋人类之改良者不只需要大智慧,其才能学问还须与所关怀之人的社会地位相称。凡熟悉人类在各种境况下智力道德现象的人都不会怀疑:要使任何仁慈事业——尤其宗旨纯为宗教者——成功的可能增加,其最初的执行者须具备适合其特殊需要的头脑与造诣,所用手段的性质也须有相应的适应性。在野蛮部落中设立的基督徒传道区,须引入文明生活的技艺与习惯,作为其效用卓越的伴随的见证,使此等现世安乐上优越的证明,给异教徒的心留下有利于福音的印象。但在东方的开化省份与文明王国,当以心智学术性质的预备工作,代替太平洋岛屿或非洲大陆所需的体力手工之劳。本地人已有足够的技艺,不靠欧洲工匠农夫,也能得生活必需与许多享受;所以只能借文学与普通科学消除其偏见:学得在他们看为有学问的教育所构成的东西,再把欧洲科学的宝藏回赠几分。两案同一原则——适应人类各支道德与身体的需要。"有用"的观念深合人性的常情,以此为据的主张多得公众赞同支持;然而值得注意、足证许多基督徒此事上的观念何等不足的是:一面慷慨助款,以文明开化未开化部落归基督教,一面却极难唤起同样慷慨、虽属不同等次的努力,为已开化的异教徒。用什么改良之法施于智力禀赋、道德境况几乎毫无共同之处的民族,若非深的偏见或不可恕的无知,谁会规定同一?世界东方——古人所知的一切哲学文学发源地,显明族长、摩西、先知各时代的神圣现象发生地——其道德政治状况虽极堕落,但在人口、礼仪、文学、心智追求、身体习惯、一般文明上,远胜那些早年移民的后裔——今居遥远大陆与海洋孤岛者。况且世界没有多大年纪,极东各国之间必有道德特征的彼此相似,真理在一国留下好印象后,便有许多便利传到另一国,直到邻近各区都服其权下。基督教为全世界之益而启示,适合其神圣作者的普遍计划,也保障人现世的福祉;因为它无论在哪里盛行而无更改、阻碍、限制,即便心未受感,也开各种重要知识之源——否则无从得——以解放悟性、提高道德品格。启示和谐崇高的情感,与人发明的体系所传的卑琐矛盾之念相反,不能不对所接触的人类的心智道德施更新的影响,大有助于其身体状况的改善。然而它以最可畏的刑罚护卫其特权,宣告除它以外一切得救之法都怀着永恒的毁灭,像中国这样的国家,可料因长久怀抱的迷信之骄傲与败坏习惯之力,决意拒绝;人性永不能自发默从颠覆其最亲爱原则的道理,须以展示从基督教流出的现世之益——那是辅助其推广、与精神完全相容的——除去偏见、解除武装。神圣真理最初的传播者被赋予神迹之能,供应人现世的需要,以证其目标完全仁慈;也未缺卓越的智力文学禀赋,使其方法之制完全;但那时超自然地供给的,如今必须按所需借寻常媒介传达。

到异教国的第一个传教士,会考察周围人性的变异——民事、社会、政治、迷信、文学之别所致——以更好地促进其使命的终极目的。劳作之初,场景遥远、先前少有人知,细节上必有错误,非经验不能纠正;但有某些原则,适用于每个工场,当采为总的指导。

马礼逊博士重要使命的目的,若无准确广博的中文知识,不可能达成;那时中文少有人研究,几被认为限期内学不会。它与其他语言不同,须本地人助其习得,而中国政府限制本地人效力,使难得之。百姓不愿与外国人往来,其骄傲、迷信、不屈之精神,也大阻博士早年掌握语言之功。更有可畏的困难,源于古来厌恶圣贤之外的道理,恐其败坏公众心思、疏远其对政府的情感。中国伦理的主要体系依赖于国家的法令,中国的统治者便极猜忌地看引入新道德法典或别样宗教之举,全归于政治动机。若要正确估计马礼逊博士劳绩之广,这些气馁之事困难,及俗务所占的时间,都须计入。问题不是:有三十年经验可借之助,能做成什么;而是:在中国人这样的交游习惯中,第一个新教传教士做了什么?

此问或最好回答于把马礼逊博士的著作按下列次序排列:一、他的字典;二、他翻译的圣经;三、他文学的、语文学的、宗教的较小出版物。

一、中文字典(The Chinese Dictionary)

编任何语言的字典,音与义是主要对象,而词的排列取决于其特性。若是字母文字,按字母顺序最便;若是表意文字,如中文,须按其原则结构求一分类。中文的文学趣味与对其符号的钦慕,使马礼逊博士开始语文学之功的数百年前,本国字典与论语言之书,已由第一流学问才能者编成付印;借此试验了排列其符号的最好方式……

并追溯其词源。在较早的字典如《六书》(Luh-shoo)、《说文》(Shwo-wan,"文雅文学之阐释者")、《玉篇》(Yüh-peen,"钻石之页")中,主要重字义;但此编排查字不便,因此康熙皇帝创一法,兼查阅之便与古制之可存者。此字典是马礼逊博士字典的底本;虽公认有缺陷,仍是本国此类著作中最好的。它是集最高权威编成,三十人用五年,在皇帝指导下——字典即以其名——皇帝命他们"无一字不释,无一音不收"。

马礼逊博士在自序中说:"以下字典,以康熙《字典》为底本;第一部的编排与字数从之。释义例句多取自它,取自个人对字用的知识,取自罗马教会的手稿字典,取自本国学者,及为此特阅的杂书。"*

中国学者论中文之书,字或按意义结构排,或按同韵者聚。康熙字典之胜,在查字更便、释义更详。更古的字典无定法追字归原,多释其义;于是统摄一切符号的类首,由以下几源的数类构成:1. 一画,示宇宙起源之制所由;2. 天体物象,如天、气、 日月星云雨雷;3. 地物土产,如土、植物、水、金属、山川;4. 人,智体兼及,含悟性之用、心之情及其相关影响、人体器官功能;5. 动物,含中国人所知的主要兽类数种;6. 直者,如树木草本;7. 人工之物;最后,不入任何类或类属未定之符号。《六书》原字四百七十九,《说文》五百四十,《玉篇》五百四十二;马礼逊博士所从的康熙编排,语根减为二百一十四,按笔画一至十七为序,其下诸合体字亦按笔画排;数构成中国人语文学与形而上学体系中的次序;故审字之根、数字根外之笔画,是知其音义的预备。

马礼逊字典所释字约四万。全书分三部:第一部中英按部首排,第二部中英按英文读音字母排,第三部英中。

第一部占三册四开本,共二千七百二十二页。唯此部从御定字典的编排之制。不懂中文者观部首的英文解释,可见有的可详释得多;如"心"部,不只是人胸中种种情欲之字之原,也关人的智、体、德之性;"心"原象形肉心,生理上凡属之者兼之,更含心智在智、情、德三义上的观念,由此孳生的数字皆可详释。"手"部重要,为手工劳作、百工、灵巧、美术、权力、权威及泛泛的劳作诸字之基。别的有较小意义的根,因所连之符号而重要;如"宀","集"也,是"宇","穹庐",古之宇宙之称、"守",护也、"安",休息平安、"宋",著名朝代之名、"官",政府之官、"家"、"富"之原,余不枚举。"宀"根仅第四十,终第一卷;第一卷九百三十四开页,占第一部三分之一;故此四十部首下诸字,释义自然比余下一百七十四部首下诸字——在第二三卷——详备得多;其故,一因所涉题目重要,一恐卷帙太繁,一因异域此劳耗损体力。后两卷虽有几个重要符号释得较略,但论与中国人主要道德政治哲学之感、宗教、迷信、礼仪诸端相连之切,无有过于此卷所载者;为使一般读者略知其用心之勤,我将简析其内容。它释常用字,并四十原字下许多古字之形,自一画之"一"始,至三画之"宀"终。"一"者,一也,独也,全也,个体也,部分也,优先也,不分之体也,数之始也,万物之源也,引 最佳作者之文为证甚多,并附从形而上、神话、伦理之思辨推出的重要理论之阐释。下引《道德经》在此字下之文,以见哲学派论宇宙起源之感。*

*此派创始人兴于公元前五百年,与孔子同时。

他们这样解释:"天一,地一,太一";末者据说为"天地未分之前已有的原气原道"。"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若问"道"是什么?他们答:"极静,或完全寂然之境,是道。"论三者的外象,他们称为"天的文饰之道,地的生养之道,纯粹的激荡调和之风";或定义为:那气之道,天地借以相感者。内三者,他们称为"清混之气,神之灵,精之纯,(在)寂然之中分阴阳。精气神三者,同运于虚空。"

*自然界阴阳二气。

关于中国人风俗、礼仪、习惯的长短记述,散见此卷各相应字下。"冠"、"姓"二字的解释可部分说明此言。"冠"字由表"覆头"与"寸"(以示冠有法制)的字合成。"古之穴居野处者,以皮覆头;后圣观鸟有冠有嗉、兽有角有须,取意制冠冕,以缨系之垂于颔下。"由此及于男子加冠之礼:父以一定仪文把冠加于子首,古在二十岁,今在婚日。由此俗得一训:"加冠之礼,弃童子之志。"相应的女子之礼,是按家之贫富,以木、铜、银、金之笄绾发。记述此等事之详可贵,因为记述古远帝国之俗,于礼节诸端供给知识;东方人过度重形式礼仪,这些最重要。中文许多常语即源于此等礼;如"升冠",马礼逊博士释为:"举起帽子",即"脱帽",是客气之语。中国礼要求头戴帽,天大热时难受;故请客脱帽。但帽上顶子是品级之徽,要人脱此徽,听着刺耳;故说"升冠"或"晋冠",意谓非但不欲其去其荣徽,反望其得更高者。冠是全礼服之一部分。于政府官员,又是官品之徽;故获罪不配其品时,有时跪于上官前撕下帽子,以示认罪悔改;如说:"我不配这帽子所表之品级官职。"读圣经者见此为官过悔罪之法,会想起希伯来人撕衣为罪忧、为大恸之俗,不无相似。

"姓"字下,告以全国姓氏之数、所自之源、载其大部的书、中国此俗之古与英国之晚之比、同姓不婚之律、每人名字之数、个人取名或友人代取的影响。一并引最后两点之说。

"若如普林尼(Pliny)说阿特拉斯山野人无名为野蛮之征,而文明与名字之数成正比,中国人是地上最文明之国。原本人人一名,如亚当、罗慕路斯、亨吉斯特等。罗马人三名:Praenomen(名)、Nomen(氏)、Cognomen(号)。中国人一般四名,有时六名。1. 姓,家族之名,或罗马人的 Nomen;2. 名,或罗马人的 praenomen,或欧洲人的教名;中国人有三个名:乳名,孩提吃奶时取;书名,男童入学时取;官名,科举及第者、行商中人(Hong merchants)或与政府有交涉者报官之名。又有字,男子娶妻时取;又有号,五十岁时取。中国父母朋友所取之名,及个人自取之名,都求吉利,望拉丁谚语成真:'bonum好名好兆。*"

"子"字有近五四开页之释。"它表产生、种子、后裔、儿女、百姓、孩子、儿子嗣子、圣贤、爵第四等,有时表女性;又为时辰字。"此字诸义,引诗人、道德哲学家、政治经济家、医家之文阐之。谚语格言、形而上理论、孝道原则、嫡长之法、妻妾守的礼则、历史纪年诸端,随字释顺带引入。数种植物之名,附其药性,取自本国医书植物书,有时得作者科学界朋友利文斯通先生(Mr. Livingstone)与里夫斯先生(Mr. Reeves)之助——作者在书中多处认其于此等题目之助;但此字主要例证关 古代作者论物理政治之文意者,指出其 主要宗旨与其时代。此等记录不只供给可贵知识,更为中国学生指示合读的本国著作。寻常义为"儿子"之字包如此多义,或令人惊;但这只是其博大之一例……

……数字众多的汉字的博大之一例,也说明表意文字或许不可分割的一种属性。

此卷人物小传甚多,在表显贵人物名字之字下。如"孔",既是孔子("至圣")之名的一部分,也是孔明——著名的官员——之名的一部分;孔明在吴蜀魏三国争雄的内战中居重要地位。他归蜀,身后蜀得霸业。中国史此关键时期产生了一部优秀有趣的历史小说,二十卷,名《三国志》(San-kwo-che),详载这位将军或军师的谋略功绩。马礼逊博士记道:"《三国志》说孔明能役使神灵,常使他一手执羽扇、一手执手巾上阵。正史不载此事。他的信、论、军令等数篇传世, 被认为大增其声誉;共二十四篇,十四万零一百一十二字。"——中国人如希伯来人,数所重之书的字数——"他长于当时最重、至今中国最钦佩者,即战之谋略。他是星占家,精伏羲八卦之理;为应之,创八阵图之制。五十四岁,自病与星占之兆,预知将死。'但为汉家之故'——著名朝代之名,今指全帝国——'仍愿生,遂用祈禳之法以延生',即求延寿。祷告上天星辰,为应之,帐中按数按序燃灯,伏地祷曰:'亮生于乱世,甘老于林泉,'云云。祷毕,伏地至旦,呕血不止,死,年五十四。孔明祈延年未遂,而中国人普遍相信死期有定数;然按天星列灯、咒语,效孔明者,至今行于中国。"

孔子生平简述后,马礼逊博士记道:"孔子终身涉足政治,其伦理多论属政治性质的社会责任。家是其国或帝国之原型;他立之基,不是独立平等之空想——自然中无此物——而是依附与服从之原则,如子之于父、幼之于长,余类推。这些原则在儒书中不断灌输,体于庄严的典礼与看似琐碎的礼节。大概正是孔子伦理此,使他数百年来至今为中国一切政府之宠儿。这些原则形式早灌于童蒙,成其良心;阐明推行之,是有志为官为相者及欲得国家虚衔之富人之事;中国能维系世上最大,大概多赖这些原则在国民之心与良心上之力。每县有文庙。皇帝、王公、士人祀之——行的是一种无神论的祭祀;因此派不信来世,不信神、天使、灵,其祀几不可称宗教崇拜。

"孔子生平无甚惊人之事,其学说是欧洲人说的老生常谈;公义、仁慈、社会秩序三语,几括其所教之全。内有西方受天启示的作者所教导的三项本分之二:'行公义,好怜悯,存谦卑的心。'孔子有时说话,似自以为天授特别使命以教导世界。"孔子虽为弟子尊崇,两度被疑有严重的不道德,他却指天为誓,若有罪,愿受天谴。

下引中国类书之译文,结束"孔"字诸例之引:

"'孔水洞','引水之洞'也,是太房山(Tae-fang-shan,"大室山")上一处幽胜。其东北有垂崖千余仞。崖下石中有池二十仞,泉涌出,深不可测。有龙出泉即化鱼之传说,有美妙的音乐声自泉出。唐时(公元745年)有人乘舟张灯,欲溯至洞头,行五六日不果。旱时,朝廷遣专使投龙投玉圭于洞,为祭;后据说有最美桃花自洞流出。"

"孟"字下详释孟子品格情操——孟字由此根孳生;孟子为哲学家政治家,地位仅次于孔子。引诸家论其教育、与当时诸侯之会见、论政治经济重要问题之建言。又简述孟姓著名的政治家、贵族及其他见于中国史册的杰出人物。

"孤"字引经典著作释其诸用;并概述赵家之史,流行剧《赵氏孤儿大报仇》本之;杜赫德(Du Halde)据马若瑟(Premare)法译本首译为英文,近戴维斯先生(J. F. Davies)自中文直译为英文。条末注:中国作家分剧为十二类,第七类以放逐之臣与孤儿为题材;多悲剧,第十类似亦属之,因其表怜悯、叹息、离别、相会。"

"子"部下最后提及之字是"后"……

……"学"也;其多样的广泛用法,给了充分例证的余地,马礼逊博士明智地引入以下题目:一、本国权威所出的字之释义;二、以作者之言阐明道德政治之体系;三、著名的教育家之名,附其著作目录,及其最流行见解格言之述。"后"是"学校"一词的主要用字,马礼逊博士借机引入中国教育之法、办学校之式的明晰陈述。他注道:"没有与欧洲体面的中产学校或书院相当者。中国富人给子女亲属雇私塾先生。秀才的国家区学,办得马虎,除考试期,无人去。先生有时把位子租给别人。学校多收贫家子弟。男孩初见先生纳束脩,先生望之而不索,随学生家境,二百文至一元不等。五月八月放假两日,学生纳小费如束脩;那两日男孩玩;新年放假一月或六星期。有义学,非朝廷所令,地方官为成年学生开。无公学,也无给贫家子弟的私义学;但大城有夜校,白天做工者利用之。中国孩子入学一般一年,不按季按月。入学一年,纳全年,到不到都纳。年费二至六元不等,三元为平均。"

马礼逊博士从本国书《家宝全集》(Complete Collection of Domestic Jewels)摘译学校规条一百条,不能全录,录数条为作者之、译者之之。第二条:"学生入学,须先拜至圣孔子,次拜先生";第九第十条命:"每晚散学,须诵一诗,或讲一古今史事,选最易懂、最感人、或关重要后果者;一切浮词秽语禁;散学,学生拜孔子拜先生如晨;虽最长者不许。"有的规条关男孩在家之行,。第十二条命:"到家,先拜家神,次拜祖先,次拜父母叔婶";第十四条:晚间在家须灯下读,夏月天热除外,秋凉仍如前夜读。第二十条命背书者带三物做工夫——眼、心、口,慎勿口诵而心想别事。第二十六条:学生多,须拈阄挨次背,不许挤先生;第四十条要男孩以先生所讲之文自省,以嘉言自身,为身心有益之。学生之如此表之:"学者于己,作,自问:此句关你否?此章之可学可效否?然后先生取所叙古事之或格言,分两论:一、何者当效;二、何者当避,使学者之,而。"于一切听者最重要;若所教之与之大和谐,此便。自幼培养敬圣贤、敬师、敬祖先父母家神之,在少年心上作;但中国人于此如于许多,有过于精细繁琐之险,使其中有价值者大打折扣。此规条之摘录止此。又有二十七段,同作者给之,从略。"

下题是"科举",谈话书籍屡及,为中国教育之重要部分。此之译文取自本国书十八卷,名《科场条例》(Laws relating to the arena of literary examinations),占字典二十四页。下为各节所含:一、乡会试之期,三年一次,一在三月,一在八月;二、考试,乡会;三、宗室官员乡会试;四、考已得者,是否入。附带:文学四等,者——秀才(Sew-tsae,"")第四;举人(Keu-jin,"")第三;进士(Tsin-sze,"")第二;翰林(Hanlin,"",亦之称)第一。广东省第四等约一万二千,可推全国文学荣誉之数。第五节论举人取数:大省约八十,中省(含广东)六十,小省五十,自第四等中选,送京为第三等。最低可捐可考。政府独中国的——无论何法得文学荣誉之。抚院(Foo-yuen,省 deputy-governor)恒为考试之;题纸钤印自布政使(Poo-ching-sze, superintendent of revenue)衙门发。文人不只同胞,更君主国民之。第六七八九段关第三等之一:下等得之,捐、恩、学政保举——学政三年一次有此;衙门书吏等之官,入此。余八十八段,皆:之、分类、乡试、考之法、进京旅费之官给、防考官、防学生作弊——传题、托病、夹带——之法。使……

……作自己的文。极慎重地使文原创,不借外力,只用学生心智之;故派官察考场外墙,搜学生身,"防其交谈、换题纸、混编号及此等非法。"第二十三节下一段:顺天府每次考试所需:读卷阅卷者九十至一百,誊录一千,刻字三十二,印题分发者二十四(锁院后印题分给学生),折题纸角者四,糊者二,铁匠二,锡匠一,泥水六,鼓手四,等等。广东乡试,围墙内聚学生、跟役、官员、工匠至万人,比任何事都使全省贸易、人心。文试后即武试。优选之文三类:雅正散文、诗、政治经济。第一类以雅正之辞达,为最重要。此类文之题,取自中国四书或五经之一句;但异端新说虽文极,正说而文不工,都弃。一小卷《学人明镜》(The Learner's Bright Mirror)之析,载文之,教候选文学荣誉及者以例学作文之术。另一本国书二十卷大摘,载命题作文之,于中国学生,于一般读者或不如题目之有趣。题有九种:一、单,如"大臣当以忠事君"。此题最难,作者说作文"当如山涧之水,渐入江淮大川,如江淮之水入黄河入海,波澜,迭起迭涌,方称。若如洪水而出,进行,速涸,便无。"二、"两扇题"。喻两扇门。"扇"似指含一之句之,如"天地定位,万物育焉"(《中庸》)。此为"两扇题"之例。三、含三三扇题。四、含四四扇题。五、"长题",整段整节;孟子多此题。六、一句分两截。七、首尾相。八、"串题",即两句连为一句;与第一种同。九、"反题",表 proposition 之。另一作文家十一段,从略;所引已足证作者于此之。结段可引:"中国文学多由此等短文之,诗,学者致历代君主之书,等等;此等有数千卷。下述书之序说,雅正作文之备于六经,秦汉以降,代有作者,迭变其。此等文从未合集,直到梁朝昭明太子首编之,成书名《文选》(A Selection of Elegant Literature)。此太子生于公元543年(按:应为501年,薨于531年;原文如此), described as remarkable instance of precocity( described as remarkable instance of precocity)。三岁通《孝经》《论语》,五岁遍读《书经》,皆背诵如流。其书今存,屡刻。"

此卷唯一可者是"官"字,约三十页,多摘自大部头《渊鉴类函》(The Profound Mirror's General Collectanea),论中国之政府。古今官职之,以本国文字述之。列内廷文武官员——亦六部成员——及各部众多下级官员。引中国哲学家论、帝国之之句。又有中国凭所封之:各等之、之律,等等。者:皇帝之亲、之功臣、死于而有者之子孙、之后、之个人。五等常用,取自,释曰:第一公(Kung),"",因 generous regard to the public good( generous regard to the public good)——最高之德,与相反——得名;第二侯(How),"",指以德被放逐而待时、患难流放守者;第三伯(Pih),"",年长而高者;第四子(Tsze),能他人于者;第五男(Nan),负重任而使人者。又有《治道集览》(Collectanea on the Art of Government)之摘,关之——之——朝班之——政府选官,含奖勤、久任、兼官、省官("用少")。论为政之,引《礼记》古:治天下五者最重:齐家、赏功、举贤、任能、恤仁;之亦最重要。又有中国为政格言之选,统治者当有之之。此条释官名,于中文公文之或译官方公文为中文者;所引中国人于重要问题之,也作者编字典此部分之。

若篇幅许可抄录,此卷不同题目还有许多材料,必使一般读者感兴趣;如关于第一因的形而上理论、物产、本草条目、书之考述、解剖术语、神话、"天""大"字下帝王朝代之称号、"人"字下造人与人心之性,以及婚丧所用礼仪——中国人最重要的仪节之一——详于表此等意义的字下。

此部余下两卷不需特别述及,因其规模较小;其用在所集字之多之杂,不在一题之详释;中国学生或愿重要符号释得更详些才惬意,但那就成了百科全书而非字典了;第二部将在很大程度上补足第一部所缺的习语言必需的知识,故此两卷少详释,不必惋惜。

字典第二部共两卷。第一卷按英文表中文音之字母排列,收一万二千六百八十字,以四百十一个单音节标之,自A至Yung;除四声之别,这是表达中文四万字的仅有之音;平均每音约一百异形异义;此节本中一字"勒"(Le)有八十义,各有专用之形。若记得字音不记得字义,或得本地人口授,立查此部;但只靠书的学生,部首部不可少。此卷有他部所无的许多知识;因它合第一卷之节略与第二三卷所载数字之详释;故后两卷当与之比较而论。

序中马礼逊博士说:"字典此部本于中文书《五车韵府》(Woo chay yun foo),陈先生(Chin-seen-sang)编,毕生搜集其所载之字,未刊而卒。以手稿托弟子韩乙胡(Han-yih-hoo),韩遍游全国以核实增补。陈之弟子有至国家显官者,一人于康熙筹修字典时,以师之书告之。遍寻得之,未刊,在韩乙胡手。康熙字典编纂似多用之,释义常两处一字不差。原本按音按调排列,同音异调者分卷,细到使我所见试查之本地人皆困惑。1812年我拆之,按今之音节排列。收约四万字,我最后酌减为此部所载之数。编纂中以康熙字典校之——康熙字典常详得多——又以中文《分韵》(Fun-yun)及天主教传教士之字母字典校之。"

论此部所采之体例,作者注道:"大多数语言有一通则:短而义专之字,加字母音节,孳生诸字,如植物自根生而分枝;中文有类似者,学生将见此部编排已注意及之。作者自定编排之规则如下,但未一律遵守:一,每音节下基本字或原字,按每字笔画数相从;二,原字与其合体字,按中文部首之序相连;三,每音节下规则字出后,插入不规则或杂字。"

序全文值得抄录,但太占篇幅。下论书之性质及欧洲中文学术之状况的按语,值得注意。

"学生勿望此书给出翻译当用的确切之词,但给字义之足以,使之有线索选恰当之语。诗义勿望确切,比喻义之全、典故之逢其会,都勿望。这些需要比欧洲人治中文至今所用的更多的合力、更多样的人才与 pursuit,非一时可望及;不是中文不值得欧洲文人注意,不如他们所注意的许多题目,而是治之非时尚所趋,非利益所驱,非邦交所需。英、荷、葡、美今与中国往来最广,金钱利益最关。荷兰政府实治爪哇大群华人殖民地。望此数政府每年捐数百镑培养与其大有往来之民之语言,过分吗?请他们在公学中给一藏数千卷原创文学之语言一席之地,过分吗?学院大学不肯拨款,不肯鼓励其闲暇成员治此科吗?直到几个见识感情正确、以文学科学为终身职业者,得本国政府或学术团体供养,研授中文,其性质不能得公平估计,欧洲科学不能灌注其中。人心有限。商人与传教士除语言文学科学,还有别务;故不能遽责,因其未尽如所愿。"

这些有趣重要的按语表明,马礼逊博士早在他试图把中文学术引入英国之前,就热切希望欧洲更广治中国文学。凡欲以一己之力在中国人中传播基督教或科学知识者,当精其语言;得之须深知中国之古物、习俗、风尚、思维习惯、礼俗;故字典及其他语言学著作须广释此等题目。

此卷兼字音、字形、声调及字义之释。马礼逊博士此部及字典他部之拼写法,意在传中国通用语——官话——之发音;但每条之首,也有天主教手稿字典之拼法与广州方言之发音;卷首有此等音与官话对照之表,助人以广州方言或官话大陆拼法在此部查字;北京方言之音也偶注。此部字典于寄居中国无论何省者极有用;因收字已足一切实用,别方言之名,易写于官话名上,页顶。我学福建话用此法……

在马六甲寄居福建移民中习福建话时,我用此法:从本地人口中得其音,按我自己的拼法标记,其声调按本地人常用的符号区分。

此卷末附中国星名星座集,约翰·里夫斯先生(John Reeves, Esq.)所编,应马礼逊博士之请;博士附注如下:

"字典中所载植物及其他物产之名,多亏里夫斯先生。里夫斯先生在中国勤于考求,乐于以所得示人,一向是科学与艺术之友;作者谨此公开认其所助之德。"此君对天主教传教士论欧洲科学之中文著作有公正的赞语,特别一部《律历渊源》,凡一百卷;"数卷以欧洲记谱法阐乐理,余载数学原理、球面学、交食推算,附日月平均行度、交点、引数表,一切必要均数表,素数表,合数因子表,正弦表,对数表,对数正弦、正切表等。"*自此大书星表、巴丁(Bardin)十八英寸地球仪、波德(Bode)星图、南怀仁(F. Verbiest)所制两浑天图,里夫斯先生得材料集成星表,按字母排列;又列九十二星,附赤经、赤纬、星等,抄自上书。马礼逊博士注道:"此等图与上书极罕而昂。 我所有之外,未见别本,此表即据之。"

为说明此部另一卷,抄录卷首目录足矣。两卷为全字典之完备节本,详释一万二千余符号之音形义用;此数多于通晓中国形而上、哲学、历史、商务、科学、艺术诸主要著作所需。首先要注意的是部首或原字表——曾有各种名称——二百一十四,附名与释;次为前卷字之索引,按各根下衍生排列;数字根外之笔画,得其音,音导其释所在。第三表"类字",按每字笔画数(含根)排列,意在指出合体字之根;取自御定字典,自右起,按中文之式;多字唯第一部有。表第一二页给出合体之式;如"凡从'人'作'亻'者,皆属'人'部"。次为一画字,前六为类首,本身是根;次二字属"匕"(Peih)根,余类推。此于无师指导、不知取何根、无字义可问的学生,是字典中宝贵的部分。第四表"辨字"(peen tsze),为辨相似字而设,自二字相像始,递至三四五字相似而实别;因一字常数体,而多字形近实别。此表亦取自御定字典,解释用中文,学生不久便能懂。第五表为英音字母排列,以数字指前卷中文字。"作者望,"他说,"此于稍进之学生有用,言谈作文,提示字词。"第六表"丰文"(Fung wan),集一字诸体,有行书篆字之例,如书中释义处。马礼逊博士注道:"温习抄写此字集,学生将识行书,实用上不可不知,因书信公文多用之;欧人学生欲书之,按此编排,比字典正文更易查字。"此卷三百余页,上之评述可见,于孤学中文者最有益,助其辨通俗读物之简体字、政府手稿公文、私人通信、古礼器书之正式文字、官徽、军旗、花瓶、盾、圭等之铭文——多刻古篆,今用于法律公文契约之钤印。引此卷或可以中国书六体之述结束:第一,楷书(keae shoo),"雅正之体",多用于官方公文与印刷文献,晋王次仲(Wang-tsze-chung)公元三世纪创;第二,行书(hing shoo),居正体行书之间;第三,草字(tsaou tsze),"草书",常有二三例;据说是史游(She-yew)为政府省时所备的行书,不许用于官方公文;第四,隶书(le shoo),得名于公庭下级官员,据说奉秦始皇——中国第一位统一天下之君——之命创之,因当时篆字极不便;但别说程邈(Ching-miih)狱中创之;它近楷,几无古形;第五,小篆(seaou chuen),即"篆字",上已及;第六,古文(koo wan),古写之式,今不用。

字典第三部,英中,约五百四开页,不只英词英句译为相应中文,更有许多中国名言格言,或存作者之言,或译为英文,并实用题目之宝贵知识。但此卷虽有用,于英文学中文者,比他部更易失望;他部可真正供给语言之广博准确的知识及中国文学之多;其目的是以逐字翻译及精选之文言白话词句,传中文之意为英文,译得精良;而此部意在助英国人以中文表达己意……

中文词句,唯有把英语词句译为中文习语,排在相应词条下,才能成功。设计此部未尽如意的原因,或在把本国书段落译为英文的方式——此法于传授中国事物习语的知识最宝贵,却不如前述之法易给英文学生以现成的法子,用中文习语表达己见;作者在序中似知之:"此所集词句,于习语言者大有助,但不能使全不懂中文者,仅查英文词,便用中文表达思想。"他自述此卷之简史有趣:"作者始集此部之词,至今十三年,其间渐增;但完备不可能:词句分支太多,集全中文与英文一一对应者,非一人长寿能办。"下按语重要:"他部索引可补此部之缺;学生由此部中文查第一二部之释,常得多字用之知识,偶以诸部比较,见误而正之。"下引数例见此部之体。"天"字下,除中国人寻常义,引耶稣会士在"上帝"一名之大争论中引的本国作者之文。马礼逊博士说:"上引多出中国古经;若文对犹太人基督徒之心,当比中国后儒之注更生上帝之正见;无论北方某处口语'天老爷'给天以人格,在南方不用;南方常用'天地',合之迷人心,无至上者之明确观念。"儒释道、回教、基督教表主宰之诸名,附中文之义,略列于"上帝"字下。作者不只给出与其嗜好学问相宜的形而上学、道德科学之抽象词,也给出人生技艺之词;如"瓷器"字下,摘中文书四卷《景德镇陶录》,述其制造之法;景德镇是中国最古最著名的瓷市,得名于景德皇帝(公元1000年)奖掖此业。乾隆遣内廷人作窑务过程图二十幅,《龙眉笔述》第三十五卷每幅附说明。图之内容,马礼逊博士先述工人用材料之本国术语,再以英文述各阶段之制造法。其引文不能抄,抄其末:"司神祝愿",祭神谢神。景德镇人聚甚众,此礼最重。窑二三百,工数十万;"候火如旱之望雨"。一祭中,一童舍身投火,致大福,有记载。"此条又述别窑:首在江西昌南,武德年间(公元630年)朝入贡;广州、朝鲜之窑,尤后者,最盛。

"伦理"字下,马礼逊博士注道:"下文为佳例,真作者不知,系虔诚的伪托,托名三国著名的被神化的武将关夫子,题《关圣帝君觉世真经》:'关圣帝君觉世真经。'文分三十段,每段两句,第十一段三句。首曰:'敬天地,礼神明,奉祖先,孝双亲,(2)守王法,重师尊,爱兄弟,信朋友。'第五:'建寺庙,印善书,施药施茶,戒杀放生。'第十第十一:'凡善,信而行之。人虽不见,神已闻之。增福延寿,添子得孙。讼息病减,祸不侵。人物皆安,吉星照临。'"此条不能多引。余段多列举人之罪与其当得之罚。此等译文,尤以罗马字注音,于学生习语言、精确达意有助。中文原作者常苦无合适的表达达道德宗教之真。难在保本国习语,不为基督徒之情感——语言不习——牺牲于异教之情感——语言极熟。若一英文词下无合用之词句,或于同类另一词下得之,虽不完全同义;恒记:不同观念不恒有中文如英文之分明的表达形式;广义词下引句,不只说明特别观念当如何表达,更说明中国人于诸重要问题之风俗、信仰、迷信、习俗,可助作文。"历书"字可为例,下有按语:"私人印历数种,中国人日常查用。除月日,载吉凶日、神诞、本朝帝后忌日等。下为道光元年(始于1821年2月3日)中国历之例:正月小,二十九日。初一曰初一或元旦,天腊之辰,弥勒佛圣诞,大将蔡(店家所供奉之偶像)圣诞。店兴旺,有时人偷其神送朋友,使亦兴旺。'喜神在西南。'元旦下床足践地,当向喜神行。财神正南,欲富者迎之。祸神东北,当避。吉凶时多,附禳之符咒。

"五月初一,人以菖蒲、艾饰家坛,菖蒲象剑,艾象飘扬之旗。此句是仪式之一部分:'菖蒲剑斩千邪,艾旗招百福。'五月初五被认为极吉。此日午时,写下符贴于屋内各处:

'五月五日午时书, 愿诸诉讼争竞全除; 愿蛇虫鼠蚁尽走; 愿百病千灾尽逐。'

下引《易经》四吉字'元亨利贞',本国注家释为大、通、宜、正之意。此日称三丧日。一家死一人,必继以两丧。为避此祸,死者此日不殓,请道士行法事,门首献鸡、蛋、猪肉一块,皆由道士带去。此举据说可禳所惧之祸。"

"死"字下引本国作者之文,表中国各派论死之情感及表此事之词。佛教用"西逝",说天在西;"往生",说有预感;"神游","作上客","弃世"。别家用"灭","神魂消散","归阴"。下马礼逊博士所译数段,含论死之理:"人死,魂飞上天,魄降于泉(阴间之水泉);水火(人之所合成)分离消散,各归其源。"下引佛教:"冯妇说:她若必死,定留不住,但气未绝,当尽人力。我去天后宫烧香,诉心之诚;娘娘感而赐愈否,未可知。"施于不同品级死者之异词列之:常人曰"死",贵人曰"薨",皇帝曰"崩",义为"如山崩"。最后抄一条,见中国人于某些人死之通行习俗:"死者生前所用衣、椅、船等,死时焚之,随之入幽冥,统称冥器。烧衣过河,纸轿夫,纸船夫,阴宅,等。今年广州一富人死,焚其衣值千元(1821年)。"

"权衡"字下有按语。中国度量衡统于四字:律、度、量、衡,即长、干量、权。 他们以律——古乐之黄钟——为一切度量衡数之本。此管长短径定,按所容黍粒数,为度量衡之标准。长以黍纵置横置为疑问。百黍横置为古尺,约十英寸,每寸十分;百黍纵置为今尺(所据标准书)十二又二分之一英寸。广州政府尺十四点六二五英寸。管中千二百黍为最低单位,长为寸之十分之一。前说是公认者;别古书说法不同:或说马尾十毛为分,即寸之十分之一;或说蚕吐丝为忽,十忽为丝,十丝为毫,十毫为厘,十厘为分。地亩之本,"举足一次,曰步,两步为一 pace(一 步的双倍)"。古人别法,马礼逊博士述数种,注道:"不同时代,中国不同方国,面积、容积、权衡诸名异,不可能比较划一。政府故定丈为长之标准,大小单位与之较;石为干量之标准;两为权之标准。"下自丈(十尺)以十进至"清清",为"虚空"之十分之一,最低单位,共二十三等。量自石至粟,八等,十进同。权自两至忽,第七,以下同长。三数之记法自一十进至第二十一位"无量数",欧洲记法为321万亿、987654十亿、321987百万、654321;足证符号式表达之优越,字母语言需许多词表三汉字所含;"亿"(百万)、"兆"(十亿)亦说明同理。马礼逊博士注道:"除十进之记法,有的以万进,有的自乘,即平方。""植物学"字下摘里夫斯先生为《本草》所备之索引;马礼逊博士称《本草》为中国最好的药典植物书。题目分纲目种属。五纲:灌木草本,谷类,供食之草本,果,木;每下简述其所含之目。"花"字下有广州每月开花植物中文名一百四十三,附里夫斯先生所供学名。此卷内容不能多述。我们目的有二:一,展示充分之例,见作者成此艰巨任务之方式;二,选或于一般读者有趣之题目。所传知识之价值,译中国作者段落之忠实,必使此书为中国学生习语言之最重要辅助。不细评作者英文作文之风格,可断言:所引本国作者之众多段落,他极好地结合了严守原文与明白合乎习语之翻译;为译者,此特点或为其最长处。

论圣经之翻译(ON THE TRANSLATION OF THE SCRIPTURES)

翻译圣经是精细的工作,要做好,译者须兼具敬虔、学问与智慧,正确领会圣经的精神,忠实选用他判断最能表达原文意义的词句。神圣启示的权威、其中所论的神圣题目,以及其颁行于世的公开目的,应当使译者超然于党派偏见与个人好恶。不容以无知或疏忽为借口,因为这部著作要向无数人传达关于神的心意与品格的印象,而这种印象很可能是永久的。无论出于疏忽还是有意,对这些要点的误述,唯有靠健全的悟性与正直的心才能避免;而这两者的存在,将在个别词语的选择以及全书总的风格体裁上得到充分证明。应当仔细考查那些用来标示重要神学观念的词语的确切含义;换句话说,就是考查那些向人表述神的完美、真理与作为的词语。

中文有其独特的困难:表意文字的性质,一字常有多义,文言与白话习语的差异,以及总的结构与其他语言相比的特殊。为说明马礼逊博士中文圣经译本的主要特点,请注意以下提纲:一,用来表达重要对象与教义的词,如上帝、基督、圣灵、天、地狱、称义、赎罪、重生、成圣等;二,专名转写的方法;三,历史、诗歌、预言、教训、叙事等不同文体在中文中的表达方式;四,对全书总性质的简述。关于第一点,我先从用来称呼上帝的词说起。仔细考察可见,以下各词——上帝("至高的主宰")、天("苍天")、神主("神圣的主")、主("主")、神("神")——在选择表述圣经上帝的词时,都值得郑重考虑。上帝原为天主教所选,几位为圣经目的而研究中文的中国学者也认为是最合适的词。《印中拾穗者》*一位作者为之列出六条理由:一,其古老,因而可敬;二,所代表的存在是单一的,没有二元、多元,也没有女性配偶;三,在几方面优于同时受敬拜的其他神明,而其他神明的品质它并不缺;四,中国各大派都承认它有一种至上性;五,使用此词能激发敬畏;六,据说这种能力统管其他神明。我引的是该作者的意思而非原话;但我在两点上与他不同:既不同意把此词转用为圣经中上帝的常用称呼,也不同意他关于此词给中国人暗示某些观念的看法之正确性。若真用此词,中国人心中,每次公开敬拜至上者,便会把他等同于那个特定的神明——他们自古以来迷信地依附的那个总管;如此,用来除去偶像崇拜的方法反而会加强其偶像崇拜的联想。凡熟悉中文论此问题的作者的人,我想都会明白:上帝与天都用来指第一因——如果这个词可以用在一个非位格的存在上。下引《诗经》——中文现存最古老的诗歌总集——的一段可以证实此说:"商的后代不下十万人;上帝,这至高的主宰,命周去征服他们,因为天命不是不变的——就是说,不永远眷顾一朝一家。"这里上帝与天是同义词,用来指那命令的源头——那命令规定凡人的境况、掌管他们的命运,尤其掌管居高位者的命运,而它所被赋予的特权与完美,在几方面相当于西方古人的"至善至大的朱庇特"。但它是否全能、无所不在、无限智慧,甚至有智能,只能由本国权威来断定;其中若有可归于耶和华的属性,就是一种护理的天命,虽然还伴随着其他完全与全能、永活、不变之存在的本性相悖的归属。

按字义,上帝的特权只限于统治世界这一件事。但上帝就是天,天与"理"同义,而理按中国哲学家,不过是"太极"("最高点")或"无极"("没有点")的别名;就是说,是原质的抽象本质或内在原理,它创生、充满、赋予物质宇宙以生命——柏拉图派所说的"世界之魂",心智不能及。与同一者相等者,彼此相等;上帝既与"天"同义,"天"又以"理"解释,上帝必与"理"相同;因此这个称呼——几位外国中文学者以为是描述真神的——按本国注释家,不过是不可分的原理——理或太极——的人格化,号称无处不在,实则无处存在。中国哲学家的著作中有许多证据,证明上帝的权威不过是以一种数字的命运来命定人的遭遇,而人的行为和影响可以推翻它;它被用于这样一种想象的超自然能力或作用,是源于它在地上用来表示最高权威和统治;但我从未听说无限智慧、全能、永恒、不变、自有,或可归于耶和华的任何其他完美,被归于它。皇帝向上帝献的敬拜,并不大于向其已故祖先父母之灵所献的——他们把祖先神化,以人类所能表示的最深的外在敬畏来事奉;例如皇帝加冕前夕的仪式上,他向至高的主宰、天地和已故祖先之灵宣告次日的盛典;在举行祭祀时……

**《印中拾穗者》(Indo-Chinese Gleaner):月刊,先前在马六甲出版,米怜博士主持。*

……中国所谓国教,皇帝为大祭司,祭天、祭地、祭上帝、祭祖先、祭天上地下诸神。况且上帝一词并无独占的至上性,它也指地方神,合马礼逊博士的话:"这个称呼虽似表达基督徒的上帝观念,却用于不止一位神祇。"玄恩天上帝("幽玄之天的至高主宰")指北极之神;另一地方神称"金刚不坏至高帝";而"太上"既指皇帝已故之父,又指道派创始人。天主教在华起初用上帝表上帝,不久弃之不合用,改用天,天后来也弃了,大概因为更熟悉语言后发现两词互释。道明会与耶稣会为此长期激烈争论后,选定"天主"("天之主")为最合适的词,加"教"字——"天主教"今指中国的天主教,遵教皇克莱门特十一世之命。恐怕把圣经道理与天主教制度混为一谈,足以使新教徒不敢用同一称呼。况且异教徒没有无所不在、无限的正确观念,他们最崇拜的神明被物质界限所限,系于宇宙不同区域的特定地点,这样的词会把上帝的特权完全限于作为地方居所的天之所有权。

至于"天"字,在圣经中作上帝的称呼不便,因为它用复数指几等受造存在的居所;如基督"升上,远超诸天"之处,保罗"被提到第三层天"之处,所罗门对耶和华说"天和天上的天不足你居住"之处。诚然,中文借转喻偶尔用天(借其居所)指耶和华其人,如先知说"诸天掌权",与此类似,并无更多不妥;但这与把它定为通用的称呼大不相同。本国作者赋予此词三个不同的意思:"物质之天"、"至高的主宰之权"、"亡灵所居之想象处所"。孔子把天表为至上崇拜的对象,降福降罚,导人脚步,按其主权之意挫败或成就人的谋算。但后来的哲学定义赋予它的属性,不过是遍布宇宙的未被创造的物质,作为不可分的原理,缺乏作为主宰者所需的智能,与已释的"理"相似。孔子一弟子说:"说自然无智能不对,把它的心智运作等同于人也不对";而圣人自己承认久祷于天,并说得罪那能力等于夺去罪人祷告的资源。天作形而上用时,传达的观念与苍穹大不相同,虽然常被混淆。本国作者用此类词难定确切观念,因为上下文明明指示寻常义时,他们常用特殊义。天如覆地的穹苍,与地同受祭祀,大概是其号称无所不在之影响、至上之尊、无比之统治的原因;因此此词被用于与上帝相同的想象之权。但作者们不但彼此矛盾,也自相矛盾。有时天被表为有绝对之权掌管人的命运,有时被表为除人所赋予外毫无权威;后一说见于俗谚"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本国注家注道:"必如此,因天无形";前一说见于乾隆——本朝著名的皇帝——为纪念战胜鞑靼部落,在热河(Ele)所立石碑上的对联:

"天之所培者,人虽倾之,不可拔也。 天之所覆者,人虽栽之,不可活也。"

"天之所培者,虽人倾之,不可拔。 天之所覆者,虽人栽之,不生。"

因此"天"字含义太复杂,不能无混淆地表达上帝的简单观念;尤其它指物质诸天,按托勒密体系分为十层,第三层是爱神之居,第九层是原动天,带动其余八层,第十层是大主宰及一切恬然不动之神圣之居。朱夫子称之为"硬壳天",包下诸天而统管宇宙。诚然,天有时被表为有智能、公正、公义、慈悲;但神的属性和位格的完美并不归于它。

"神主"若能摆脱其偶像崇拜的联想,不失为耶和华的得体称呼;但许多词字面无可指摘,用于宗教前须查明其惯用含义。此词指祖先牌位,以隆重的葬礼仪文送至墓地,后供于祠堂或迎回家中,奉为守护神。它对中国人心有强大的魔力,用于圣经,有助长偶像联想之险。但尽弃异教词句,就须引入外国名或新组现有字,中文中两法都很难。圣经中耶和华与"主上帝"之处,马礼逊博士有时用"主神",多用"神主",可解为"上帝主"或"神圣的主";此比倒装以就原文之序,更合本国习语。"神天"非中文词,传教士在小册子谈话中常用表上帝;但因中国人多神观念粗鄙,只会使他们想到又添一地方神,除非同时有圣经的解释——同样适用于单用"神"。

"主"是回教表上帝之词,圣经译者不用此义;但它正确地代表新约的"主"(Kyrios),马礼逊博士如此用。但既有这么多词被认为不适合作上帝的称呼,中文还有什么更少弊病的词?此问至关重要,因关向异教徒展示神圣真理的最佳方式,须充分慎重回答。最堕落的人类也有主宰尘世命运的超然存在的观念,虽是想象,不只高于人类,且被认为配得人最深的敬拜。借描述此类存在的词,启示的门徒必须在一种尚未被神圣真理分别为圣的语言中,传达关于耶和华品格与完美的正确观念;几词同现而意义有别之处……

……耶和华的品格与完美。几词同现、应用含义有别时,有的译者以为最好的,是最能激发异教徒最深敬畏的那个。即便"上帝"合此情形,我想此说所含的原则也经不起严密的论证。此点提出两个问题请考虑:第一,人心关于神明最普遍的观念是什么?第二,圣经中表上帝的希腊文、希伯来文词语含有什么意味?

关于第一个问题,人关于上帝的普遍情感,岂不是那至上的对象——当在盼望与惧怕之下恒常敬拜,为兴旺之源、患难之因,其旨意虽绝对,却随人的行为而转移;正如下引中国论来世赏罚书中的一段:"祸福无门,惟人自召;善恶之报,如影随形。"这类看法表明一种至上的能力或原理——未知的某者——人应当以敬畏感恩,每日以虔诚的行为表达;一位看不见者,人当与他不住地交通,患难中可向他呼求,安乐时可向他感恩;人类命运的最终仲裁者,按其旨意迁灵魂入幽冥,按人的行为施行公义的报应。有这类观念的民族的语言中,上帝的常用词应当是一个特殊的称号——如至高的主宰、天之主、神圣的主——还是一个通用的词,相当于英文的God,其通行含义指人类情感欲望的首要对象?

中文中一切久被认为配得神圣敬拜的看不见之物的通用名称是"神"——马礼逊博士所用的词;它用于无限的耶和华之恰当,不能以中国人沉溺的多神教为由来质疑,因为他们心中没有独一上帝作为宇宙创造者与道德主宰的正确观念。神不只指地方神——我们也称之为god——更指情感中至上的对象;最堕落的民族大概也有相应的词,他们把它提升到宇宙秩序中独特的职分,敬拜为神圣的位格。因为尽管最无知迷信,人里面有某种东西认出自己与更高能力的关联;无论是情感、意识、感觉或习惯,它都织入他心智结构的质地,虽然必然随其周围道德智力黑暗的程度而有所变异。但所提诸词中,除"神"外,没有能恰当表达此观念之原型的。圣经告诉人一位全能者无处不在,行使他作为宇宙主宰的崇高特权;这教义与那种卑下的观念直接相反——神明各宜其地,其能力据说用来从异教万国所呻吟的可怖苦难之海中捞取几分幸福。因此,不当选只适用于世界治理中某一部门之神的词,即便它是最高的;当选一个含义通用的词,可以按习语附上描述神圣品格与完美的修饰语,那完美无限超越异教徒赋予其幻想所造诸物的优点,即便赋予它们足以应付其来历之需的想象特权。所需的词,不是一个难得亲近的权能者的称号,一种不可思议的东西,大节日才隔许久献祭,唯皇帝许献;而是描述一位亲切实用的神者的词,人与他恒常交通被视为敬拜者得享乐与蒙保护所必需:不是"至高的主宰""天地""天主""神之主""大至上"等词,因为承认一位 superior god 就等于认可从属的神明;而是一个独用于耶和华、从而把一切别神——偶像幻想的产物,常识本能地厌恶其敬拜——排除在外的词。神格中"一"的原则,与流行的多神观念相反,将因恢复这个简单的词于其原初专属的正当用途而得到最有效的促进;但没有神圣启示,这教义从未被充分承认,即便心智在自然神学中已被训练到承认第一因,虽然"永能和神性可借所造之物领悟"。人诚然承认神明看不见、没有形体,但实际上赋予他们的能力不高于本能,借此某些属性宜于特定的地点和功用;那本能的情感似乎由此产生了对各色各业神祇的狂热,玷污了他智力道德的历史;而理性的特权,即便在最黑暗的道德氛围中,也能对全能永恒存在的议题发出几线光,其品格与完美唯圣经准确描绘。那既表达本能观念又表达理性观念的词,我想会被承认为上帝最好的通用词;马礼逊博士译本所采用的词,就是"神"。

为帮助我们领会这一问题,再看第二点:圣经中表上帝的希腊文、希伯来文词语含有什么意味。众所周知的一个显著事实是:Elohim虽用于偶像崇拜的对象,却以复数形式用于指耶和华;因此,异教语言中已用于偶像的词会有损上帝尊荣的异议,被此用法公平地消除了,因为圣经译者无疑可以不受责备地采用与圣经原作者做法相应的方法。最初的观念大概会按对待显贵者的规则,建议用宏伟非凡的称号,以为更配得上帝;但细察之下,表神明的通用词将因其更合神圣启示的简朴而受到青睐。诚然,按前一原则,偶像崇拜之罪——设立并敬拜假神——的明显严重性会小一些。原初,关于神圣存在的品格与当献的敬拜的观念,源于启示,被转用于人造的无能无生物,或至多神的受造物;如今这一做法的反面——以专用于异教的词描述上帝——构成我们的困难;但我认为我们并不比圣经作者更有义务弃绝"神"为不适于耶和华,正如圣经作者不因恶人把它用于偶像而弃绝Elohim。几处圣经,遵原文的用法,要求真神与假神译为同一词;例如"以别神代替耶和华的,他们的愁苦必加增","有何神像你?","只有一位上帝,除他以外再无别神","有何神大如我们的神",中文非"神"字不能恰当翻译。承认"上帝"("至高的主宰")、"天"等词之荒谬,也见于"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的上帝;我们主耶稣基督的上帝和父"等说法;因为没有译者肯……

因为没有译者会蠢到说"亚伯拉罕的至高主宰""基督的天父",他将被迫采用"神",从而把原文同一词用不同甚至相反的词来译。使徒们无损其事业地把Theos用于耶和华,尽管它被亵渎用于偶像崇拜;我们岂不可放心地效法他们?细读他话语的学生,对上帝的性质不会有误解,他的话丰丰富富地描述所启示者的特权、品格与完美;同时,以各种方式和暗示,诉诸人心恒有的信念:至上的敬拜当归于某位主宰的神明,但这信念基于一个事实:关于他的存在、属性、作为、可蒙悦纳的敬拜方式,以及得未来应许之福的方法,信息必须从外面传来。我们的目的是说服异教徒承认并敬拜独一上帝,按圣灵所默示的书卷所描述的他属性与作为的荣耀;把现有的通用词用于上帝,就是肯定他们承认某个敬拜对象,从而除去不少困难;剩下的只是向他们保证:他们的神明没有一个是上帝,但有一位全能永恒者,已为他们最深的道德灵性需要作了预备。因此,用"神"比用那些只以神秘、形而上的精微含义著称、而不顾人心关于主宰之神的普遍印象的名称,更简单更满意地宣告神圣存在;因为那时的争论将是:耶和华是不是上帝,以排除一切别神——这诚然是历代启示的门徒与异教偶像崇拜者之间的大争点。

通盘慎重考察,我想必须承认,马礼逊博士选"神"是用了健全的判断;虽不完全无可指摘,却无疑是中文所能提供的上帝最好的通用词。博士自己在研究中文十八年后,论及此争论时说:"我们的看法是,问题两面都有几分真理;最好的办法是让这些词继续用下去,直到按基督徒的用法获得确定的含义,正如希腊的Theos、拉丁的Deus,或许还有撒克逊的Woden,都成了基督徒的词。"(《中国杂俎》第45页。)

关于"耶和华"一词,原文中它与Elohim的显著区别,似乎要求译文有相应的区别。希伯来文的耶和华,马礼逊博士多译为"神主",若音译入中文也不违音韵之美,只是恐怕被视为一个空洞的称号,有失尊严,与此名当得的敬畏不合。翻译此词——那是促进其原初采用之目的的最合宜方法——不难;因为中国人以有意义的词称其神明,不只是宗教行为,更标明语言的天性;其声音因表意文字的性质,不易适应字母语言。诚然,中国佛教书中有印度神名以汉字拼写,如"阿弥陀佛"等;但正因此,更坐实了人们对该派著作的普遍印象——一堆无意义的胡言——最不愿把圣经与之混为一谈;而"自有者""永生者"等观念,在中文中可有力地表达,与无生命的神明对照,正合"耶和华"一词首次引入的场合。(博士在《创世记》首次出现处把原文引入正文,页边译出。)

救主的神圣名字,如耶稣、弥赛亚、基督,已转入中文,所选汉字尽可能传原音;而"人之子""救主""救赎主""中保"等称号已译为相应词。Logos用于基督,其中文翻译有些困难。《约翰福音》第一章"太初有道",马礼逊博士译为"言",意为言语、说话、谈话,无教义上的特殊含义。但有"道"字,多方面与圣经的Logos相应。它表言、教、理、德、路、法,余义随采用之派的宗旨而异。佛教语言中,它指关于轮回的某种存在状态,无论在人道畜道。它又是哲学派"道教"之名,其创始人老君与孔子同时(公元前500年),被视为理的恢复者,在世之前七度化身,其后至六世纪。此派之道,几方面近希腊柏拉图学派所解释的Logos。它不但在存在之序上先于天地,更是物质的创造之源,内在于其中;也赋予生物以生命。孔子及其弟子——学者之派——描述道为永恒、不变、创造、无所不在,大到充满宇宙,小到含于万物;为自然变迁之源,高于天地——天地虽有创造之能,却可能犯错、违背它的权威。中国宇宙体系中,道被提升为神明,天地人及万物由此出,却未被赋予位格的属性。同字又表道路,本义引申义皆然;与"可通之法"之义相合,及据说为万物——有生无生——之源、生命之所在——活的能量本身——的特权,连同"言"或交通媒介之义——表达了救主归于自己、或其受默示的仆人归于他的属性的显著巧合:"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同派又用此字表"教义"——形而上原理与道德训诫的体系;与"理"相连——理表深奥抽象状态中的理——指体现于行动品行的原理,出于悟性的审慎运作;故它很适合表达基督徒"教义"或"真理"一词的含义。

因此,关于"言"与"道"译用于基督位格的Logos哪一个更合适,可以公平地提出问题;虽然我想,凡懂得"道"各种含义的人都会承认,马礼逊博士选"言"是采用了最不易被误解的词。《印中拾穗者》一篇论此的信中,博士引克拉克博士的意见——Logos当作专名不译——后说道:"不译之词任何语言都生硬,极违反中文的天性。另一方面,用长期通行的术语也有困难,因为联想会唤起与之相连的系统的异教错误。""言"似乎当新约的rhema,"道"当Logos;但凡懂中国思维方式的人都会想到,若Logos译为"道",那段经文给中国人心中的印象离其本义何等远:"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但在决定合适的词时,使徒的Logos在异教希腊人中是否同样易被误解,是个有点重要的问题。北京一中文福音译本,译者借拉丁文verbum自武加大译本,以中文音"斡而捧"表之,不传任何意义。

圣经译者采用的中文"圣灵"一词是"圣风",意为"神圣之风或气息"。"风"字的各种含义是:"自然之气;风;流动之气;风俗;习惯;精神;性情;情感;如风之吹散;借榜样传播或感化"等等;其中几个与希腊文的pneuma、希伯来文的ruach相同,都源于表"呼吸、流动"的动词,在抽象含义上相应。有中国学者以为"神"(亦有灵之意)比"风"好;但前文既已证明"神"作为神格称号的正当,它不适合作圣灵的通用词便立即可见;而"风"先天地赢得好感,因与新旧约原文词吻合。"神的灵"中文作"神之风",直译就是"上帝的灵";但《以弗所书》"上帝的圣灵"译作"神之圣神",神与灵用同一字;别处原文词相同,博士有用"灵"代"风"的。《以赛亚书》中"灵"(多用于人魂)两次译ruach,不用"风";但"圣风"是马礼逊博士译本中圣灵通用的称号。

关于"天堂""地狱"作为圣经词语。"天"——别义前已提及——用于配得乐园的离体之灵的居所;"地狱"("地之监")用于地狱。"狱"字是三合结构:"言"居中,"犬"列左右;此组合的来源是什么,是否暗指冥王领地的守卫,或许不能确定,此处也不重要。"地"与"狱"相连,因为中国人普遍认为恶人在阴间的居所在地下;因此,相信此教义的各派著作中,这个词组表示未来刑罚的场景,天主教和新教的基督教传播者都采用它来表地狱。但不把中文看得比其他异教语言更难,这些词在本地人心熟悉圣经的精神和语言之前,不能期望准确地实现其被选的目的。抽象教义和基督徒制度的名称需要更加谨慎;因为它们所展示的对象和真理与异教的体系和象征仪式有天壤之别。单个的词很少够用,即使有也罕见;因此必须借迂回的说法来接近这个意思,幸而中文的天性喜爱思想、喜爱理想的表达方式胜过声音,对此并不不利。称义的教义如此传达(《罗马书》四章5节):"惟有不做工的,只信称罪人为义的,他的信就算为义";中文直译是:"不做工,只信使恶人得义者,其信算为义。""功"指有功劳的工作或服事;"义"有多重含义,包括善、正、当、仁、信、无私、慈、公义,与为利而做的工相对;"算"有尊重、计算、记入之意,是语言所能提供的最合适的词。赎罪、重生、成圣的教义专属上帝的道,用异教语言传达不免有被误解的危险;但中国伦理、形而上学、宗教教条提供了一些词可供译者参考,其中几个因其所标榜的更新之影响、属灵的结合、道德的转化而格外生动恰当;例如佛教的轮回提供了"再生""复生"的说法,"感化"和"新生";前两个用于救主与尼哥底母的谈话(《约翰福音》三章3、4、5节),从中文直译如下:"耶稣回答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见神的国。尼哥底母说:人已经老了,如何能重生呢?岂能再进母腹生出来吗?耶稣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人若不是从水和圣灵生的,就不能进神的国。"赎罪、代赎、无辜代有罪的观念,中国人不陌生,因为他们的法律偶尔允许罪犯找替身代受,或以钱代体罚;因此语言中有词可以清楚地翻译赎罪。为查明圣经表达此教义的说法是否被理解,我曾设一假设的例子问一个中国人:奴仆得罪了主人,主人决意为此过犯讨回公道,但主人的儿子出于对奴仆的怜悯,愿意代他受苦;问他用什么词称这种行为;他立刻回答"赎",这是"赎"的福建音,马礼逊博士用于赎罪和救赎的词;这个中国人虽是富有体面的商人,却不识字;他既懂得这个词,我确信凡识字的人都熟知它。"赎"很恰当地用于使徒彼得的那段话:"知道你们得赎,脱去……不是凭能坏的金银"等。代替用"代""为""替"表达,如"基督为我们的罪死了","为义人死是少有的",前者的字序是"基督为我们的罪而死",后者是"为义人谁肯代死,少有其人"。一物代一物受苦的观念,于中国人不陌生,他们自古熟悉祭祀,其最庄严的自愿立约形式清楚地证明其普遍;因为他们起誓的方式,跪拜之后,在庙中偶像前斩鸡头,借此立约者……

……借此立约者(如中国人所说)"以此物代己",并祝祷若不履行约定,愿受其所加之罚。"赎"也用于那段经文(《哥林多前书》一章30节):"你们在基督耶稣里,是本乎神,神又使他成为我们的智慧、公义、圣洁、救赎。""圣"("成为圣"或"分别为圣归于某事奉")用于"成圣"。(*注:官府在公堂上不行发誓之礼;但在民间交易中很常见。)

表"永恒",中文有"永远"("长流不息、永久、遥远、常常、直到永远")和"世世无尽"("世世代代无穷"或"不竭"),这是他们语言中最强的表达,与圣经中aion和aionios的用法相应。

马礼逊博士用"洗"(Se)字译baptizo及其同源词,被一些反婴儿洗派指为不忠于原文的翻译,特别是在纽约浸礼会圣经公会演讲中的斯宾塞·H·孔恩牧师(Rev. Spencer H. Cone)和在致贝克斯利勋爵(Lord Bexley)信中的伦敦J·H·欣顿牧师(Rev. J. H. Hinton);因此对这个问题宜比原以为必要的更充分地考察。前者的演讲摘自1838年8月《英国浸礼会杂志》,如下。请允许我现在向你们展示一本中文新约,是在伦敦会麦都思牧师(Rev. W. H. Medhurst)监督下在巴达维亚石印的。封面上我们一位传教士这样写:"在此译本中:baptizo及其同源词译为'洗礼'一词,即洗的仪式。天主教传教士在中国每逢说写洗礼,都用此说法。马礼逊博士和所有婴儿洗派都如此。这里还有郭士立(Mr. Gutzlaff)等人的一版中文新约,在新加坡用木刻版印刷,在特雷西牧师(Rev. Mr. Tracey)监督下。此译本也以'洗礼'代洗礼,所以说,救主当用圣灵和火行洗的仪式。且看《路加福音》三章16节,按此中文新约直译——"约翰说:我是用水行洗的仪式;但有一位能力比我更大的要来,我就是给他解鞋带也不配,他要用圣灵和火行洗的仪式。"用火行洗的仪式!我们岂能不和诗人一同喊道——"耶和华啊,这是你工作的时候了,因他们废了你的律法。"为印刷发行这些败坏的译本,不列颠外国圣经公会拨了数千英镑,美国圣经公会也出了数千美元;正在此时,我们耶茨弟兄(Yates)忠实的孟加拉文和缅甸文译本,却得不到这些公会的鼓励。弟兄们,浸礼会岂可在把生命之道——以最接近原记录中所含上帝心意的面貌——传给占全人类三分之一以上的民族的事上无所作为!是的,我们在此圣经事业中的独特行动,如同我们在道的事奉中的独特职事,必能促进中国的属灵利益。把主的道更完全地教导天朝亿万人民,是我们崇高的使命;在这样的事业中,哪一位浸礼会信徒今日不愿把他的事奉分别为圣归主呢?"

读这篇文件,种种感想涌上心头,难以有条理地消化。对不同宗派的个别牧师和基督徒团体提出了最严重的指控,所凭不过是对"洗礼"一词的偏颇批评或歪曲的翻译。既然没有其他婴儿洗派所作的中文新旧约译本得到不列颠外国圣经公会认可,那被污为公然背弃大公原则的,必是他们热心印刷发行马礼逊博士译本;因此,考察支持如此严重指控的证据,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这指控若要提出,本当以最确凿的方式证实;而实际上……

……这指控不仅是宗派热忱的产物,更与任何宗教团体赋予洗礼之礼的观念完全不合。《康熙字典》中,"蘸"(tsan)释为"以物入水而出"——引自《说文》——"以笔头蘸水";但从不用于人。按"蘸"字传达的意义,一人蘸另一人,在中国人看来最荒谬,不说可笑。马士曼博士(Dr. Marshman)的译本中却有这样的说法,如"施蘸的约翰"、"蘸礼的施行者"、"施蘸者"、"在约旦河受约翰之蘸"。孔恩先生在前引文中严厉批评的那段(《路加福音》三章16节),浸礼会弟兄译作:"约翰回答众人说:我诚然用水蘸你们,但有一位能力比我更大的要来,我给他解鞋带也不配,他要用圣灵和火蘸你们。"介词"以"(E)与"蘸"连用极不妥当,此处当用"入"或"在",如希腊文的en。马士曼博士与马礼逊博士对此节的翻译如此惊人地一致,除"蘸"代"洗"及一两个词无关紧要的倒装外,公正的旁观者会以为其一逐字抄自另一,尤其新约中类似的巧合频频,完全排除偶然之想。

马礼逊博士的新约是较早的译本,其中"以"与"洗"连用完全合习语,而马士曼博士把"以"与"蘸"连用,违背用法;这唯一的失误必出于他不愿稍离前辈的引导,唯在选洗礼一词上例外。可以举出许多例子说明两译本表达的同一,只差代词连词或别的不重要的文字改动。那么,浸礼会所夸的优越性何在?按孔恩先生,唯独他们能懂得上帝的心意并从希腊文译出?他们作为中文译者的卓越,似乎在于:第一,不声明地采用别人的译本;第二,斥之为不忠、甚至"败坏",因为 baptizo 译为一个表施水于人或物、不论方式的词,而不用马士曼博士的"蘸"——对此词在这种连用中,没有中国学者能赋予合理一贯的意思。这就是他们"把主的道教导得更完全"的能力之证明吗?把 baptizo 译为一个与其任何含义——字面或比喻——都无关联、至多只有"蘸、染、渍"之意的词,就是最接近上帝的心意吗?而另一位译者,其译本连对手都无可指摘,只因对洗礼持不同意见,就被指为圣经的败坏译者吗?此案的特殊之处在于:欣顿先生称其宗派为"浸没派",但"蘸"不是浸没,而是蘸;马礼逊博士新旧约中凡遇此字都不用它,大概以为太口语;更奇的是,马士曼博士新约中也不用它,他实在是抄马礼逊博士表"蘸"的词;如下四例,虽每例中文词不同,两译本完全一致。第一例《马太福音》二十六章23节:"同我蘸手在盘子里的,就是他要卖我";此处"蘸"两译本都作"使入"或"入",全节余词皆同,只马礼逊博士省略的一个语气词被马士曼博士补在节末。第二例平行经文《马可福音》十四章20节,马礼逊博士译"蘸手"为"蘸手",马士曼博士不用"蘸"而用"放"——较不恰当的词,全节仅此一差。第三例《路加福音》十六章24节,除几个无关紧要的同义词互换外,两译基本相同:"蘸指头尖"译作"取指头蘸水"。第四例《约翰福音》十三章26节"我蘸点饼",两译本都作"蘸饼"。设两译者互不知对方之劳,这样的巧合呈现以下奇特现象:第一,两个人在世界相距遥远之地,互不知情,竟在若干处同意用不同的中文词表同一意思;第二,断定那些词——本可用同样合适的别词代替——在两译本中各居完全相同的位置。

此点不赘述,只就"蘸"与"洗"的词源和不同含义略加说明。前者如前所述表"蘸",但我们以为这只是它的次要口语义;因为按中文用法,同字异音表不同的意思;所论的"蘸"也读"醮"(tseaou),那时表"饮酒至大醉",这很可能是它的本义;因为它的主要构件是"酒、羽、火",这样组成读"醮"表"焚香或祭牲"和"奠酒"。它又表设坛、为亡者祈祷之念,无论佛教僧人或道教之士所行;与"席"连或与"安"连表筵席,多设于墓前以敬亡者;故"醮"可译"行三日追荐之类"。这样一个词,加"草"头(这是此字与"蘸"唯一的区别)怎么用于"蘸"义,只能设想是某方言有此音义,如常有的,久之配一字形;如此,像许多俗字,它得了一个未经字书认可的意义……

……经古典权威认可。但即便设洗礼的方式限于浸没,按类比或词源的任何原则,尤其从中文的哲学性质,我也完全无法解释选这样一个词。马礼逊博士用的"洗"(Se)由两字组成:"水"(shwuy)和"先"(seen,表"先行""在前""长者"等义)。它有字面和比喻的含义,或说形体和道德的意义。一般可说它指人或物与水的接触;也指洗手、洗脚、洗脸,以及用水洁净身体,不论方式或水量;虽然把水施于受者、而非受者入水,是最自然产生的观念。我游历过的东方各地,在井边、池边、江边把水浇在头上,是中国人通常的沐浴方式;而在本国,按马礼逊博士,他们在桶中或江中沐浴;是浸是浇,不得而知。从"盆"(Pun,沐浴之器,亦指缸、壶、脸盆、古陶量器)一词可对方式形成看法;按其大小,我推断后者(浇)更常见,但不否认浸的存在;无论何种方式,此动作都用同一词"洗身"(Se shin)表达。还有别的常用词,有的与"洗"连,如"洗凉""洗浴""洗澡""洗沐""沐浴",都表沐浴;浸虽非其本义,也非必然含义,但任何一词都比"蘸"好无限倍地传达意思。"洗"准确表达《路加福音》十一章38节 baptizo 之义,法利赛人希奇"耶稣饭前不先洗";次经中同一希腊词用于以水施于身体,如《友弟德传》十二章7节"她在营中水井边洗身"——不是把自己浸在井里,而是按最合理的设想,汲水浇头,按东方通常的行洁净礼方式,即把水洒(若此词可用)或浇在头、手、脚上。回教徒的仪式像古法利赛人,生动说明犹太律法部分,从不浸身;但在他们的"诸般洗礼"中,行的合救主印在彼得心中的话:"凡洗过的,除了洗脚,无需再洗,全身都干净了";就是说,不是水量,也不是施水的方式,而是对所表之物的虔诚,构成门徒身份。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诸词都有道德和形体的意义。"洗"表洁净心,也表洁净身;故有中国通俗伦理文集名《洗心切要》。"洗"在道德上的应用见下句:"汤帝洗心去恶,如浴身以洁之。""澡"表洁净和沐浴;"沐"表蒙恩,如信徒往庙谢恩,自称"感德弟子",不是浸在恩中;因"沐"本义是洗发敷油,如以甘露或宝膏使丰润。诚然,若找一个专表浸没而不兼表淹死的中文词,极难,若非不可能;故马士曼博士避开这个定义如此清楚的词,原因明显,又不用"洗",因它可用于洗礼别的方式,就采用了一个按通常理解绝不能向中国人表浸没之行的词。

"洗"另一比喻用法与英文译者译《诗篇》五十八篇10节"他必在恶人的血中洗脚"的"洗"相应,如"洗冤"("洗去冤屈",为受害者充分昭雪),一部中国医学法学著作之名,其中指导政府官员——仵作、州官、外科医生等——查明非正常死亡之因,缉凶归案。书中"洗"与"雪"("使白如雪")互用;就是说,除去加于死者名誉的伤害,以凶手之血洗去罪,偿命,使生者亲属和受辱的法律尊严都得充分的昭雪。"洗"用于圣经以洗礼表受苦之意,于中国人心并无不合;不但如此,"血洗"一语,在我看来,最鲜明地表达浸入死之洗礼的意义;因此,虽不宜作此节的恰当翻译,把"洗礼"译为"洗"并无不妥。"洗"也与"火"(Ho)连用,中国人自己就如此用;故那段(《路加福音》三章16节)前已提及、孔恩先生试图嘲笑的组合,于中国人绝不生硬,即便按字面解:"我诚然用水洗(施洗)你们;他要用圣灵和火洗(施洗)你们。"不能期望基督徒的制度在异教语言中表达得完全精确;保留原文词也不合中文的天性;因为即便选三个单音字如"巴太斯"(Pa-tae-sze)表 baptizo,中文字符以传义为唯一目的,不能达到,而突然引入无意义的名字必激起厌恶。此类思想形象中,无前缀后缀,无别的变化以别动词名词,或抽象具体,不可能轻易与外国音和字母组合相融。浸礼会争论的焦点将转在本地人赋予"洗"字的根本含义上,无疑是借施水洗涤身体或其一部分。同样重要的是问baptizo在未分别为圣的状态——约翰和基督门徒采用它作入门之礼的称号之前——表什么。圣经用水表洁净的影响,丰富的祝福之浇灌;baptizo 表"洗涤、洁净、使纯洁"无疑;它用于洗礼表此礼外在象征的纯洁;而约翰必被同时代人视为把水施于受者之人;否则,洗礼就不是他的行为,而是百姓的。然而,当两派不只对它表达的方式赋予不同的意思,更在……

……对它所表达的方式赋予不同的意思,也在受礼的对象和礼的比喻意义上意见不一。英文的baptism借自希腊文,不按日常用法,而按宗教用法;因此表示采用它的一派所定为正当的任何方式。中文的"洗"既通用,又有与原文相同的比喻义,与"礼"相连,可表示各派愿意赋予此说法的任何洗礼方式。

此争论中还有一点太重要不可忽略:马礼逊博士若愿意把词限于特定意思,本可用"洒"或"倾"。但这不合他大公的见解;故他选"洗",有三个优点:是古典词,人人懂得,道德含义无可指摘;字面意义关于方式、模式、情境都很全面,不被任何迷信用法拖累;不像佛教徒用的某个词表示宗教仪式——一种异教的洗礼,在三月三日举行,为洗去或驱除不吉。

据上文所说,我想可以放心把这个问题交读者公正考虑;他若以为原文词不应当音译,我确信他会承认"洗"是可以翻译它的最合适的词之一,尤其天主教徒——其中多有出色的中国学者——无争议地采用了它。马礼逊博士用"洗",有时单独用,意思是"施洗";有时与"授"连用,"授洗"(这是天主教平常的说法);有时与"施"连用,"施洗"。被动意义用"领"或"受"放在"洗"前面,"领洗""受洗"。关于这个问题,论到这里就可以了。

第二,专名转写的方法。别国语言的词在中文中只用字形表示,所附的读音是任意的,没有B、D、R、Z作声母,又没有类似字母的基本形式,要准确呈现希伯来或希腊名字是不可能的。旧约有些名字不但难用汉字表达,而且听在本国人耳中很野蛮。这种情形出于两种语言发音原理相反,非译者所能控制,他不能为求音韵美而一贯偏离原文。新约有些名字转写不难,转写后也不刺耳,如耶稣、马太、马可、路加、约翰、保罗。中文译本新旧约中或许还有别的名字可以有利地缩短,可以选更顺口、更悦目的字;但这个问题难以让大多数鄙视一切外国语的人满意。有时正文用通用词的译法,页边注出原文;如"比希摩斯"注"走兽中最大者","利维坦"注"鳞族中最大者"。有时正文以意义代替名字,当选名有特殊理由时;如用"主所喜悦的"代替"黑弗西巴",用"已嫁之妻"代替"比乌拉"(《以赛亚书》六十二章4节)。有时反用此法;如正文用"玛哈念",页边注"原文意思是'众军'或'军队'"。据此可推,载谱系的章节,中国读者不会很欢迎;他不习惯本国书中圣经专名所需的许多字形的不和谐组合。派别及其领袖的名称,同理必定生硬,难以归化。但中国人在某种程度上对外国音有准备——三百年熟悉满洲鞑靼语(这是音节语言,与自己的语言很不相同)——九百年与回教徒交往(天文科学最早的改进得益于他们)——一千八百年接触佛教著作(其中有无数印度来源的名字和词)——三四百年与欧洲人有商业和政治交往——尤其自古以来中国本部与东印度群岛邻国岛屿有广泛的贸易,由此那些通晓陌生方言的中国人间接地有准备接受圣经这样的外国书,不以其专名或反民族性质为意;他们放下自己的偏见,可望成为除去不甚幸运的同胞之偏见的工具。众多方言彼此之间及与帝国通用语完全不同,虽对传播神圣真理没有不可克服的障碍,对专名发音一律造成实际困难。这与中国最杰出人物的名字情形相同;皇帝的名字,官话读"道光",福建读"To-kong",广东读"Tow-kwong"。孔子孟子的名字也是如此;前者官话读"孔夫子",福建读"Kong-hoo-tsoo";后者官话读"孟子",福建读"Beeng-tsoo"。圣名耶稣,前已说过官话读"耶稣",福建读"Ya-saw",前者的a如father中的a,后者如saw中的a。

中国人说话写文章,一个专名一经全称,再出现时多用简称。此法若用于圣经的名字,读者很快就熟悉;他的耳朵习惯于用"彼使徒"代替"彼得罗使徒"表示"彼得使徒",正如中国人用"朱子"代替全名全衔"朱熹夫子"——中国经学著名的注释家。凡讲解中文圣经的人,引用古代信心和虔诚的榜样都很困难,因为名字又长又生僻;忠实的译者不能为迎合中国口味而删减;所以四五个字的名字宜缩为一两个字,作为圣经的附编单独出版。这个制度也打算作专名的总索引或经文汇编,马礼逊博士晚年把注意力转向此事,为便利传道和释经者的工作。

第三,各种文体——历史、诗歌、预言、教训、叙事——在中文中如何表达。圣经不是一个人或一类人就一个划一的题目写的书,虽然它的主要原则显出设计的一致;而是几个才能各异的人的作品,生活在世界不同而遥远的时代,境遇大不相同,人文造诣最相反,写作方式和所论的题目一样独特;但无论心智如何不同——天生的、道德的或后天学得的——无论如何不同地运用——简记事实、论证的议论、动情的呼吁、有力的陈述、生动的描写、精微的教义辨析、大胆的拟人——一位统管的全能之灵引导、鼓舞、管治全系列篇章,无论是戏剧的、灵修的、预言的或回顾的性质和设计。把这样一部体裁繁多的著作译成一种人的语言…… ……把这样一部体裁繁多的著作译成一种人的语言——这些人尤其不能同情其神圣情感——岂不要求评判其优劣者抱最公正宽宏的批评精神?但除去适用于各译本的或多或少的问题,困难之于译者多少,取决于上帝的话初以本国语呈现于其民时,该民的文学品格;故在考察其著作之前,宜先了解中国主要经典的性质。

国有史乘为政治家首重,他们寻求本国的声誉,于其辉煌的起源、遥远的古代、绵延不绝的昌盛事迹;故一部讲述人类创造之史、概述最早时代人类行为事迹的书,在每个异教邦国——文明进步到有文字记录其社会品格和政治事迹者——都有对应。中国史不只在详述一个独特民族的后代、数目、习俗风尚——在世界幼年与人类其余部分分离、置于特殊制度之下——像摩西的叙事,更在阐发天地如何从最简单的创造元素生成,至最终完全组织的过程。若此相似以借某种共同媒介(如埃及)得知圣书为解释,不可忘记中国人承认无此信息之源,直接间接皆无,而自称绝对独立于别种族,断言己国与宇宙起源同龄,上溯到摩西时代之前数千年。中国文学某些部分与犹太著作部分之间有如此惊人的巧合,即便借传统也不能确切追溯同源,颇为奇特。

把圣经译成中文的艰巨任务,在令人气馁的印象下开始:其古经典一部含宇宙生成论,重要性仅默示的真理才配;另一部叙大洪水之灾,及可称中国族长时代的简略事迹,大体性质与《创世记》所载早期事件不无相似;第三部含繁复的古礼俗制度,用于人血缘和政治关系,特于其生、婚、死——人生史最重要之点——遵守;此礼制法典,政治宗教兼备,据说有原始优秀的确凿标记,可比摩西的律例;第四部"诗经",名字与圣经诗歌作品相似,别无相似之处;不说大卫甜美诗歌的情感、以赛亚崇高的咏叹,其构思的贫弱、句读的不和谐,使之远低于圣经;第五部,大卫所罗门的编年史,或可在孔子的史叙——他唯一的著作——中找到对应;而圣经一切教训伦理部分,在他与另一位著名圣贤之言——门徒所集、传之后世的"四书"——中遇到相应的教导人类的尝试。提这些著作,不是说它们为神圣记录的译者提供合适的文体典范,或配与之竞争,而是表明必须时刻谨慎,不因采用异教现有词句而把上帝之道与异教混同;同时,译者心中痛苦地确信:紧贴原文,其文体将被斥为不合古典,其所传的内容被视为不过异教的理论或寓言,或与之混淆。

圣经史部——旧约的基础——因文体简朴,句读构造不雕琢,易译入任何语言,尤其中文,其天性极适于连贯的叙述。此说可举《创世记》第一章前数节为例,我按中文直译,先说明名词的性数格、动词的语式时态通常不区分:"神起初创造(起初造)天地,地无形空虚,黑暗在深渊面上;神之灵运行(或动)在水面上。神说:得有光,即有光;神见光好。神分光暗。光神名之为昼,暗名之为夜,有晚上早晨,是第一日。神说:水之中当有穹苍,以分水之上下。神完成(或作成)穹苍,分穹苍上之水与穹苍下之水,即有之(或即如此)。穹苍神名之为天,有晚上早晨,是第二日。神说:天下的水当聚一处,旱地显露,即有之。旱地神名之为地,水之聚名之为海,神见之为好。"

我想,凡懂中文者,无不能懂此段,如同在自己语言中有相应造诣的英文读者懂钦定本,对异教教育所养成的习惯作应有的体谅;同样的话适用于圣经一切类似文体。不懂中文的英文读者一见奇特的习语,希伯来学者认出原文的意思大体忠实。下一样式的例子取自米怜博士所译史书部分。*篇幅所限不能广引;为介绍米怜博士之文,选示巴女王访所罗门(《历代志下》九章)作此部分之结:"示巴女王闻所罗门之名声,遂率大队人马辎重,骆驼载香料、多金、宝石,至耶路撒冷,欲以各难题试所罗门。至所罗门处(或时),她以心中一切意念告王知;所罗门答女王一切问,无一事向王隐藏——他全告女王。示巴女王见所罗门之智慧,及所建之殿,其席之食,其众仆列坐,其众臣侍立衣冠,其众酒官衣冠,及登主殿之阶,女王心中再无灵力。她即告王曰:我在本国所闻关于你的作为与你智慧的传闻诚然(即我所闻的传闻等,极奇特的中文习语,全句所系的词置句末);但我未信传闻,直到我来此亲眼见,方知你智慧之大,一半未曾告诉我;因你超过我所闻之名声(即名声等)。你之人有福!你这些众仆有福!恒立你前听你智慧!愿祝福归主你的神,他喜悦你立你在他位上(即他位上)为王,替主你的神(或为主你的神),因他爱以色列,欲立他们坚定(或建立他们)至永恒,故立你为王,施行审判公义。" ……名词多用而代词少用,在《创世记》中很明显,合中文习语;中文不但不以此明显的重复为意,反为清楚而需要之。连词在英文以为必要处不用,在我们以为多余处用。观念的次序、表达的方式一样奇特;如英文的"all these thy servants"作"你的这些众仆",相反的习语表达完全相同的意思。"席"用于"筵席",保留以纪念古俗——今已废——在地上设宴,也设常餐。"侍者"中文表"垂手侍立"——侍奉君王者的恭敬姿态。所用字数或可议,或有主张更简洁文体的理由,而句读换一安排可更自然,不损害翻译的忠实;但无人否认原文的意思清楚地传达,方式与本国作者不无相通。

圣经诗歌部分,米怜博士所译《约伯记》一部——或为圣经最古之作——先引我们注意。我的目的是提供翻译方式的例子,必然简短,评述限于中文,不涉及学者对原文部分的批评。选此书十四章前数节,直译如下:"人生于妇人,其日少而多患。他发如花,被剪;飞如影,不存。你也睁眼看这样的人,带我与你入审判吗?谁能从污秽中取出清洁?无人能。人之日有定限,其月之数在于你,你定其界不能过;限之,转而离之,使其安息,直到如雇工毕其日。树若被伐尚有望再发,嫩芽不止;根虽渐老于地,干虽死于土;但因香水(*)发芽,吐蕊如栽种。

(*)"臭"字虽表"气味",与"水"连,一般更恰当地表"腥臭";我认为关于"臭"的一般原则是:作形容词恒以坏义修饰其名词,作名词可表好坏之味,随前字修饰。"因水气"作原文的译法,或优于"因臭水"。

但人死而衰。人吐其灵,在哪里?如海水竭,江河旱干,人如此躺下不起,直到诸天尽毕;不醒,不从睡中起。"

下取《诗篇》,马礼逊博士所译,既显示中文传达灵修诗歌情感的能力,又提供翻译的例子。凡呼告某物,中文把感叹词置被呼者之后。如"神吁",直译"神啊"!

第五十一篇:"神啊,按你之慈爱怜悯我,按你众多之慈悲,涂抹(除去)我一切罪。洗净我之罪愆,涤除我一切罪。因我自认我之过犯;我罪常在你面前(即你前)。我实在得罪你——只得罪你——在你面前行此恶,使你说话时(即你说话时)显你之公义,审判时显你之纯洁。今我在恶中受造,在罪中我母怀我。今我腹内你要求诚实,我心隐处你使我知智慧。以牛膝草(原文保留)洁我,我则洁净。洗我,我白于雪。使我听喜乐,使你所折之骨欢喜。掩面不看我罪,涂抹我一切不义。神啊,在我内造清洁之心,在我内新造正直之灵。不要迫我离你面;不要从我夺你圣灵。"

第一百三十九篇数节,颂上帝无所不在,自第七节起:"我往何处逃避你之灵?我往何处逃避你之面?我若升天,你在彼处。我若在阴间铺床,看你在那里。我若取早晨之翼,住海之远处,彼处你手仍引我,你右手护我。我若说黑暗必遮我,夜必如光环我(或诚然)黑暗不能遮蔽使你不见,夜如昼发光。黑暗光明,于你皆一。"

表温柔、爱、怜悯、悲伤及类似情感的字,"心"显著地作部首或主要构件,印象经目入心,胜过字母语言的词——后者的效果主要借活的声音之力。私下默想、连贯经文的讲解、圣经班的彼此教导——如手持圣经——中文极其适合,因目动心;为抓住注意,字形重复二三甚至四次,这样造成比即兴讲道更强烈的兴趣;故译文愈近口语文体,圣经章节愈易记。

中文"腹"字,我译为"belly",源于希伯来文;与希伯来词根相合,原义"围绕拥抱许多重要者"。亦表心思情感之所在,所亲所贵;故"心腹之人"是"极亲密之友"。此义与布克斯托夫的希伯来文译法相比,显其非常恰当,也说明中希多词的亲缘。

为进一步说明此部分,再举…… 《以赛亚书》四十四章8节起选一段:"你们不要恐惧('毋'是否定词,只用于祈使),不要惊惶。我岂不是从起初就告你们知(即晓谕),先前已宣告吗?你们是我的见证。除我以外还有神吗?(即还有神吗?)实在没有保护者(希伯来文'磐石')。我未曾知道。凡制造雕刻神像的,都是虚空,他们最巧的工作全然无益;他们各样的工作自为见证,看而不见,不能明白;凡造神或铸无益偶像的,必蒙羞。"(劳斯主教(Bishop Lowth),布思罗伊德博士(Dr. Boothroyd)从之,此处也仿之,把"羞"与第十节连,不与第九节连。)"看,他的同伴(即一切同伙)必蒙羞。工匠也必蒙羞。让他们都聚集站立,就必吃惊(被惊吓),一同蒙羞。铁匠截一块铁,用炭加工,用锤打造;用臂之力捶打;他饿了,力乏;不喝水,就困乏。木匠拉线(尺和十分之一),用朱砂划出形状;用利器砍削;用圆规画,照人的样式——照人美好的形状——造作,使保存在屋内。他为己用伐香柏;取松并橡,多集林中各树;栽白蜡树,雨降养之,使人用为柴;他借此取暖;取之,使热其炉,烤饼(或糕);也以之造神而拜;造偶像,向之跪拜。用一部分烧火;用另一部分烤肉而食;烤肉,饥得饱。也自暖,说:好!我暖了,享受了火;用其余木料自造神,即其偶像;向之跪拜认罪,祷告说:'救我,因你是我的神。'他们不知,不真明白,实在,他们眼闭不能看,心塞不能……" ……来,吃;无钱无价买酒买奶。你们为何为不能果腹之物称出银钱,为不能使满足之物散出财物?仔细听我,吃——你们的食物诚然美好,使你们的灵以肥甘为乐。侧耳来就我("则""即"常为语助,为求音韵和谐),仔细听,使你们的灵得生;我与你们立永约,取确实赐大卫永不废之恩,赐给你们。看!我立他为见证,赐各族,立他为领袖统领,赐万国。("取……赐"是中文表示赐予的常见习语。)你素不识之国(即你不认识的国),你召他们;素不识你之国(即不认识你的国),必奔归你,因仰慕神主你的神,因以色列的圣者,他荣耀了你。

(*)"慕"("爱慕"或"切望")希伯来文无对应词;插入大概为补中文所缺,或用某同义词。

神主("上帝主"或"神圣的主")仍可寻之时(即趁可寻),你们寻求他;他仍近时(即趁他相近),你们仰望祷告他(或呼求他)。恶者当离其旧道,义者当离其素怀之念,即(或立)归主;因他乐意怜悯收纳他,归我们的神,因他广行赦免。主说:我意念非你意念,我道路非你道路;天高过地,我道路高过你道路,我意念高过你意念。"

选以赛亚此段,不重在展示预言诗的文体(第三十四章更合此用),而在向基督徒读者显示其中福音真理在中文中如何表达。一见习语与英文全然不同;"恶者当离其恶道"译"让恶人"等说法或需解释。中文没有任何词形变化,语式时间情境需指出时,须加适当的词句;其数虽远小于希腊拉丁学者先验所想为必要者,实际应用足够。此节祈使语气以"宜"字译,表"应当、必须"等。中文也有"容"字可译"让";但它含允许之意非命令,此处明显不合。译文表面上的冗长当归于译者的忠实,非中文文体的一般要求。若不求逐字直译,只求接近原文的意思,自由和简洁可大增;但困难在把各作者特有的写作方式归于各人,而不违反中文规则。

教训与预言文体的区别,箴言与马太福音的例子足显前者。第一是箴言四章一部:"你们众儿听父亲的训诲,仔细听为得知聪明。因我取善教赐你们;勿弃我法。因我是父之亲子,在母眼前素蒙宠爱。她教我告我说:你心当存(或让你心)我各言,守我各训,得生。你当得智慧、得聪明,勿忘,勿离我口中的各言。勿弃智慧,她护你;爱她,她保你。智慧最要,故你当得智慧,你所得一切之中(即你所获的一切中)你当得智慧('当'字表祈使,前已释)。尊崇智慧,她使你升高。你怀抱她时(即你怀抱她的时候),她使你得荣。她使你头得华美之饰。她取荣耀之冠加你。"我不必说这些短句在中文译本中何等清楚明白,胜过冗长缠绕的长句。其表示聪明、道德、诫命、训词的词语,研读中国伦理著作的人熟知。下一样本取马太福音六章:"谨慎你们不在人前施舍(或行慈善),想要被他们看见,不然你们不得你们天父的赏赐。故你们施舍时,不要在面前吹号,像假善的人在街市上所行的,使他们得人的荣耀。我实在告诉你们(即我郑重宣告)他们已得其赏赐。但你们施舍时,不要让左手知道右手所做的;使你们的施舍隐密,你们那看隐密事的父必公开赏赐你。你们祷告时不要像假冒为善的人,因为他们喜欢在街市和街角祷告,使他们被人看见。我在此宣告你们知道他们已得其赏赐;但你们祷告时进内室,关上门后(即门关上后),祷告你在隐密中的父;你们那看隐密事的父必公开赏赐你。你们祷告时不要用虚空重复的话,像外邦人(或万国的人),因为他们想多言就蒙垂听(或蒙悦纳)。"

对此摘录只需说明:选词妥当,文体明白,翻译忠实。

唯一剩下的文体是叙事,圣经中很多。旧约多处可提供例子,不必引述。列王记中杰出人物的叙事极似中文文体,大量采用对话,介绍人物按希伯来方式自述其事。但更合本文主旨的是引新约数段,述救主史事——如登山变像,马太第十八章(原文如此)第一节所叙:"六日后,耶稣带彼得、雅各、约翰他的兄弟,暗暗领他们上高山,在他们面前变了形,脸面明亮如日头,看哪,摩西、以利亚显现,与耶稣说话的时候,彼得对耶稣说:主啊,我们在这里真好,你若愿意,我们就在这里搭三座棚,一座为你,一座为摩西,一座为以利亚。他说话的时候,看哪,有明亮的云彩遮盖他们,有声音从云彩里出来说:这是我的爱子,我所喜悦的,你们要听他。门徒当时就俯伏在地,大大惊恐。耶稣来摸他们……" ……说:你们起来,不要怕。他们举目,除了耶稣不见一人。下山时,耶稣嘱咐他们说:不要把所见告诉人,直到人子从死里复活(即从死里复活)。"复活的教义不识圣经、不知上帝之能的中国人必然不知;但此处所用之词极适合向他们传达身体葬后未来生命的观念。实在不知有何词比相当于中文"死而复活"(即复活)的词更能解释此教义,无论何种语言。

末了可以说:福音书作者的文体比圣经其他部分更接近口语,因为记录的是个人的言行、谈话问答;但这使文体通俗,也使之累赘。代词尤其多,在中国人看来不能不损害篇章,如"耶稣回答他们说",省去"他们"同样明白。

我详细论述中文翻译,因为这样的工作必影响我们种族几亿人的命运;又因以不同原则另译取代它的问题最近被提起。关于影响范围如此之大的工作的优劣,宜征求有能力的中国学者的意见,他们的道德、心智和后天习惯,足以证明他们能作出公正的判断;这不能期望于那些没有机会在博学的本国人指导下学语言的人,或不熟悉圣经批评公认原则的人,或只因译者在教会体制纪律上观点与己不合就擅自定罪译者的人。麦都思先生最近旅居英国时,向圣经公会提交了中文圣经新译本的建议,并附附录,包括马礼逊博士的译本和他自己的译本,把《路加福音》和《歌罗西书》第一章译成直译的英文,并列对照。委员会请作者就这些比较样本的优劣陈述意见,并提出与主题相关的其他建议。他的评述连同麦都思先生的陈情书,印发私下传阅于圣经公会和伦敦会的董事们;他们成熟商议后,决定不采用"新译本"。若非麦都思先生在其《中国:其现状与展望》一书中引用我的小册子论马礼逊博士译本缺陷的话,而不提上下文——那是正确理解该段所绝对必需的——此处本不会提及此事。我在《陈情书评述》中的计划包括几个主要题目,以表明其不正确:(1)翻译原则;(2)马礼逊译本所谓缺陷及新译本之优越;(3)原译者的不足;(4)新译本作者的资格;(5)因中文天性及其所谓与希伯来习语相反而来的翻译圣经之难;(6)结论杂评。麦都思先生引用的正是我抱怨的那段,出自第四项。作者在提一两件需解释的事实后,论"陈情书"者接着说——"我认为新译本,无论作为文学作品还是作为译本,若附录中的样本和散见于陈情书的语文学评述可作全体的公平代表,就是彻底的失败。其不一致之处,在本陈述的附录中指出的很多;在旧译本(马礼逊的)中受谴责的表达,在新译本(麦都思的)别处完全相同的情形下却用着。它不是上帝话语的翻译,多方面也不是好的中文。读它的本国人可从中得意思,但不是圣经所教的意思。作为圣经的代表,它远不如旧译本;既是占优越条件、属较晚年代的产物,其优点远低于其自诩。"(下接麦都思先生引用的那段。)

"但旧译本就没有缺陷吗?若我断言无,人必大奇,因这是难语言中的第一译本,必有许多可改进处。其主要不完美,或许是(麦都思先生或许漏了)过于直守原文词序,若词句安排更合习语,同样忠实也可保住;又忽略对偶词句安排的一些细节,中国人对此很看重。有时删一两字,有时添一两字,可改善句子的音韵而不损对原文的忠实。"这就是引文的全部,除了"等等",暗示还可加类似的话。因此我必须给出该段的其余部分,即——"专名用字宜少,当初就该少用。总体词句极好,选词妥当,就我所查考的圣经而言;我们在马六甲学院每日读经,安息日讲解各书卷,可提诗篇、罗马书、福音书、使徒行传;又监督了末版全部印刷,略有例外。我细查译本不是为考其优劣;但为别的目的读它,间接得了判断的凭据。若明智地运用健全的圣经批评,正确懂得中文和原文语言,无疑可改进到某种程度,尤其旧约;但我不愿见新译本的原则,即使用于修订旧译本。"

麦都思先生若以为引用我的意见为宜,就不该把它们与其原文割裂;更不该使这样孤立的句子服务于与作者原意不同的目的。关于马礼逊博士译本缺陷的让步,无论有何价值,我不愿减少;另一方面,我论其优点及新译本相对低劣的话,我也不愿人打折扣地接受。

麦都思先生还在书中引入三个中国人对马礼逊博士译本的意见。梁发是最早的归信者之一,文笔远不优雅;虽是好人,却不精圣经批评,在圣经翻译上权威不大。刘子铨,我个人不认识,也没读过他的著作。朱德郎是个抄写员,随麦都思先生去英国,协助缮写圣经新译本付印。他们的共同证词是:马礼逊博士圣经译本中有冗赘小词、倒装表达、不合习语的说法和重复,使意思晦涩。对此答复一句足矣:所谓冗赘重复,多是忠实译者不能避免的表达。显然他们要求圣经同化于自己的经典——他们视为完美典范——任何译本若在教义文体上不合乎经典,必使他们失望。朱德郎的话颇为好笑。他说:"当知中文词句有一定次序,字有定用,不可苟离。为说明违背习语之罪,可举中国人习惯说"你同我来",英国人说"你来同我"。真是宝贵的信息!诚然,中国人的虚荣自满会使他把无知归于马礼逊博士,但麦都思先生引用此话,认真以为博士不知用好中文表达"你我同去",令人惊异。众所周知环境如何改变中国人的意见,麦都思先生竟看重他所引的这种证词,实在令人惊讶。

我必须告别这个问题,谦卑地希望我已在情形许可下公正地介绍了马礼逊博士译本的特点;我的主要目的是让著作自己说话,使不懂中文的读者掌握其习语和特殊的说话方式。

马礼逊博士较小著作,见我第三部分所指,基于经验至今认可的原则:对这样众多、排外、普遍识字、口语分歧而文字统一通行之民,阐明圣经教义、推行据此建立之道德原则的书,为第一代传教士大有用处所绝对必需。天主教新教教会史都证明了此真理。

他关于中文的较小语言学著作,都有实用价值;按年代第一是《中文语法》。其中多很实用的词句,但太紧按英文结构造成,不能处处严格守中文习语。外国人初学,最自然莫过于把中文习语套用于己语;找相应的方式表动作的时间、抽象名词或物质名词的各种变化,及表其不同性质的词。欧洲古典语言那样精确标记的情境,东方语言不时留待读者凭机智经验从上下文体会。中文若需此等区别,须加单独的词句;简洁不冗的措辞特别受推崇,无之则意思晦涩不完全处才采用。马礼逊《中文语法》不只是作者第一作,更是英文第一部中国语言学著作,以实用品格著称;这显明他早立的志向:论中文之作不作泛泛的论述或理论的推测,而主要帮助勤奋的学生除去路上的困难。共二百八十四开页,按下目安排:中文特点之说明——中文发音、欧洲拼音法——音节表——声调——练声调之法——写字之法——字之异体——全语言词根——本国字典——标点——名词——数表——名词后助词"者"——数——格——性——形容词原级比较级最高级——数词、代词人称分配不定——动词——副词指示所有疑问——介词关系——连词——感叹词——以中文比附欧洲语言结构。后附数页论广东方音,及通用语句法格律。

关于中文性质结构的有用知识积累不少,许多词句提供翻译本国文字为英文及反之的宝贵建议;但后半部不是基于本国著作或本国实际,而是按欧洲文法比附造的人为区别,中国人一无所知。其语言构造极朴实,学生识第28页部首后,可即读一易书,借字典帮助,很快理解;当然比按学古代古典语言的通常原则,先背整部初级课本才练习翻译,容易得多。但学生治学某时期不可少的关于口语特殊结构习语的宝贵知识收集不少;主要是因如作者卷末所说:"前面的词句,除少数取自书的句子,准确性依靠一位优秀的本国人,他教本国人语言二十年。"举四种诗体的例子——诗、赋、词、曲——亦自原文译;博学的作者公正地说:"不广泛知其古史及国的风俗习惯,很难懂其诗歌。篇的精妙常取决于外国人不察的微小典故。加以文体特别简洁,生僻词引入。"细读此书为记中文句于心,对勤奋求完全掌握语言的学生不能不极有用。此作写于1811年,送孟加拉政府,政府出资,由塞兰坡浸礼会传教士1815年印。书前中文题字直译为"中文通用法则"。

马礼逊博士下一种文学著作名《为语言学目的之中国观》。分下述题目:年代、地理、政治、时间、节日——宗教;前有"说明"论字典及论中文之著作需"此种附编"的必要,又释中国纪年所用六十甲子;以"天干"字之一配"地支"字之一以纪年——如"乙亥"字表第75甲子第36年(即今年)。黄帝发明。甲子之甲…………黄帝发明。甲子,天干地支各取第一字表第一年;六十中有六个十、五个十二——癸亥——两组各取末字表六十。其原理是把两字依次相配,自一至六十,每配不同。天干十: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地支十二: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

马礼逊博士所用纪年法,自今上溯,因为他以为这是得确切年代的较好方式;故读者先见本朝帝王年表,自1816年嘉庆始。列各朝帝王,注其登极所用年号(国号),及死后书于神主供于陵庙的庙号;不含姓氏。年表参以下史书:一为四书著名注释家朱夫子(Choo-foo-tzse)之作,一百卷;二为"二十一史",二百八十二卷;三为公周(Kung-chow)之作,三十四卷;又钦定《三元甲子》表;但马礼逊博士说,此处所从的是一部叫《历代纪年便览》的年表。历史注记、异闻或隽语,杂于国事年代概览中;为使这些记录对青年更有趣,别国史的重要事实与同时期中国事并列。

按马礼逊博士之计划,今皇室即鞑靼王朝先入其注意,近事先于古事。此书出版(1818年)时嘉庆在位。此作只能撮其大要,否则可引许多有趣有益之段,说明中国人的政治见解、道德格言、迷信习俗、传说故事。此朝下数"七大恨",鞑靼为报复而征服中国。又述一传说,借之将其世系上溯数代,至长白山("长白山",高六十里,顶有湖周二十里,出三江)首次有超自然预示此家后日荣耀之时,有超人声宣告:"此地将生圣人,统一万国。"

明朝(最后一个汉人王朝)时,葡萄牙人至澳门,马礼逊博士自本国记录译其事如下:"嘉靖三十二年,番舶至澳门,言遇风,船漏,贡物湿;请于海滨澳门晾货。海道副使汪柏许之。时仅搭茅棚数间,后商人贪利,运砖瓦木石至,建屋。佛郎机(欧洲人通称)于是得潜入。欧洲外国人得居澳门,始于汪柏。"

中国帝王各王朝依次上溯,及中国史所重之事,略述…… ……下述中央政府不同官员——三十三员——皇帝为一切权力的源头,其下有军机处、翰林院(唐贞观四年设立,半属文学半属政治,孔子孟子的后裔为世袭成员)——管理皇室家务的官员,六部即吏、户、礼、兵、刑、工——都察院,监察亲王、官吏、百姓,可随时上书向皇帝进言。又有管理皇室学校之官员。"省一级政府"以广东为例,主要官员有总督、巡抚、学政、布政使、按察使、盐运使、粮道。一省分三主要区——府州县,各有正佐官员,衔名相应。广东又有皇帝所派海关监督管理洋务。各级武官表终政府篇。九品正从随后论述,以各品的标志及文官所系的次序。富人可向政府捐纳任何品级,但其影响力大打折扣。"时间"部列二十八宿的名次。一年分二十四节气,各十五日,据说比月数更规律地标志季节,有的作为节日;列表与英文月名对应。二十四小时分十二个时辰,以地支的字表示。

"节日"部略述全年民俗假日;"宗教神话"部述三教:儒家(学者之派)、佛教、道家。附僧侣、婚丧仪式略述,及算命占卜者欺骗同胞所用图式的例子。此卷末为学语言者提供一般的指导,设想他没有本国老师的帮助。作者说全书的主旨是"帮助中文学生,而非娱乐一般学者";故末尾论中国文字一般情形的文字,中文学者尤感兴趣。全书连索引141四开页。

不必作解释性说明…… ……马礼逊博士的《回忆录》不断证明他的不倦勤奋和巨大成功。下译一公文,是马礼逊博士在紧要关头奉英国商馆之命用中文写的;博士把原文寄给作者作为此类文告的样本,可进一步显示他被要求担任的服务种类,以及英国人通常采用的陈述方式。

"告示"

"英吉利国尊贵公司特派管理贸易的大班马佐利班克斯(Marjoribanks)等,暂居广州,告示:英人备好禀帖呈请两广总督大人、广东巡抚大人、南海县大人,行商不肯代为呈递。提督受托代递,验看后也不肯转呈有关衙门。

英人来华只为贸易,唯一的愿望是与中国敦睦往来;但英人在澳门安居时,广州公馆被闯入,财产被毁,公馆的仆役被诬与英人有叛逆勾结而被捉拿监禁。又新出数条严厉章程,关乎我贸易,不可能遵行。故英人告知本国及与中国贸易的英属地居民:若冤屈不伸,英中商贸往来不久必完全断绝。我英人别无他图,只愿与中国培养最友好的感情,但决心不屈服于专横的权力。"

一封致董事部的公函(在英国时写),说明他作为公司中文秘书兼翻译的服务性质与重要;引在此为他的文学造诣使他得以成功履行复杂艰巨职责一事增添光彩。

致尊贵董事部等的陈情书(MEMORIAL TO THE HONOURABLE THE COURT OF DIRECTORS)

尊贵的先生们:

你们允许我回广州商馆供职,限期三年,似乎表明期满有解职之意。若此限期是这个意思,我谨以至诚提出异议,理由如下:

十五年之久,我在中国,常冒个人风险、忍受不适,应你们职员之请,以极大的忠诚服务尊贵公司的利益;全体商馆人员及广州经商的华人都可以作证,对增进中国人的理解、保障贸易的总体安宁有极大的好处。

1809年你们的大班请我施展他们所没有的才能,缺少此才他们深以为憾,常被本国商人虚假的口头陈述所欺。历届大班都发现并证明这些服务的才能。又我慷慨地教授你们其他职员此才能,使他们能体面明智地与本国商人、中国官府办理英中之间非常重要的商务。

通常情形下,你们在华职员用我,能以迅捷的书面加封文件,恭敬地致有关官府,不依赖一切本国人的帮助(无论翻译或书写),消除贸易的延误困难;此种帮助从前极难得到,因专制的地方官严刑禁止;即使得之,也因华人普遍缺乏诚信,很不可靠。

正是凭这样迅捷的陈述(行商不敢向广东巡抚作),上次大火后相当数额的税款得以豁免。

两次不幸命案引起的困难,我是迅速成功调解的主要经手人;从前此类事件曾扣留整个船队数月,造成巨大的金钱损失。

我获准回英国后,发生命案报告,大班浩官深知我服务的重要,请大班长留我至案结。

这些服务如此长久,报酬比你们在华别处职员的少,使当地许多人看来我可正当地向尊贵董事部要求进一步的奖赏。但我没有提出要求。我把我的案子留给尊贵公司的公正和慷慨。

我服务十五年后来此,是请假,带有你们在华长官的推荐,值得你们特别的恩惠;今归来却带着像是你们不悦的标记;若是,陈情人看来完全不该受此,他谨此恭敬地…… 罗伯特·马礼逊 1825年11月19日,哈克尼格罗夫街5号。

我们的马礼逊博士语言学著作评述到此结束;但在作出通览全体自然提示的最后推论之前,请允许我提一两件与英译中有关的事。我遗憾得不到《家庭教师》("Domestic Instructor")一书,否则概述其性质内容可显示(作者从别处熟知)马礼逊博士把健全实用的神学注入中文符号的成功用心。作者面前有一本博士译成中文的《英国国教会礼文》,简介或不无裨益。总题为"英吉利国神圣会(教会)祷文之文,概译为中文"。晨祷晚祷前各有专名:"年中每日晨(或晚)祷之式";或按地道的英文,"全年晨晚祷文"。译文忠实,词句优秀,刊印精美。篇幅不容多论。我相信博士——非国教圣公会之人——把译文送请挚友乔治·T·斯当东爵士等修订。他的其他著作,前面的回忆录无疑已述及,作者不能逐一分析。

只剩请读者注意从马礼逊博士的地位、造诣、影响所得的几个重要推论:

第一,他作为热忱的学者、热心的神学家、坚定的爱国者所成就的一切,都源于他的宗教品格。

第二,尽管世俗文人不断以无知无能指责传教士,以狂热误入歧途的狂信指责传教公会——马礼逊博士浩大的劳绩、罕见的造诣全都源于传教热忱,为创立伦敦会的诸位可敬前辈所支持爱护。

第三,马礼逊博士文学与圣经劳绩关于中国的直接影响,不仅对本国、美国、欧洲大陆许多热心人之心有巨大的宗教影响,也及于公共机构,文学、科学、商业、宗教皆然。

第四,马礼逊博士的造诣对中国文学的研究有间接却最有效的影响。除自己的著作,他是出版别有重大价值著作的媒介;如《中国语言志》,在英华书院印刷,已故金斯伯勒勋爵出资,是极宝贵的拉丁文论中国口语文字之作;其中语言的原理、结构、优美应知的一切,都最丰富地以本国文字引用名家的原文为例证。是价值最高的著作;但未完成,虽已达二百六十二四开页。英华书院的创立,及其图书馆后来得到的诸多增益,他在中国和马六甲发表的定期通讯,都证明他中文知识声誉的价值和范围;但这些前面的传记已充分阐发。我不能结束这些评述而不提及把中国文学的永久研究引入宏伟广大的图书馆的壮举——那图书馆用他多年收集的藏书,现置于大学学院,向各类学生开放,不分彼此。若为互相发明、为阐明地球各母语之间的联系而研究字母类的印度语言重要,那么研究四亿人所懂的最古表意语言之一,不能说不同样重要;邻国的语言有的恐怕只是它的方言或至少变体,如日本、交趾支那、朝鲜、柬埔寨、琉球等。但不论中文地方影响的价值,其天性如此独特,以声音为相对次要,直接经目达心;故只要它被排除于通常的语言学课程,语言哲学必然不完整。其独特的符号、原始的结构产生最相反的效果。中国人意识到它与其他语言的不同,立刻宣称它有天上的来源;而没有学过的外国人太普遍地视为不可解、无用。诚然,有充分理由设想它与古埃及有关,是唯一可能照亮至今晦涩的象形文字者,又适于增进我们对心智道德哲学的认识,正是对此交通媒介持有更合理看法的时候;虽然比较文法的知识再多也永远不能阐明它,它为全人类三分之一以上所懂。

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