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时期

从英华书院(Anglo-Chinese College)奠基,到他返英。

公元1819—1822年。

第六节

1819—1820年。——圣经翻译完成。——家书、宗教与文学通信。——中国穷人状况。——澳门葡人中穷人状况。——澳门诊所。——致约瑟夫·雷纳先生(Joseph Reynor, Esq.)函。——致雷慕沙先生(M. Remusat)函。——致贝尔德校长(Principal Baird)函。——马礼逊夫人返华。——致W.阿勒斯·汉基先生(W. Alers Hankey, Esq.)函。——法夸尔上校(Colonel Farquhar)来函。——致亲友书信摘录。——英华书院章程及立约书。——米怜牧师(Rev. W. Milne)来函。——书院规条。——书院课程。——马六甲印书房印行著作。——马卓班克(Marjoribanks)先生对书院之评价。——商馆特别委员会(Select Committee)来函。——米怜牧师来函。——莱迪奇父子公司(Messrs. Leddige and Son)与J.李文斯顿(J. Livingstone, Esq.)论植物学来函。——伍斯特博士(Dr. Worcester)来函。——普劳德菲特博士(Dr. Proudfitt)来函。——D. W. C. 奥利芬特(D. W. C. Olyphant, Esq.)来函。——米怜牧师(Rev. Mr. Milne)来函。(第1—97页)

1821年。——马礼逊夫人去世。——D. W. C. 奥利芬特先生来函。——米怜先生来函。——C. R. 克罗姆林先生(C. R. Crommelin, Esq.)来函。——亚历山大·罗斯牧师(Rev. Alexander Ross)来函。——乔治·托马斯·斯当东爵士(Sir George T. Staunton)来函。——G.伯德牧师(Rev. G. Burder)来函。——英国圣经公会来函。——伦敦传道会来函。——美国圣经公会向马礼逊博士赠圣经。——H.宾厄姆牧师(Rev. H. Bingham)来函。——彼得罗·里卡兹先生(Petror Rickards, Esq.,圣彼得圣保罗港总督)来函。——罗伯特·拉尔斯顿先生(Robert Ralston, Esq.)来函。——美国海外传道委员会来函。——W.米怜牧师来函。——马斯博士(Dr. Marse)来函。——W.詹克斯牧师(Rev. W. Jinks)来函。——阿默斯特伯爵(Earl Amherst)来函。——乔治·托马斯·斯当东爵士与J.海恩阁下(Hon. J. Hayne)来函。(第98—137页)

第五时期

从他于1824年抵英,到1834年去世。

第七节(1822—1824年)

1822年。——论杀人罪。——伶仃岛杀人事件。——J.厄姆斯顿爵士(Sir J. Urmston)见证马礼逊博士之才干。——其子女赴英。——致詹姆斯·马礼逊(James Morrison)先生函。——米怜博士(Rev. Dr. Milne)来函及复函。——G.赫特曼(G. Huttmann)先生通报米怜博士去世。——致圣经公会函。——致圣教书会函。——致S.夫人函。——致詹姆斯·马礼逊夫人函。——致在华外国基督徒团体文告。——莫特洛克(Mortlock)先生来函。——G. F. 马西森(G. F. Mathison)先生来函。——乔治·托马斯·斯当东爵士(Sir G. T. Staunton, Bart.)来函及复函。——广州火灾。——致伦敦传道会函。——致W. A. 汉基先生之传道十五年回顾。(第138—190页)

1823年。——访马六甲。——新加坡书院创立。——创立典礼演说。——赴马六甲航程。——致尼尔森·赫尔先生(Nelson Hull, Esq.)论华人赌博函及复函。——斯坦福·莱佛士爵士(Sir Stamford Raffles)来函。——G. F. M. 论鸦片贸易。——致J.马礼逊先生函。——致约瑟夫·雷纳(Joseph Reyner, Esq.)函。——T. S. 莱佛士爵士(Sir T. S. Raffles)来函。——J.克劳福德先生(J. Crawford, Esq.)来函。——D.科利牧师(Rev. D. Collie)来函。——J. B. 厄姆斯顿爵士(Sir J. B. Urmston)来函。——致伦敦传道会司库与秘书函。——J. A. 麦克斯韦先生(J. A. Maxwell, Esq.)来函。——法夸尔上校来函。——G. T. 斯当东爵士来函及复函。——致东印度公司董事长与商馆特别委员会函。——赴英航程日记摘录。——A.福雷牧师(Rev. A. Faure)与约翰·菲利普牧师(Rev. John Phillip)来函。(第191—249页)

第八节(1824—1826年)

1824年。——抵英。——致克卢尼博士(Rev. Dr. Clunie)论其汉籍藏书函。——乔治·托马斯·斯当东爵士来函。——马礼逊博士觐见乔治四世。——罗伯特·皮尔先生(Robert Peel, Esq.)来函。——查尔斯·R.萨姆纳牧师(Rev. Charles R. Sumner)来函。——东印度公司之接待。——致乔治·斯当东爵士(Sir George Staunton, Bart.)函。——访纽卡斯尔。——出席公众集会。——J.巴特沃思先生(J. Butterworth, Esq.)致辞。——圣经公会周年纪念。——T. S. 格里姆肖牧师(Rev. T. S. Grimshaw)来函。——华人之道德状况。——论关怀他人事务之善意。——英华书院演练。——访巴黎。——G. T. 斯当东爵士(Sir G. T. Staunton, Bart.)论其汉籍藏书来函。——访爱尔兰与苏格兰。——致伦敦传道会之建议。——致约瑟夫·塔恩与约瑟夫·雷纳先生(Joseph Tarn, Joseph Reyner, Esqs.)函。——马六甲散发著作之数。——论大学中之汉文研读。——结婚。——阿默斯特勋爵(Lord Amherst)来函。(第251—296页)

1825年。——语文学会之提议。——语言学院之创立。——编成《汉文杂录》。——当选皇家学会会员。——访乔治·斯当东爵士(Sir Geo. Staunton)。——致W.阿勒斯·汉基先生函。——论对华文之冷漠。——匿名作者之评述。——伦敦传道会来函。——约瑟夫·塔恩先生来函。——雷慕沙先生来函。——兰达夫主教(Bishop of Llandaff)来函。——亚当·克拉克博士(Rev. Dr. Adam Clarke)与C.R.普里切特牧师(Rev. C. R. Pritchett)来函。——圣教书会与语言学院之决议。——W. A. 哈洛克牧师(Rev. W. A. Hallock)来函。——H.汤利(H. Townley)来函。——G. T. 斯当东爵士(Sir G. T. Staunton, Bart.)来函。——托马斯·西沃德(Thomas Seaward)来函。——T.菲利普斯(T. Phillips)来函。——杂记。(第297—331页)

1826年。——霍克斯顿告别演说。——格雷夫森德告别演说。——致乔治·托马斯·斯当东爵士函,谢其惠赠珍贵墨台。(第332—344页)

第九节(1826—1834年)

1826年。——启程赴华。——航程中之事务。——抵马德拉。——船上情形。——致W. A. 汉基先生函。——抵安吉尔(Anjier)。——船上哗变。——访晤麦都思(Medhurst)先生。——抵新加坡,书院状况。——晤书院其他董事。——抵华。——访晤梁发(Leang-Afa),谈基督教。——致英国圣经公会主席函。——致圣教书会司库与委员会函。——总评。——私人日记。——湖南水灾。——书院捐款。——华人拐卖人口。(第345—376页)

1827年。——部分藏书被焚。——论希腊罗马诗人。——《广州纪事报》创刊。——私人日记续。——商馆特别委员会致董事法庭荐英华书院文。——论基督徒之奉献。——致托马斯·费舍尔先生(Thomas Fisher, Esq.)函。——致A.布兰德拉姆牧师(Rev. A. Brandram)函。——T.费舍尔先生与罗伯特·伯恩牧师(Rev. Robert Burn)来函。——论新加坡书院。——致科利与基德先生(Rev. Messrs. Collie and Kidd)函。(第377—400页)

1828年。——私人日记续。——美国传道委员会来函。——梁发来函摘录。——致G.斯当东爵士(Sir G. Staunton, Bart.)函。——致《亚洲杂志》编辑函。——日本译者将其字典译为日文。——致詹姆斯·马礼逊先生函。——私人日记续。——探望两位垂危军官。(第401—416页)

1829年。——新年省思。——法国船员被杀案。——马礼逊博士营救被控杀人之蔡公昭(Tsae-kung-chaou)获释。——后者之感恩函。——致乔治·托马斯·斯当东爵士函。——提议镌刻钱纳利所绘马礼逊博士肖像。——《广州方言词汇》第三部分完成。——致T.费舍尔先生函。(第417—431页)

1830年。——郭亚公(Kew-Agong)受洗。——两位美国传教士抵华。——美国传道委员会来函。——贝克斯利勋爵(Lord Bexley)来函。——纽曼教授(Professor Newman)拟访华。——致G. T. 斯当东爵士(Sir G. T. Staunton, Bart.)函。——致A.布兰德拉姆牧师函。——克拉普罗特(Klaproth)先生之敌意。——J. F. 戴维斯先生(F. Davis, Esq.)论M.克拉普罗特致函。(第432—442页)

1831年。——梁发为三人施洗。——致T.费舍尔先生函。——商馆特别委员会致马礼逊博士为马六甲书院院长函及复函。——致D.阿贝尔牧师(Rev. D. Abeel)函。——T.曼宁先生(T. Manning, Esq.)来函。——致《亚洲杂志》编辑函。(第443—457页)

1832年。——致圣经公会函。——致圣教书会函。——私人日记。——朱先生(Choo Seeg-sang)受洗。——《中国丛报》创刊。——致W. A. 汉基先生函。——在华新教传道状况。(第458—474页)

1833年。——世俗事务。——马礼逊博士在澳门印行之著作。——汉文杂传道单张。——马礼逊博士出版物被禁。——论委员会来函之按语。——出版自由。——记事。——致T.费舍尔先生函。——私人日记。——致圣教书会函。——致美国圣教书会函。——W. A. 哈洛克牧师复函。——其家眷离华。——日记。(第475—502页)

1834年。——致乔治·托马斯·斯当东爵士(Sir George T. Staunton, Bart.)函。——致W.阿勒斯·汉基先生函。——查尔斯·马卓班克先生(Charles Marjoribanks, Esq.)来函。——日记。——最后讲道。——律劳卑勋爵(Lord Napier)抵华。——宣读国王委任状。——马礼逊博士陪同律劳卑勋爵赴广州。——最后病中情形。——去世。——J. R. 马礼逊先生(J. R. Morrison)致马礼逊夫人函详述后事。——埃德温·史蒂文斯牧师(Rev. Edwin Stevens)来函。——安葬。——墓志铭。——各界对马礼逊博士之追思。(第503—540页)

附录

恒河外传道联合会总章程。——恒河外传道区寡妇孤儿基金规条。——论中国政府对待东印度公司驻广州职员之行为。——"托帕兹号"(Topaz)伶仃洋事件记。——1822年广州火灾记。——致海员文告。——改善在华海员道德状况之提议。——"教会"一词释义。——基德教授(Professor Kidd)论马礼逊博士文学劳绩之评论。